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谭刃说,我执意要去救人,所以他一直跟在我后面,在灌木丛里钻,谁知钻着钻着,我就跟发了疯一样,嘴里大喊大叫,忽然加快速度。由于周围的环境太过复杂,我这一跑,谭刃没反应过来,很快就将我给跟丢了。
他心下有些着急,想着我刚才的状态不对劲,便打着手电筒四下寻找,却始终一无所获,就在谭刃有些着急,寻摸着要不要现场起一卦时,忽然间便听到前方传来一阵人声。
“老板。谭刃……你在哪儿。”
谭刃一听是我的声音,立刻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过来,越往前,树木越见稀疏,直到遇见了我。
刚才我背对着谭刃在撒尿,他也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只觉得我一个人在站原地破口大骂的情景十分诡异,他担心是有什么状况,便没有惊扰我,而是小心翼翼朝我靠近,却没有想到我感觉这么灵敏,翻身就用手电筒砸了过去,在他额头上砸出了一块乌青。
说到此处,他才皱眉问我:“发什么疯。”
我听完,只觉得目瞪口呆,为什么谭刃所说的情况,和我所遇到的情况差了十万八千里?我分明是一晃神就已经到了这个地方了,怎么说我是自己跑进来的?
谭刃察觉我神色不对劲,便问道:“你刚才到底遇见什么事了?突然之间乱跑什么?”
我理了理脑海里的思绪,才将自己刚才的经历说与谭刃听,这事儿在我听来,是相当不可思议和难以理解的,但奇怪的是,谭刃听完之后,却并不惊讶,只淡淡的说道:“原来如此。”
听他这语气,看样子是肯定知道些什么,我忙问道:“老板,你知道那人头是怎么回事?”
谭刃瞟了我一眼,却不答话,微微低头想了想,忽然从刀里掏出钥匙。那钥匙挂上有一把多功能瑞士军刀,谭刃弹出其中一个刀片,在自己中指上一划拉,连带着割破了手套,顿时指头冒血,将手套给染红了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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