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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历史的车轮驶进庚戌年以来,徐卫在这个清末的世界里已经度过了三个春节,然而在这三个春节中却没有一个是在家中与自己的父母兄弟度过的,也没有任何一个春节是在闲暇中度过。
徐卫到达新澳港的时候已经是春节以后了,随后他将军队的整训工作交给各部参谋本部和各部军事长官,而他自己则在史文珍和唐佳德的陪同下走遍了新澳港和新华港的每一个角落,着重参观了在这两个地区工厂的运转状况。
随着移民活动的全面深入,在皮尔巴拉地区的人口已经超过五百万,其中占人口总数百分之三十的青壮正在修建分别从新澳港和新华港通往哈莫里斯山脉的铁路,这两条分别从新澳港和新华港出发的铁路依然延续了前世的修建路线,一直贯穿了汤姆普赖斯山、惠尔巴克山、纽曼山这三座在整个皮尔巴拉地区铁矿储量最丰富的矿山。
另外,移民者中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口位于正在大规模开采铁矿石的三处矿山中,目前开采出来的铁矿石都是通过卡车的公路运输运到新澳港和新华港的钢铁厂,这种运输自然比不过运载量强大的铁路运输,因而对铁矿石的开采也不是太过于急切。
剩余的百分之五十的人口,除了极少部分还在修建通往皮尔巴拉地区各处公路的工人外,绝大部分的移民者都是居住在新澳港和新华港的市区,其工作的地点自然是位于市区周围的各大工厂。
现在的新澳港和新华港早已经脱离了最开始需要徐卫从外部大规模补贴的境况,周边近百所工厂所生产出的各种货物以其物美价廉的品质覆盖了整个亚洲和澳大利亚州地区,其中以石油工业和钢铁工业为最,其产生的工业价值除了满足自身的发展之外,还为徐卫带来了大量的财富。
对新澳港和新华港完成考察之后,徐卫又会见了被他从满清朝廷换来的梁敦彦,此时的梁敦彦不仅承担着为皮尔巴拉地区修订一套完整的法律任务,还担任着皮尔巴拉最高法院的院长的职务。也就是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之前为了让梁敦彦能够顺利并快速的修订出一套完整的法律条规,徐卫花大力气从欧美各地以及国内聘请了大量的法律人员,希望以中西文化相结合,从而形成一部适应于国人现状的新的法律法规。
就目前的中国而言。国内其实并没有像欧美那种从法律系毕业的专业人员,不过封建社会数千年的诉讼发展,在中国培养了很大一批非常专业的诉讼人员,这些人或是在官府之内担任刑名的职务,或是在官府之外担任讼师的事务。对中国数千年的法律法规有着很深的研究,其专业技能并不输于欧美那些法律系毕业的人员。
其实,出台一部法律是跟很复杂的过程,其历时少则一二年,多则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例如在前世的时候我国户口方面的法律规范直到徐卫穿越尚未立法,依然在沿用五十年代出台的户口登记条例,立法过程调研了半个世纪,换了一批又一批的调研领导。新的法律依然还在娘胎之中酝酿。
徐卫所要梁敦彦制定的这部法律更多的是为以后统一中国制定的,至于在新澳港和新华港的施行更多的是用来对这部法律的检验和修改,然而随着满清的统治日益瓦解,排满革命的浪潮日益高涨,距离满清灭亡的时间是越来越短,所以徐卫是不可能给梁敦彦留这么长的时间去调研的,甚至这个调研的时间除以十都不是他能够接受的。
好在梁敦彦行事还是比较靠谱的,他知道自己的新主子急需一部切实可行的法律来支撑门面,所以在这段时间内他与自己的助手们制定出了一套覆盖范围非常广的法律,不过这套法律并没有太过详细的分门别类。更多的像是宪法这类法律的总纲领。
徐卫在梁敦彦的解释下仔细的阅读了这一份比较完善的法律条文,然后根据自己的利益以及后世的经验修改了其中一少部分条款,然后就让梁敦彦根据这一步总纲领再去与自己的助手们制定出更多的、更有指向性的法律。
梁敦彦最令徐卫满意的地方就在于他并没有文人的那种清高,在行政上能够更好地迎合统治者的心思。所以对徐卫修改他制定的那份法律条文并没有多少抵触,对徐卫所提出的不同意见他都能够没有任何折扣的去执行。
徐卫在新澳港只待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他没有对日本在长江袭击自己的朝鲜舰队做出任何的回应,也没有通过自己在世界商业界的影响力去封杀日本的经济,然而就在所有人都认为长沙抢粮风潮所引起的后续事情都要平息的时候,徐卫却带领新澳港的七个师和他的所有军舰全部驶向亚洲。
徐卫的舰队自组建以来就本着有钱任性的原则经常性的在澳洲和亚洲之间来回的溜达。而来往于中国和皮尔巴拉地区之间的民用轮船更是连绵不绝,因此对于徐卫这次明显是全军总动员的行为,并没有引起外界太大的反应。
舰队的这次军事行动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这次处于舰队最里面的并不是价格昂贵、威力巨大的战列舰,而是两艘由新澳港造船厂设计生产的新型军舰,航空母舰。
这两艘航空母舰与之前搭载了两架全金属单翼战斗机朝鲜舰队运输船不同,它们这次的设计是完全按照后世的航空母舰的标准设计的,军舰前后甲板全部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