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恐怖悬疑>谜案追凶>第十五回 原来如此十五

推荐阅读:?李大官被秦泰半真半假的威胁吓唬住了,其实不管是谁这么被吓唬都会心里发虚的,何况是心里本来就不踏实的李大官呢。李大官坐在地上低头想问题,其实他面前的道路只有三条。第一,逃。想尽一切办法摆脱这些人,逃出去再说。可是他逃得出去吗?逃出去之后怎么办?官府已经开始对付神教的人,一旦他的身份暴露依然会被通缉和追捕。要是回神教的话,就算带去了重要情报,按照神教内部处置叛徒的惯例来说,也不会被自己一个好结果。逃出去之后怎么办?怎么生活呢?第二,拼。和这些人同归于尽,免得将来被他们抓回去之后受尽折磨。按照朝廷对付他们这种人的办法,李大官这种人一定会一批一批处决他们。这么做不但为了震慑老百姓,让老百姓不敢轻视朝廷,也是为了让这些人不能死灰复燃,将来有机会再报复朝廷。李大官不是一个勇敢的人,不可能为了神教为了守住秘密牺牲自己,所以他不敢和这些拼命。第三,就是出卖神教保存自己。李大官虽然是组织的人,但是只要他愿意向朝廷投降并说出组织重要机密的话,或许可以换来朝廷的保护。一般来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下,一些从犯可以免死,甚至于得到奖励。李大官知道组织有不少人,但是像他这样既知道最高机密又掌握着一定基层的人并不多。只要他作为重要人证举报神教,并把自己知道的一切和知道的人全部指认出来的话,这个功劳一定不小。利用这个功劳换取自己的自由和性命应该够了,甚至于可以得到朝廷的奖励。李大官一想到这里,心里的决心大了,他决定和秦泰合作。

李大官既然决定和秦泰说出秘密,就不用害怕秦泰了。秦泰也看出自己的话起作用,所以把这个李大官带到了自己的房间。仇小球去救醒小狗子,同时安排小狗子为大家准备晚饭。秦泰夫妻在房间里面审讯李大官,看李大官说的话是不是真话,有没有对秦泰有所隐瞒或者说谎。秦泰觉得既然李大官愿意合作,应该没有必要对秦泰有所隐瞒了,唯一的可能就是要和秦泰讲条件。秦泰不怕李大官开条件,因为李大官不敢狮子大开口,他也要担心自己的将来。

李大官果然要秦泰先出示官方证明,然后根据秦泰的职务决定是否和秦泰合作。要是秦泰不是官府中人的话,李大官一个字也不会说。要是秦泰的职位不高的话,李大官也会要求见到够级别的官员后再说。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得到一定级别的官员的亲口保证,确保他的人身安全后,才会说出他知道的秘密。

秦泰对于李大官的要求并不意外,要是换作他是如今的李大官的话也会这么做的。毕竟这个秘密是一个天大的秘密,一旦说出口李大官就会使神教的叛徒,再也没有了回头的机会。无论是任何组织,成员私下叛逃和向朝廷坦白一切是两种不同概念的问题。私下叛逃当然在组织的人看来也算是叛徒,但是只要这个人不说出组织的秘密,组织的人不会下死手甚至于放过这个人。在一些组织里面对于一些不重要的人采取过这种消极的对待方式。只要这个人发誓不说出组织的秘密,这个人又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组织会按照他自动自愿脱离组织处理。或是致残或是毒哑或是毒瞎,会留一条性命给他的。但是向朝廷举报组织的话,就是实打实的出卖组织,就是组织最大的敌人。对付这种叛徒不但手法激烈而且会赶尽杀绝,连他的家人一起被灭口报复。所以一般的人不敢做这种出卖组织的叛徒,李大官当初之所以不举报组织就是担心神教的人对他不死不休。李大官现在想通了,想和朝廷合作举报神教了,当然也需要得到朝廷的保护和一定好处。秦泰代表朝廷处理这件事情,刚好有权利这么做。再说了李大官一开口就答应上交一大笔钱和所有的秘密,相信事后就算秦泰为李大官要求一个免死和一定数量的奖励问题不大。

秦泰出示了朝廷给他的证明,李大官本来不相信的。因为秦泰年纪不大,看上去不像一个当大官的人,根本不像一个得到朝廷全权委托的人。可是李大官不是一个没有经验的人,他看得出秦泰手里的官方证明是真的,上面的大印也是真的。当李大官看清楚秦泰的名字的时候,李大官终于完全相信了。别人或许不知道秦泰,别人或许忘记了秦泰,但是李大官这种人不敢忘记秦泰的名字。早在组织成立之初不久,秦泰的名字已经上了神教的秘密黑名单。神教高层多次提醒下面的人不得招惹秦泰,更加不准和秦泰发生正面冲突。李大官更是对秦泰十分了解,把秦泰的名字深深记在自己心里。秦泰成为了李大官除了组织高层之外最害怕的人,甚至于比杀手还要让李大官惧怕。李大官对于秦泰出任这件事情总负责一点怀疑也没有,他觉得这么做理所应当,朝廷这么做是绝对正确的。李大官看见了他的偶像,知道他永远不可能战胜秦泰后,李大官索性一点隐瞒也没有了。

秦泰看见李大官很配合,当然也不吝啬了。

他代表朝廷答应李大官三点,第一点,保证李大官的生命安全,不管是查案的时候还是事后。秦泰都会尽力保证李大官的人身安全。第二点,保证李大官的家人安全。事后绝对不会牵连到李大官的家人,给李大官家人一个平安稳定的未来。第三点,秦泰会为李大官向朝廷请功的。在免去李大官一切罪行


状态提示:第十五回 原来如此十五--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