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为喝了奈德丽的鲜血的缘故,杨爵身上的三处伤口竟然在三天之后便好得差不多了。三天之前,他才从昏迷之中醒过来,但三天之后,他又变得活蹦乱跳的。比起之前,杨爵甚至还感觉到体内似乎多了一股热劲,因为这股热劲,杨爵变得精神焕发,神采奕奕,整个人的精神面貌与之前完全不同。
由此证明,豹女奈德丽的血不仅具有疗伤奇效,还具有一定的滋补功能,而且是大补特补,导致杨爵这几天一不小心就会流鼻血。
这一日清晨。
杨爵身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可以自由下地活动,于是,他便起了一个大早,走出山洞,来到森林里散步。
森林里的早晨自然是空气清新,露水甘甜,毛茸茸的可爱野兔随处可见,让人感觉十分的温馨和惬意。
迎着清晨明媚的阳光,杨爵伸了伸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再呼吸一下新鲜空气,顿时感觉整个人又活过来了。事实证明,大自然果然才是最令人向往的地方。
“如果能在这样美妙的地方住一辈子,那该有多好啊!”杨爵不禁叹道。
“没想到你们城市人竟然也会有这样的想法!倒是稀奇少见得很!”不知什么时候,奈德丽出现在杨爵身后,用充满不屑与讥讽的口吻说道。
杨爵转过头,见是奈德丽,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得“呵呵”干笑了两声。
“早啊,奈德丽。”杨爵主动以笑脸和对方打招呼。
“哼!”不料热脸贴了冷屁股,奈德丽直接无视他的示好。“跟我来!”奈德丽冷冷地说。
“啊?你说什么?”杨爵没听清。
“你耳朵不好吗?我说!跟我来!”奈德丽十分不耐烦地重复道。
“噢!跟你去……去哪里?”杨爵问道。
“视察森林。”奈德丽说。刚一说完,奈德丽便一头扎进了丛林,消失在灌木丛中。
“等等我啊。”
……
奈德丽可是丛林之王,只见她手脚并用,用四肢进行奔跑,速度竟然不输于大型的猫科动物。仅此一项,杨爵便无论如何也赶不上。更何况奈德丽还会爬树,并能够直接从一棵大树上跃到另一棵大树上去。
如此,没走多远,杨爵便累得气喘吁吁,不得不停下来休息。
“不……不行了,我必须得休息一下再走。”经过将近三公里以上距离的快速奔跑,杨爵差点累得脱气。
而奈德丽却显得十分轻松。见杨爵停下来,她也只好刹住脚步,坐在大树的枝桠间用似笑非笑的眼神俯视着杨爵。
“你们这些城市人,真是没用!”奈德丽鄙薄道。
“好吧,没用就没用。”面对奈德丽的冷嘲热讽,杨爵早已习惯了,连反驳都懒得反驳,干脆直接承认自己某些方面确实不如对方,更不想代表城市人说点什么。
“废物就是废物……休息够了没有?可以走了吗?”奈德丽问道。
杨爵假装没听到前半句话,答道:“可以了,走吧。”不过,表面上装作不在意,但再次被奈德丽称作“废物”,杨爵心里当然十分不爽。只不过,他不太愿意在口头上跟奈德丽计较什么,毕竟这没有意义,真正有用的,可能还是一个机会,只需逮住一个机会向奈德丽证明,他可不是什么废物!到那时,想想奈德丽的表情,除了震惊恐怕还是震惊。
奈德丽仍然在前面带路,杨爵跟在后面。
但是,由于心情不太好,杨爵故意放慢了脚步。反正已经被奈德丽看作是废物了,干脆就走慢一点,何必那么卖力?
而奈德丽一看杨爵赌气一样慢吞吞地走在后面,心里当然不悦,于是便喊道:“废物!你能走快点吗?你脚上有残疾啊?!”
“你他、妈的才脚残!”杨爵差点骂出口。不过被对方这么一激,杨爵突然撒开脚丫子飞奔起来。
“不就是比谁跑得快吗?老子怕你?!豹女!你他、妈的来追我啊!”跑到老远一段距离之后,杨爵才回头吼道。吼完之后,他当然转身继续跑,一溜烟就不见了踪影。
“哼!跟我比速度?在丛林中?简直是找死!让你一百米!不!一千米!十、九、八……”奈德丽开始倒数。
“一!”话音一落,奈德丽便展开四肢,朝着杨爵消失的方向飞奔而去。
……
在丛林中奔跑,其实没那么容易。首先得小心那些带刺的植物,一不注意,脸庞或者手脚就会被那些植物划出长长的口子。再就是路不平,一不小心,就会被石头绊住,摔一个大跟斗。
在这样的环境中跟奈德丽比赛跑,杨爵当然是不可能赢的。毕竟奈德丽是在丛林中长大的,生存经验非常丰富。所以,才跑了一小段距离,杨爵就看到奈德丽“嗖”地一下从自己头顶越了过去,然后几个起落便消失在前方,单单从这速度上看,奈德丽便足以完爆他好几条街。
“擦!好敏捷的身手!”杨爵由衷地叹道。
不过,杨爵却不想轻易服输。因为输是一回事,服输又是另外一回事。所以他仍然没有放慢速度,继续追寻着奈德丽的身影飞奔而去。
于是,悲催的一幕发生了。
当杨爵跑着跑着,他突然发现奈德丽钻进了前方一片矮小的灌木丛。于是,他想都没想,跟随着奈德丽的脚步,他直接冲进了灌木丛……
“啊……”
一冲进灌木丛,杨爵立时发现眼前好像有什么东西,但他收不住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