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夏芙蓉心里就像拨云见日一样舒畅,对待李时的态度也和善了许多:“咱们走吧,这么晚了还没吃到午饭呢,姐姐带你去吃西餐。”
看着俩人亲亲热热地上了三轮,那些民工眼珠子都要鼓出来了,羡慕嫉妒恨,李时这土驴从小就没了父母,整天吃百家饭的东西,他何曾有过姐姐!
这个姐姐他是从哪里淘换的?天上掉下来的?耗子窟窿里抠索出来的?
而且还那么暧昧!
走过吴雅涵身边时,李时停下三轮,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小吴,跟你说个秘密,那个女所长是我这个姐姐的老同学,你要是有这样的靠山就不会舔鞋!”
说完也不管吴雅涵有什么反应,发出一阵周星驰式的怪笑,开着三轮就像要赶着去撞死似的飞快地走了。
在夏芙蓉的指引下,李时跟夏芙蓉去了马克西姆西餐厅。
俩人坐下后,夏芙蓉让李时点菜。
其实是有意让这个生瓜蛋子出丑,你不是神经大吗,一般穿着这种脏兮兮地摊货的民工进了这个门,面对纤尘不染的厅堂,都要满脸通红手足无措,他却能大模大样比进了包子铺都实在,那就让你点点菜,看看能大到什么地步。
她希望看到生瓜蛋子点瓶二锅头,炒个老厨白菜,然后尴尬得满脸通红,如果那样她会感到很快意。
她是想通过这样一些类似的事情,让李时自己认识到他不属于这个阶层,他就应该混在民工堆里,他的言行举止、浑身上下,都历历分明地显示出跟上层社会的格格不入。
只要他认识到这一点,觉得自己混不来上层社会,那时夏芙蓉就可以开口劝他把老板叫回来,然后再替老板许给他一点钱,就他这个水平,也许拿出十万八万的现金就能把他砸晕,轻而易举地打发了。
想到这里夏芙蓉又开始怀念老板了,她很崇拜老板,老板才华横溢,内涵极深,最重要的是,老板身上有着神一样的神秘,就像一个深有千尺的大海,夏芙蓉只能看到他表面的波涛,对于大海深处的漩涡和景象,那不是她的想象能够到达的地方。
在认识老板之前,夏芙蓉的字典里是没有“偶像”二字的,要是非得让她找出一个偶像来的话,那就是她自己,因为她很小就是远近闻名的神童,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的那一年她才十七岁,心理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时她不过二十二岁。
就凭她的学识和能力,能有个让她崇拜乃至成为偶像的人真的很难。
夏芙蓉长到二十八岁,老板是迄今为止唯一让她服气和崇拜的人,当然,崇拜老板是因为他像大海一样深不可测,而不是因为他的财富和长相,当今社会亿万富翁遍地皆是,就夏芙蓉这样的素质和外貌,亿万富翁还不是俯拾即是。
另外老板的长相方面,那就更不敢恭维了,因为老板是个胖子。
李时丝毫没有压力地面对侍应生,用眼神瞟一瞟夏芙蓉:“夏助理,照我的口味给我点一份。”然后扭头对侍应生介绍说:“这是我的助理。”李时早看出夏芙蓉的小九九来了,不过想让自己出丑,不就是吃个西餐,简直太侮辱民工了!岂不知自己和梵露去西餐厅吃饭,那时自己刚刚开始转运,就已经相当自信,何况当了现在!
夏芙蓉明显看出侍应生一头黑线了,也许在侍应生看来,这位高贵的小姐不知道从哪儿捡到一个落魄的小老乡,领他来开开洋荤,想不到小老乡竟然胡乱发起疯话来。
夏芙蓉赶紧点菜,她知道如果让这货继续表演的话,很快自己就会变得灰头土脸,也许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吧,这生瓜蛋子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早习惯了别人的白眼,出再大的丑人家也皮了,可是夏芙蓉知道自己丢不起那人啊。
点了菜,夏芙蓉笔直优雅地坐着,漫不经心地问李时:“在工地上你们一个月多少钱工资?”
李时捏着下巴,手指头像弹琴似的敲打着:“唔,这个嘛不平均的,那些钢筋工、木工啥的一个月能挣一万多。”
“你呢,能挣多少?”
“呵呵,”李时笑道,“我是杂工,按天算,一天一百,不干没钱,今天耽搁一天,一百块钱没了。”
夏芙蓉小口喝着牛尾清汤,毫不掩饰自己鄙视的表情:“要是这顿饭你来请的话,半个月的工资没了,”说着指着那瓶红酒,“以前的老板带我来吃饭,绝对不会点这种低档的红酒,你几个月的工资,不够我们老板吃饭时一瓶红酒钱。”
说完了,夏芙蓉脸上露出恶意的笑容,她很希望自己的话能够打击到生瓜蛋子的自尊心。
想不到李时竟然面不改色,有样学样地模仿着夏芙蓉的样子喝着汤,轻描淡写地笑笑:“可现在不同了,我不但像你原来的老板那样挣钱,比他略微强一点的是我在工地上还有一份兼职,也就是说,我一个月能比他多挣两千来块钱。”
夏芙蓉喝进去的清汤差点吐出来,这货脸皮够厚的,比原来的老板挣钱多,你当得起原道的老板吗?
轻轻地切下牛排,啜一口红酒,夏芙蓉轻轻地说:“你看到刚才侍应生的表情了吗,你以为他相信你是我的老板,你有没有觉得你这个老板跟助理有点不搭?”
“嗯,”李时真诚地点点头,“我觉出来了,像我水平这么高又有实干精神的老板带着一个花瓶助理,确实有点不搭,可是没办法,我需要你这个老员工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