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年9月5日16:30]
雷娟还抽空给她母亲打了个电话汇报情况,一打就是十多分钟。李明摇头,这小妮子,都在同一个城市,早晚见面的有什么话不能面谈啊,三毛钱一分钟呢,真是从小就生活在富人之家不知道生活的艰辛啊,一点也不知道节约。
李明端菜上桌正准备开饭时传来了敲门声音,雷娟蹦蹦跳跳跑去开门,雷母笑嘻嘻地走了进来,“真是太难找了,跑这么偏僻的地方租房子。”
“妈妈,李明就喜欢有山清静的地方,这里真好,房东好租金便宜,还离我上班的地方近。我也很喜欢这里!妈妈,还没吃饭吧,快来,李明做了好吃的。”
“伯母!来尝尝我的手艺。”李明亲热地与雷母打招呼。雷母这人挺不错的,不像雷父那么势利。
“你们真是的,家里又不是没地方住,何必出来租房子呢,简直是浪费钱。你们要成家买房子将来还要生儿育女,也不知道节约!你们以为兴个家容易么,也是,不吃点苦不知盐米贵啊!没事,有什么困难给妈说,妈给你们想办法。”
李明一脸黑线,这未来丈母娘真的太强悍了,“妈给你们想办法”,那不是说已经把咱当成她女婿了?虽说几天前确实把她女儿给办了,实际上已经是她的女婿,但现在喊她妈妈还真有点喊不出口。
看到桌子上精致的晚餐,还有溢出的菜香,雷娟母女食欲大增,冲到桌边急不可待的开动。
玉米排骨汤,汤色如牛奶,汤鲜味美;鱼香肉丝,色质金黄,酸中带甜,甜而不腻;干煸四季豆,脆里带香;就连蒜泥黄瓜也清脆爽口。
其实菜做得并不是无可挑剔,只有玉米排骨汤适当有点创新元素,其它的也都是家常口味,真正原因是心情好吃啥都香吧。其实,只要是李明弄的饭菜,再糟糕估计雷娟也会交口称赞。
受到雷娟快乐心情的影响,加上第一次吃到女婿做的饭,味道也确实不错,所以雷母与女儿全力开动,边吃边赞,连李明都有点怀疑他做的是神仙食粮。
李明做的饭菜也确实不错。试想,作为一个魔导师,凡铁在他的手中也可以是神兵利器。他切出来的菜,长短厚薄均匀,炒出来之后卖相极佳。加上他在炒菜的过程中适当地运用了魔法元素,做出来的菜鲜嫩无比,所以,雷娟母女就连家常菜也吃得特爽!
李明添了一副碗筷,也加入到抢吃行列当中,手脚再慢点,辛苦忙活了个多小时,估计连汤都喝不到一口。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高兴,果然不假,现在雷母看李明是横看竖看都满意,大批优点在她老人家的眼中无限放大:帅气,脱去了地摊货换上得体的服饰果然帅得掉渣,比起一些电影明星也不遑多让;武功好,仅凭一已之力将人人谈之色变的三个变~态色~魔制服而毫发无伤;淡薄名利,将变~态色~魔送上审判席绝对是一件不可多得的政治资本,而他却对此不惜一顾,这种做好事不留名的雷峰精神值得赞扬;对人谦逊有礼,每次见到她都亲切地问好,彬彬有礼,就算丈夫看不起他伤害了他的自尊,他也没出言顶撞,是个懂礼貌的好孩子;顾家,懂得家以及家人的重要性,看得出他对雷娟是真的好,不是看中了雷娟的家财以及关系网;自尊自立,受得了金钱和名利的诱~惑,虽然李明完全可以利用雷娟父亲的关系,达到在仕途上平步青云的目的,但他却没有那样做,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曾一度放弃爱情,在雷娟逆袭之下两人重归于好,却也不愿接受父母的帮助,在外租房子过着自力更生的生活,虽然他们的作法不值得推崇,但精神和勇气值得敬佩。
总之,李明在雷母的眼中就是一个堪称完美的女婿,她甚至预料到只要李明愿意,将来在仕途上绝对会比自己的丈夫走得更远。
晚饭后,李明准备收拾碗筷,雷母连忙阻止,说一个家庭,男人是干大事的人,男人的战场应该在商场、战场、政坛,而不应该在厨房,不应该围着妻子、儿女打传,否则会让人瞧不起。
李明连忙点头称是,多善解人意的丈母娘啊,要是雷娟也这么想就好了。雷娟气得咬牙切齿,她可不愿李明当官,只要两人每天呆在一起,就是吃一辈子酸菜泡饭也愿意。这老妈都给李明灌输的什么思想,要是把李明教坏了怎么办,要是把李明教成像爸爸那种没情调的男人就惨了。这观点是母亲说出来的,换其他人,不跟她吵翻天决不罢休。
不知道张建带人接收地盘进展如何,李明准备去了解一下情况。对雷娟母女说想出去走走,雷娟说什么也要跟着去,刚成为李明女人的她时刻也不想与李明分开。
李明想了想,有许多东西雷娟迟早会知道的,与其瞒着她,还不如一切顺其自然的好。雷母叫两人尽管放心去耍,她在家中收拾,还说这边屋多,准备明天带点换洗衣服过来,就在这边帮两人弄饭做家务。
李明两人听了面面相觑,话也不敢接,立即逃之夭夭,生怕一不小心答应了某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两人出来租房子住,主要是想自由自在的经营二人世界,这丈母娘好歹也是过来人,怎么突然不理解年轻人的心事了呢?
雷娟挽着李明的胳膊,两人亲昵地沿着滨河路慢慢的往前走去。不久来到了王志的小院,刚走进小院,四五个身穿黑t恤黑西裤的年轻人,都连忙?躬很乖巧地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