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的香江大酒店,晨曦乍破。
一夜春歌过后。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洒在汪明荃葱嫩的娇靥上,令她的肌肤显得格外的晶莹剔透、光彩照人。目睹着她言笑嫣然,眉目含春的模样,赢病己平静的心不由的再次心猿意马起来。
著名的影视歌明星汪明荃,无论港台於或者内地大家其实都不陌生了,尤其她演唱的《万水千山总是情》这首歌曲,几乎家喻户晓,汪明荃祖籍上海人,一九五七年随着家里人移居到香江。一九六六年考进丽的电视训练班,成为丽的旗下的首批演艺训练班学员。此后汪明荃又到日.本再行深造学习,学成之后而返回香江,加入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在电视台主持《欢乐今宵》等综艺节目,同时出演过《镜花缘传奇》《昏睡二十年》《京华春梦》等几十部影视剧。汪明荃在香江,不论圈内还是圈外人,大都习惯地叫她丽莎,可以说她在影视传媒业界的大姐大地位,从1973这年开始就几乎无人可以动摇。
香江传媒们称誉她作无线电视的镇台之宝,同时汪明荃也深受无线电视的老板邵六叔的重视,汪明荃尽管算不上大美人,但几乎不管什么红星都很难夺走她的舞台光芒,她的歌声也说不上很出色,但是那首《万水千山总是情》却唱红了华人世界!
扫了一眼床单上的一朵血染的梅花。
赢病己心中瞬间犹如一万只龌了歌朐奔腾而过,万万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赢病己竟然能够获此德智体美劳集于一身的大美人,是我的福分还是上天的青睐。
想想就有点小激动。
此时汪明荃褪尽衣衫,躺在床.上,羞涩的睁不开眼睛。躺在床中央,摆好姿.势,整个人宛如一只洁白的瓷盘。头发被拆散呈扇形摊开,并缀以花瓣,赢病己看她那娇.体.玲.珑。水骨嫩,玉山隆,杨柳纤腰拂春风;
玉颜的笑靥上不着脂粉,却带着白里透红的美;琼鼻微翘。樱唇粉嫩如崭露的桃花;彼时她两条纤细的玉臂就像是嫩藕一般,还有那粉光致致的木.瓜,弹.性.惊.人,摆放着裱花奶油蛋糕,好像穿着美丽的文.胸。漂亮极了。
……
赢病己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了徐大神的经典诗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瞥了眼赢病己强健的肌肉,不由得想起昨夜的疯狂,一股潮红同样在瞬间涌上了汪明荃的脸颊,染红了她的脸颊及玉颈。
虽然汪明荃天性大方大气,但是这样子赤果果的模样,被一个男子死死盯着,让本质上是女子的她还是极是羞涩。
躺在床中央,汪明荃忍不住的羞嗔道:“看什么看,病呆子。”
银铃般的嗲嗲娇嗔将赢病己飘飘然的思绪唤回。面对这美食、“美器”,让他兴奋不已。这可不是他病态的作怪,而是汪明荃自己一大早起床,在赢病己想要和她共进早餐的时候提议的。
用简单的话说,汪明荃就是一个实打实的典型都市事业型女强人,对事业有着无比的野心和打拼的欲.望虽然喜欢上了赢病己这个人,爱的付出了自己守护了几十年的最宝贵的东西,但是也因而让她不可能让赢病己永远的拴在自己身边,她不可能,他也不可能。因为他的事业比他更有前景和钱景。
这也注定了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一定不长,所以汪明荃只好用自己特别的方法加上身.体取悦她的男人,试图锁住赢病己的心。
众所周知。汪明荃是留日归港的,在岛国上也算见多识广了,所学的许多东西也一直运用在她的事业上。今天,阿姐汪明荃就要让自己的方法让眼前的爱人‘臣服’,让他离不开自己,不会外出去找野花。
聪明如赢病己。又怎会不知晓她打的什么心思,内心奸猾的偷笑着今天就看谁让谁臣服了。
赢病己挑着汪明荃秀美精致的下巴,轻轻啄吻著她的樱花般娇嫩的唇瓣,深邃的眼眸被浓情蜜意所占据,嘴上语带双关的道:“丽莎,你真是美的不像话。看到你,我才知道什么是‘秀色可餐’啊!”
是的,秀色可餐,这才是真的是名符其实的秀色可餐,赢病己也完全没想到汪明荃有这种魄力和想法,不觉刮目相看。
既然佳人能狠心想下此想法,赢病己也不辜负佳人心意,为了挑情。他并不急于取食,而是开始品评“盛器”,如汪明荃的身.材、五.官、头.发、玉.臂、秀.腿……日语有“迷箸”的词汇,意思是手拿筷子,不知如何下手才好。赢病已这样品评汪明荃自然不是为了吃,而是挑.情,挑起双方的嗨点。
赢病己一边点评著,汪明荃也一动不动静静地躺着,俨若石雕玉琢一般,只是此刻已经不只脸上和玉颈被红晕沾满,全.身.上.下亦是红霞一片,已是醉了。
赢病己眼睛一亮,眼见时机成熟,招呼一声还在思考的汪明荃,语带调皮地笑说道:“丽莎,该吃点心了!”
汪明荃不想弱了声势,于是强硬说道:“我不饿,你自己先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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