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那说明现在你不喜欢他了?”狼兀细长的眼看着连穆,表情有些微妙。这倒是个好机会,不知道能不能实现?“……不认识,当然谈不上喜欢。”连穆犹豫了一下,低头闷声回答。“那就好。”“好?好什么?”“说明我有机会了啊,你一定不知道,我从第一次见他就喜欢上了。”狼兀毫不顾忌的说出喜欢李小铭的事实,连穆也惊讶了,更多的还是说不出来的膈应。“是吗?”有口无心的反问。“是啊是啊,最喜欢小铭了!”【某铭:阿嚏!是谁?!是谁在骂老子!!!】狼兀接下来自顾自的话,连穆都没有听了,他烦躁的把铁叉丢到一边,默不作声的靠在树上。狼兀看见连穆这样一个态度,只好闭口不提了,怕再提下去,连穆丢的就不是叉子而是自己了。不过……这反应……足够了。连穆啊连穆,谁叫你忘了重要的宝贝呢!
狼兀喜欢李小铭,李小铭不知道,连穆当然更不会知道,没谁能看出来狼兀的感情,埋藏的太深,差点连自己都挖不到心在哪。李小铭之于狼兀的吸引力不仅仅是雌性对于雄性的,更多的还是李小铭自身的性格和笑容,狼兀没有在他们仪礼上多说,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没有多说,他觉得自己能知道,已经足够了。为什么喜欢李小铭?狼兀其实不知道,如果他知道一见钟情的词语,大抵是要用这个描述的,有时候,喜欢还真的没有理由。兽人的感情和人类是一样的,但是更比人类忠诚,善始善终,把认定的一方视为命运中不能背叛之理,永不离弃。显然狼兀的这段感情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但是,他还是觉得有机会,尤其是连穆不记得李小铭了,让他充满了求爱成功的信心。
他不怕族人说他夺走兄弟的命理之类的话,毕竟不承认命理的是连穆,不是李小铭。狼兀有强大的内心和随时战斗的能力,他相信自己能够保护好李小铭,也认为自己能够照顾到大包子,即使那是小铭和连穆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