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球定了定神,不经。那人虽然身着布衣,但头髮上的压痕尚在,很明显是武将常戴的弁冠。他虎口厚硬的粗茧,只有常年握刀才如出现。更重要的是他随身佩戴的长刀,虽然刀柄用布裹住,但柄尾突起的痕迹分明是一柄环首刀——汉**方的制式武器。还有他的眼神和身形……只有军人才会如此刚毅目光和挺拔的身姿。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嘛……”田球拉长声音道:“已经结案了。”
那名军人不动声色,“确定是失火?”
“当然。”田球一口咬定,“简牍上就是这么写的。”
“是否有目击者?”
“火灾发生在半夜,又隔着林子,等有人看到,房子都已经烧穿。”
“当时住在店里的客人呢?”
“失火是在八月十一的夜间。据镇上人说,脚店十日就已经关门歇业,店中并没有客人。火场也没有其他尸首。”
“在此之前呢?”
“最晚是初九,有人去过店里,是附近一个猎户,叫张余。我查问过,他只是去店里卖猎物,与火灾没什么关系。”
军人站起身,收起案上的羽林天军腰牌,转身离开。
田球鬆了口气,暗暗祈祷这案子赶紧过去。至于当天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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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猎的後生……”
一名鬚鬓斑白的老者在路边遥遥招手。
张余走过去,拍了拍肩上的猎叉,“老丈,要兔子吗?刚打的几隻!那隻白兔是我下套子逮的,拿回去就是不吃,也能当个玩物。”
老者看了一会儿,满意地说道:“这几隻我都要了,价钱多少?”
张余一高兴,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一共五隻兔子,有大有小,老丈也知道,到了市上,大的要三四十,小的也要二三十个铜铢,老丈要的话,给一百二十个铜铢就好。”
老者絮絮叨叨说了几句,砍了五个铜铢的价,然後带着张余到家里取钱。张余顺利卖掉猎物,心情正好,一路和老者闲谈。
路过火场时,老者叹道:“长兴脚店也烧了。店里的孙老头比我还小两岁,没想到走到我前头了。”
张余也叹道:“可不是嘛。失火前两天,我还去店里卖兔子呢。”
“咦?那两天不是歇业了吗?”
“没有。我去那天店还开着。”
“那是初十……初九……”老者仰脸数着日子,“是初九?”
“是初九。”
“想起来了。”老者叹了口气,“那天我也去过店里。孙老头忙前忙後的,我还记得店里住了一个大汉,说是拳师?”
“对!那拳师姓杜,说是要成亲,满脸喜气。看见我带的兔子,还过来问价钱,他少了一隻眼睛,我记得可清了。”
老者道:“一个拳师也住通铺,那么些人怎么挤得下啊……”
张余道:“镇上的客栈都住满了,不住脚店还能住哪儿?别说拳师了,我看到有个书生也在通铺挤着。”
“老喽老喽,记不清了。那书生是不是个疤脸的?”
“疤脸的少年住在上房,还带了个老仆。”
老者感叹道:“一老一小的,出门在外不容易啊。”
“老丈是善心人。”张余说着摇了摇头,“有些人啊,丧尽天良。”
老者道:“小哥何出此言?”
“那天我一进脚店,就看见赛卢了。”
“赛卢是哪个?”
张余道:“不瞒老丈说,赛卢跟我是一个村子的。那小子从小不幹正事,整天跟那些游民鬼混,还当了扒手。那天在通铺挤着,一双眼睛瞄来瞄去,多半是看中了谁的钱财。”
老者嗟叹道:“出门在外,遇见扒手可要当心。那天在通铺的,还有……”
张余想了一会儿,“还有个文士。”
老者恍然道:“对,上了年纪那个。”
张余笑道:“老丈又记错了。那人三四十岁的年纪,随身带的纸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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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余拿了钱,高高兴兴走远。
程宗扬道:“严君平十几年前就是书院的山长,现在起码也有五十多岁。听来那个文士并不是他。”
“天上掉馅饼的事还是不想了。”卢景道:“加上老仆、文士和赛卢,现在我们知道那天脚店里都有谁了——两间上房,一间住的陈凤和延玉,一间是疤面少年和老仆。通铺八个人,分别是郁奉文、杜怀、三名脚夫、胡琴老人、不知名的文士,还有那个赛卢。”
“找赛卢!”程宗扬发了狠,“连名姓都有了,我就不信找不到他!”
“你们是什么人?”外面有人喝问道。
程宗扬这才意识到自己还站在别人院子里,赶紧赔笑道:“我们是过路的,走得累了,在这里避避日头。”
那汉子神情不善地瞪了他一眼,然後放下水桶,舀了瓢水,递给鬚髮斑白的卢景,粗声道:“喝!”
卢景黏着鬍子,喝水只怕露馅,推给程宗扬道:“侄儿,你先喝。”
程宗扬推让不得,只好喝了几口。
那汉子不乐意了,斥道:“不知礼数的小子!长者未饮,你一个侄辈哪里能先饮?”
程宗扬肚里苦笑,汉国百姓大有古风,行事磊落,恩怨分明,而且很是古道热肠,看到两个陌生人在自家院子里待着,不满之余,还是取水给老者喝。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