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楚璃来过毓秀宫之后,微浓一整天都是兴奋不已。宫人们自然是误会了,就连主事嬷嬷也忍不住掩面轻笑,更不要提元宵似有若无的暗示与调侃。
微浓由着她们胡思乱想,自己一颗心早已飞到了狩猎场。纵马驰骋、扬鞭开弓,这种日子她已很久不曾经历过,久得像上辈子的事了!
用过午膳,她便迫不及待地去了造办处,选了一张称手的弓箭,还有一双峨眉刺。至于骑行服,和亲之前早已置办过了,浅绿色,正正合身。
主事嬷嬷见她抱着弓箭爱不释手,也知她心思早已不在读书上头,便默许她闲散两日。微浓则更怕自己在楚璃面前出丑,翌日便命人在庭院里竖了一个靶子,不停地练习射箭。
如此练了一整日,总算有些成效,虽射不中靶心,但至少不会脱靶,有时运气好了,还能勉强射在红心旁边两三环上。
终于等到狩猎这日,微浓一夜都没睡好,精神却还不错。一大早天色刚明,楚璃的车辇已到了毓秀宫门外,微浓吃了上次的教训,这次早早便在宫门外候着,还命小厨房做了好些点心。
待上了车辇,她亲自将食盒放在案上,对楚璃笑道:“这是燕国风味,礼尚往来。”
楚璃今日穿了一件黑色螭纹劲装,比之前日更多了几分英武之气。听见微浓这话,他笑而不语,面上似乎有些倦色,与微浓说了几句话之后便闭目养神起来。
车辇里仍旧是水月在服侍,她便轻声对微浓说道:“殿下为了挪出今日,昨夜几乎一宿没睡。”
微浓很是意外:“不是年底封印了吗?”
水月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微浓颇有些愧疚,也不敢再打扰楚璃,距他远远坐着,百无聊赖看着窗外景色。
车辇辘辘行驶了一个时辰,才到了天府城南郊的秋山围场。这里是王室专用围场,放眼只见处处重兵把守,宫室修葺得宽阔舒适,就连马厩都比寻常人家住的园子还要考究三分。
世人有云“行在宁国,武在燕国,吃住在楚国”,还真是至理名言呢!
楚璃休息了一个时辰,精神也随之恢复过来,至少面上再看不出一丝倦色。他带着微浓来到马厩,为她挑了一匹白色骏马。
微浓接过缰绳,不由笑问:“殿下怎知我会骑马?”
“公主不是镖局出身吗?”楚璃笑问。
微浓也知自己多此一问,不禁抚上马鬃,叹道:“这马,真像以前我在房州的坐骑!”
“看来它与公主有些缘分。”楚璃风趣笑言。
微浓也是莞尔,心情更加舒畅起来,忍不住纵身跃上马背,垂眸去看楚璃:“殿下要与我比试赛马吗?”
“不急,我要先看看你的射术。”言罢,他便牵着微浓的坐骑来到靶场外,又将她扶下马,道:“看过公主的射术之后,我才能决定一些事情。”
他说得模棱两可,微浓也不敢多问,只暗暗庆幸自己提前抱过佛脚。她颇为忐忑地走到靶场中央,从侍卫手中接过弓箭,对着箭靶射了一箭。
还好,至少没脱靶。微浓长舒一口气。
楚璃却是蹙眉,毫不委婉地评判:“射术有待加强。”
微浓干笑一声,到底不想让他看低,便逞强道:“我从没射过这么远的靶子,臂力确实不行,准头也不够。不过你若让我换一种方式射靶,我一定能正中红心!”
“哦?”楚璃仿佛来了兴致。
微浓轻笑,将弓箭放在一旁,又从箭壶中取过一支箭矢,瞄准那靶心比划几许,猛地用力投了过去。但听“嗖”地一声,箭矢飞也似地掠空而过,正中靶心。
微浓见状,得意地朝楚璃微笑,然而她刚扬起嘴角,忽有一阵风吹过靶场,劲头不算猛,却把箭矢从靶心上吹掉了。
微浓的唇角便又敛了回去,不可思议地睁大双眸,看着那空荡荡的靶心。
楚璃笑叹一声:“公主是把箭矢当作峨眉刺了吗?”
微浓吐了吐舌头。
“以手作投,准头是够了,但力道绵软,毫无杀伤之力。若按照公主这般射靶,根本捕获不到猎物,即便射中一只小羊小鹿,也不过是帮它们挠痒罢了。”楚璃不客气地予以置评。
微浓闻言咬了咬牙,有些自暴自弃地想,自己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勉强算是能读诗文、能骑会打,怎么一到楚璃这里,就样样不通了呢?这般一想,倒有些泄气了,连方才急于狩猎的兴致都没了。
楚璃见她垂头丧气,一副气鼓鼓的模样,只得又蔼下声音,解释道:“习武骑射强身健体,公主喜欢,自然再好不过。但公主原先使的峨眉刺,只能作为近身搏斗,若当真遇上险境,实在是吃亏得紧。”
“哪有那么多险境可遇。”微浓低声嘟囔。
楚璃自然听见了,看向她的左臂,意有所指:“好了伤疤忘了疼?”
微浓顿时无话可说。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楚璃淡淡添上一句,远目望着靶心之处。他径直将一枚扳指戴于左手拇指之上,扬弓开箭,一气呵成。
扳指这东西,原是护手之用,戴于开弓勾弦的拇指上,用以扣住弓弦。虽说如今扳指已成为王公贵族的装饰之物,却也一直遵循着扣弦之则,寻常人都戴在右手拇指上。
微浓突然想起黑衣人曾说过的话——楚璃是个惯用左手的剑术高手。她突然有些期待,想要看看楚璃的另外一面,除了温润如玉、算无遗策之外,他还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