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拥有某种能力并没有太大的欢喜。
月千寻就是个天才,他忽然觉得这位少年或许并不是那么愚不可及,如果能够想到办法克服身体体质的弱点,废物应该还有救。
想到这儿,月千寻就兴致勃勃退了房间出去,去找雪晴。小灵猫也跟着月千寻出去了。
月千寻疑惑地盯了一眼小灵猫:“你为什么总是跟着我?”
小灵猫把头扭到一边,拜托,它才不是要跟着他好不好,只是他们要去的地方恰好一致而已。
月千寻在路上撞上了洛惜水,月千寻表明来意,要去找雪晴要水云剑。
“月公子,这个时候,你最好不要去见馆主。”洛惜水的神色有些古怪。
“发生了什么事儿?”月千寻疑惑问。
“馆主现在心情非常不好,你若没有特别重要的事,就缓缓再去吧。”洛惜水又劝道。
“她丢钱了?”月千寻眼角微微抽动,在那个视财如命的女人眼里,没有什么比金钱更重要吧。
“更严重,是馆主最最珍惜的一件东西。馆主找了好两天,还是没有找到。”洛惜水道。
“是什么东西?”月千寻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狗拿耗子,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
小灵猫也竖起了耳朵,很感兴趣,只要雪晴倒霉,它就摇摇尾巴,特别高兴。
“呃,我还是不要当大嘴巴,馆主知道,我会很惨的。”洛惜水笑了笑,对雪晴是又敬又畏,笑着离开了。
“丢了一件东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是吧。”月千寻的目光看向小灵猫。
“喵~”小灵猫巴不得月千寻去看笑话,跟雪晴吵起来。
此刻雪晴正在书房悉心阅读古往今来的医书,她的书房很大,有好几间,每一间的书架上都堆满了书。月千寻讨厌读书,也讨厌书房的气氛。
“雪晴,你天天看书不腻啊?”月千寻扫视四周,目光落到雪晴清丽的容颜上,“哪有女人家成天都躲在屋里看书的,多没情趣。”
“月公子,你很闲么?”雪晴眉头轻皱,“如果是这样,不在意你免费为医馆义务劳动。”
“那个……雪晴,听说你丢了一件比钱还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关你屁事!”
“好吧,那说管我事的,你在我熟睡的时候又把水云剑偷走了?”
“那叫拿,不是偷。你的剑现在做抵押中,本来就归我。”
“我的剑什么时候还我?”
“我已经派人去兑换银票了,到时候自然通知你。”
“哦,那就好。”月千寻一整天都挂念着他那柄宝贝剑,即便是后来所铸造的兵刃更加厉害,可所谓伙伴不如故,水云剑跟着月千寻出生入死多年,人与剑形影不离,有了特别的默契。
“你还有什么事儿?”雪晴做了个手势,如果没事,他可以自由离开了。
月千寻是为了那位昏迷中的少年而来的:“嘿,你昨晚救的那个年轻人,是谁?”
雪晴冷瞥了一眼:“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