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兔子从草丛里探出头来,机警地观察着周围的情况,等到确认没有威胁后,它慢慢爬出草丛,开始寻找失散的配偶。
“嗖----”一阵风声袭来,兔子拔腿就要逃跑!然而它的速度实在不够快,刚刚蹬开后腿跳离地面,就被一支利箭正正射中!
坠落在地的兔子再也没有了奔跑的力气,它一边趴在那里,感受着力气随着血液渐渐丧失,一边向着利箭射来的方向看去,只见那里影影绰绰站着好多人,而站在最中间的一个正拿着空弓,招呼别人向它跑来。
就在这个人的身边,摆放着许多和兔子熟悉的伙伴。住在隔壁树上的松鼠,每天在树下散步的雉鸡,甚至还有经常追得他们满山跑的狐狸,还有……那只朝夕相处,眼看就要追到手的雪白的小母兔……
不甘心啊!兔子无奈地翻了个身,两腿一蹬,再也没有了动静。
“大少好弓术!”那群人正在恭维着射死兔子的男人。他约莫三十岁上下,留着利落的板寸头,却不是街边小店随便修建的标准样式,而是配合脸型、气质的专门设计,带着价值十几万的金丝眼镜,圆圆的镜片将精致的脸映衬得更加完美。虽然脱去了外套,但用料讲究的衬衣贴合着修长的身段,让他时刻享受着周围女xìng_ài慕的眼光……当然,他并没有回应这些眼光,即便是看着被取回的死兔子,都比看那些女人要多几分温暖。
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会感受到彻骨的寒意,当真正了解这个人后,必然会感到刺骨的冰冷。
夜歌豪门,井月凌岚集团的大少----郑龙腾,此刻正在尽情挥洒着他的冰冷。
他身处的地方,是位于华夏东部核心夜歌市郊区的余山围场,也是这座城市最顶级的猎场,专供这里的权贵消遣所用。不同于一般猎场用家养禽畜作为猎物的习惯,这里所有的动物都是放养的,唯有保持住猎物的野性,才能让这些人享受到杀戮的快感。
从郑龙腾手里接过弓,一旁的人笑嘻嘻地说:“大少的弓术是夜歌知名的,听说只要大少拿起弓箭,周围的人就连张弓的力气都没有了。”如果秦铮在这里,就会发现这个人赫然便是拍卖会上和他一起挤兑苏晋的那个李钊成。
郑龙腾轻蔑一笑,很认真地看着李钊成,说:“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全无招架之力的人,总会有人对我弯弓搭箭,可惜他们射出的箭,最后都插在了自己的胸口。”
李钊成陪着笑说:“那是自然,以大少的威风,后面的人一定全都消停了。”
“未必……”郑龙腾正想说话,却被远处跑来的保镖打断了。那个保镖趴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郑龙腾的脸上腾起了古怪的笑意。
这种笑意,周围的人都见过,他们赶紧向后退出几步,生怕自己受到牵连。
这可不是开心的笑啊!每次郑龙腾这样笑的时候,就一定会有人遭殃!
“鬼笑三声,阎王催命”,这是大家私下里对郑龙腾的说法。
李钊成并没有退后,他依然站在郑龙腾的身边,等待着对方把话说下去。
郑龙腾笑过后,对李钊成摇摇头,很无奈地说:“你看,这不就有人冲着我射出一箭了吗?”
“谁?”李钊成当然明白郑龙腾的意思,但以他知道的信息来看,最近夜歌风平浪静,似乎没有人会去招惹郑家。
难道……是传说中和郑龙腾很不对劲的那个弟弟?
郑龙腾忽然从李钊成手中拿过长弓,转眼间利箭上弦,风驰电掣一般飞了出去。
远处传来一声鹿的哀鸣,显然已经中箭了。
“虽然资料取回来了,但还得麻烦你跑一趟菊城,”郑龙腾不动声色地说,“帮我查一个人。”
李钊成问道:“谁?”
郑龙腾又搭上一支箭,远远瞄准了那头还未倒下的梅花鹿,说:“秦铮!”
“咄----”弓弦发出震响。
“扑----”梅花鹿应声而倒。
“啊?”李钊成的眼瞪得比鸡蛋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