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格里面,摆放着一只红色的小匣子,成年男子的巴掌般大小,只是高度,要有五六寸之多。
面对这只小匣子,老头儿深吸了口气,然后,才像端一碟易碎的玉石珠宝般的,轻手轻脚的捧起,小心加小心的,放到了王诺兰面前的桌子上面,示意她可以打开来看,“老朽做这副针的时候,常常痴迷的,不知不觉就到了天亮时分,所以,就擅自给它们取了个名字,叫做‘拂意’,夫人若是觉得不妥,就自己再改改。”
铸剑的名家,多喜欢给自己所铸的,最能代表自己此生最高成就的刀剑取名,言外之意,就是把这刀剑,当成是自己的孩子一般宝贝,但……像老头儿这样,给自己铸造的银针取名的,莫说是萧一奇这几乎可以算是不懂什么医术的,就是王诺兰,这从极小时候,就开始跟着师父学艺,到现在,可以算是两世为人的,也是从没听说这样……诡异的事情!
盒子打开,里面的银针,便呈现在了三人的面前。
好细。
这是这些银针,给王诺兰的第一感觉。
巧夺天工!
这是这些银针,给萧一奇的第一感觉。
像这样工艺精湛的银针,就是在王诺兰曾经生活的未来,也是没有的,更何况,是在这个时代!
得了“宝贝”在手的王诺兰,由衷的对老头儿,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和敬意,然后,小心翼翼的把盒子闭合了起来,捧在了手心,“诺兰觉得,老先生给这副银针取得名字,十分贴切,所以,就决定,以后都给它延用了……多谢老先生赐针,以后,王诺兰一定会好好善用它,用它行医济世,造福相邻……”
这一次,老头儿没有拒绝王诺兰的客气,他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算是应下了她许诺的话,就对着他们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让他们离开这处房间,跟他一同去往铺子的前堂,不要在这里逗留。
在铺子的前堂里,王诺兰见到了一个多月之前,被孙嫂唤去了家里的银匠,客气的冲他点了点头,想跟他打个招呼,却是见他膝盖一软,“扑通”一声,就跪倒在了地上,爬了好几下儿,都没能顺利的起来身……未及王诺兰上前询问,跟随在他们身后的老头儿便冲铺子里的另外几个年轻人挥了挥手,那些年轻人看后纷纷上前,把那银匠搀扶了起来,冲着王诺兰和萧一奇行了个礼之后,就半拖半抬的把那银匠给带去了铺子后面,不知是做什么去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还不是什么官?
见她们人没有要让自己这个大夫,帮那银匠查看的意思,王诺兰也便作罢了这想法,追上萧一奇,跟他一起出了门去。
回到家里,一进家门,王诺兰便看到了小半院子的马匹,没有缰绳和鞍具,散养般的,正在院子里到处溜达,见到萧一奇,那些马匹皆是眸子一亮,孩子般的,欢喜雀跃的小跑儿着朝他围了过来!
动物,通常都会有一种人类没有的本能……它们不需要会说话,也不需要跟人交往太久,就能轻而易举的分辨出来,谁是真心喜欢它们的,谁是虚情假意,马和狗,偏巧就是这其中的翘楚,对感情,感悟的格外神速!
萧一奇真的是个非常喜欢马的人,瞧马匹们撒着欢儿的朝他围拢过来,本能欢喜的一笑,也快步迎了上去,拍拍这个的鼻梁,摸摸那个的脖子,跟它们亲近起来。
这些马,都秉承了俪马的优良血统,身高,腿长,灵性喜人,除了毛色略有些斑杂之外,几乎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即便是王诺兰这完全不懂马的人看了,也是觉得漂亮的很。
“萧一奇,这些马,你以前都认识的啊?”
心有所喜,自然行动上就会有所表示,王诺兰也快步跟上了萧一奇,学着他的样子,伸手,小心翼翼的摸了摸离自己最近的那一匹马的鼻梁。
刚才在马市,马商们就已经说了,这些马,都是他们去江南大营的马房,“赌马”回来的小马驹子,放在自己家里养大了,牵出来卖的,于理,不可能会跟萧一奇有什么交集的才是,可……瞧萧一奇跟这些马匹们亲近的样子,又哪里像是,刚刚才认识的?
还好这是一群马,要是人,啧,以萧一奇现在的这态度,还不得跟人家“旧友重逢”的“把酒言欢”了去?
“刚刚在马市上,是见的第一次面儿,不过,这两匹的爹娘,我该是认识的。”
萧一奇半点儿都不讶异,王诺兰会有这样的疑惑,扭头,笑着看了看她,便一手揽住了她的腰身,把她抱来了自己的身边,指着他面前的,正在跟他撒娇的两匹红白相间的马说道,“看模样,它们该是风驰和电掣的孩子,风驰,是江南大营里脚程最好的一匹种马,白色,脾气烈,不爱跟人亲近,唯一的弱点,就是喜欢吃松子儿糖,我每次去江南大营,都会给它带一些,它吃了松子儿糖之后,就会让我骑它……”
“电掣呢,是江南大营卸任老将军的座驾,是几年前,番邦的使者,来大明给他们的小王子求亲,带来的礼物,是匹枣红色的母马,品性温顺,却因脚程太好,而鲜有人能驾驭,后来,朝廷就出了一纸昭文,说是能驭此马者,可得黄金万两,引来了无数人尝试,结果……”
说到这里,萧一奇稍稍停顿了一下,见王诺兰正听得津津有味,便故意卖了个关子,打算来逗她一逗,“你猜,结果怎么着了?”
“所有人都摔了,让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