笔趣阁>青春校园>琉璃糖>第一百章:命劫(二)

我悄悄打量着眼前的乐彬,要知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冷绝的身份那么特殊,谁能保证这个乐彬就是好人?这年头,坏人的头上也没有贴标签。即便乐彬是好人,可是好人不是也会被有心人利用了办坏事吗?

但是,乐彬的眼睛里虽然有诸多不确定,却没有一丝狡诈.......

我犹豫了一下问乐彬:“你究竟有什么事要找冷绝?而且你怎么确定冷绝能帮到你呢?”

乐彬叹了一口气:“其实,我一点儿把握也没有,说实话,我来到这里找冷绝也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毕竟我的确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

我看着他没有出声,因为我的确找不到冷绝。不是我不想找,我也试过拨打他的手机,可是里面总有一个冷漠的女声对我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或不在服务区内,请稍后再拨.......”

乐彬将白色的羽绒服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白色的高领粗线毛衣,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更年轻。

“韩小姐.....”

我急忙打断了乐彬的话:“叫我韩凉好了。”

乐彬从善如流的点点头:“好吧,韩凉。我想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听可以吗?”

“这个.......”我看了看超市里,这回儿还真没有顾客。

我咬了咬唇说:“好吧,你想讲就讲吧,但是我可帮不了你什么。你也看到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夜班营业员。”

乐彬露出了一个苦笑:“我只是想找一个倾诉对象,至于有没有人能帮到我......听天由命吧。”

我走到饮水机旁给乐彬到了一杯水放在他面前:“喝杯水吧!”

“谢谢。”乐彬将纸杯圈在手里,开始讲述他的故事:“我今年二十八岁,是一名中学语文老师。”

我心说,原来是灵魂工程师啊,还是教语文的,怪不得这么有修养有气质。

乐彬停了一下接着说:“我在上大二的时候交了一个女朋友,叫祁若裳,是我们学校艺术系的系花。”

不用乐彬多说,这系花两个字已经概括了一切。而且还是艺术系那种美女如云的地方,那样的系花是什么样子滴,不用想也能知道吧?

“她很漂亮吧?有照片吗?”我的眼睛瞬间被点亮了,要知道我是外貌协会的会长,对帅哥美女有执着的偏执。其实也不光我吧?美丽的人物谁不喜欢?我就从来没有听过一个男人说过他喜欢长的丑的、身材差的女生......

乐彬微微一愣,但还是掏出了手机,翻找了一下递到我面前:“里面的这个女孩就是祁若裳。”

我接过手机看到的应该是一张自拍照,背景是学校的校园,乐彬和一个长发女孩站在一起,女孩脸上不施胭脂却依旧唇红齿白,眼含秋水,笑意盈盈。女孩的头和乐彬的相抵,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要多般配有多般配。

“好漂亮的女孩,她现在在哪里?”我将手机递还给乐彬。

乐彬接过手机的同时看了又依依不舍的看了一眼后才将手机关掉,然后悲伤的说:“她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得病还是车祸?”我一下惊呆了,这个样的如花美眷怎么会这样的红颜薄命呢?难道真的是天嫉红颜?

乐彬的眼睛看向地面:“是自杀。”

“对不起,可是好好的为什么会自杀呢??”我又是一愣,有什么样的理由可以让一个正值青春年华又貌美如花的女孩放弃自己的生命呢?更何况还有乐彬这样如此出色的男友,完全没有理由啊?而且一个人若是连死都不怕了,那么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怎么说呢......?”乐彬苦笑了一下:“可以说是我害了她,现在在你面前的就是一个杀人凶手.......”

我没有说话,乐彬所说的杀人凶手绝不是警察办案时所定义的凶手,不然他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我已经看出出来,他需要一个好的倾听者。

乐彬平静了一下情绪开始说道:“我和若裳的感情很好,她是那种温婉大方的女孩,从来不会因为上天厚待给她的容貌而骄傲,对待所有的人都很随和,因此她在学校的人缘很好,有很多的朋友。

那是大三的一个夏天,我吃过晚饭约若裳去逛夜市。若裳那天本不想去的,可是又不好扫我的兴答才答应了。而我呢,其实也不是为了买什么东西,我只是稀罕那种灯火阑珊的热闹,喜欢看到盈盈灯光下若裳的笑脸,喜欢和她呆在一起的感觉.......说实话,我和若裳相处一年多也只停留在拉拉手的阶段,我是真的爱若裳,所以我不愿让她有任何不快.....

回去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了。路过校外的一片小树林的时候,我们听到有女生哭喊求救的声音。因为已经到了学校跟前,我的胆子便也大了许多,便要看看。

我刚要走,感觉衣服被人拽住了,一抬头便看见了若裳惊恐而又担忧的脸:‘乐彬,不要去,我害怕。’

我知道若裳平日里的胆子就很小,所以也没在意的拍了拍她的手说:没事,你乖乖在这里等我好了。’

谁料,若裳竟然像是下了决心似得摇了摇头:‘不,我跟你一起去。’

我也没有多想便拉着若裳走进了树林。借着月光,我看到一个女孩子挣扎着被几个男人摁倒在地,头发凌乱,衣服也被撕破.....

‘乐彬......我们走吧......’若裳的身体开始发抖,抓住我的手更紧了,她自己没


状态提示:第一百章:命劫(二)--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