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被她捡回来的银狼此时正站在她的旁边,神情温顺,如果不是他见过几次狼,肯定也不会认为这是一只狼。狼生性多疑,凶狠,极少有人可以驯服狼这种动物,也不会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去驯狼。
叶钢想,或许陆珊真是天上的仙女也说不定,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奇怪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就像这头银狼,就像……她给他喝的泉水。
一想到泉水,自从陆珊来到医院后,他每天都会喝到的两杯泉水,叶钢的目光不由变了变。他是一个出色的军人,思维敏捷,观察力很强,也许他的外型会给人造成一种误解,让别人以为他是一个老实的大男人,跟细心绝不沾边。
但作为一名经常要出危险任务的军人而言,不注重细节绝对是致命的缺点。
或许一开始,陆珊给他倒水的时候他并没有注意到什么,也没有往深处去想。但自从马院长告诉他,原本被判了死刑的腿情况突然开始好转的时候,他不得不重新将怀疑的目光放到那杯让他每次喝完后都感觉浑身舒畅的泉水上去。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叶钢仍旧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每次喝水的时候,他都会留意自己身体的变化。
陆珊刚把东西收拾好,一转眼就看到叶钢睁着眼定定地看着她,稍微怔了一下便反应过来,轻声问道:“叶钢,你醒了啊?我给你打水洗脸,马上就可以吃饭了。”
叶钢对上她温柔含笑的目光,胸腔里如同充满了无数个酸酸甜甜的泡泡,让他像漂浮在空中,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他闭了闭眼,爽快地回道:“好。”
对于叶钢的寡言少语,陆珊早已习惯,而叶钢脸上时常面无表情,她也并未注意到叶钢的异常。因此,此时的陆珊丝毫都没有察觉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已经引起了叶钢的怀疑。不过就算她知道了叶钢的真实想法也不会惊慌失措,叶钢只知道泉水,或者说他只是怀疑到泉水这里,却并不知道,这泉水究竟从什么地方来?
而陆珊,当她在平乐县百货大楼里第一次用泉水救人的时候,就已经计划好了一切。她拥有空间这种不符合常理的能力,这能力给她带来了自保的能力和无数的好处,那她也会在不暴露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给予他人应有的帮助。那么要满足这个前提,则必须寻找一个挡箭牌,陆珊的挡箭牌则是——重操旧业!
她也想过以叶钢的军事素质,应该很快便发现泉水的问题,但她早已找好了托词,所以并不把这个问题放在心上。
吃完早饭后,陆珊又帮助叶钢解决了生理需求,她撩开窗帘,阳光顿时洒了进来,铺满了整个房间。
看外面天气正好,陆珊干脆建议道:“叶钢,今儿天气真好,阳光明媚,很适合散步。要不我去借个轮椅,推着你去楼下晒晒太阳?整天待在病房里,人都快发霉了。”
叶钢皱了皱眉头,不太赞同:“不了,上下楼不太方便,我就在病房待着挺好的,坐在床上也能晒太阳。”
“哪有什么不方便的,实在不行我可以找护士帮忙抬你下去,这个你不用担心。去吧去吧,我现在就去借轮椅。”陆珊说做就做,干脆不等叶钢拒绝,直接出门借轮椅去了。
看着陆珊的背影,叶钢深吸了口气,身体微微往后仰,靠在枕头上,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白色的天花板。
他其实也很想出门,从受伤到进入手术室,再到住进这个病房,除了去做特定的全身检查,他就一直待在这间病房,这张病床。他甚至都已经闻到自己身上的霉味,感觉浑身的骨头都在发痒,想要动一动。
陆珊提议让他坐轮椅去楼下晒太阳的时候,他心里是欣喜的,但他住在七楼,上上下下的极为不便,他不想让陆珊劳累,所以只能拒绝。
但他没想到陆珊竟然这么坚持,这坚持让他无奈的同时,又觉得很幸福。他知道陆珊有很多秘密,但那又怎样?她是他的合法妻子,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都是会在一起的,这一点谁都不能改变!
叶钢嘴角噙着一丝笑意,在病房耐心地等待妻子回来。而他本该去借轮椅的妻子,此时却出现在离医院有十五分钟车程的郊区。
陆珊看着手表,此时已是早晨六点钟,刚好是她昨天和刘乔木约定的时间。她要趁着这个时间把鸡放出来,然后赶回医院,幸好她杜撰的家庭住址离医院并不远,虽然是郊区,但是坐车只要十五分钟,来回一趟并不算赶。
陆珊看着眼前东一家西一家的农家小院,旁边是一大片菜地,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菜地里一片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看起来分外讨喜。她所处的位置属于l市城郊,l市城区并不大,这个时候的城市建设远不如后世那样快速,现在这个地方还是农村,可是再过十几年,或许这里就是繁荣的商业街,或者高档的住宅小区。
她正想得入神,突然听到“嗡嗡嗡”地声音由远而近,抬头一看,便见刘乔木开着三轮货车向她的方向驶来,他旁边还坐着一个年轻女孩。
待车开近后,刘乔木把火熄了,车还没停稳,就见那女孩猛地跳下车,惹来刘乔木担惊受怕地瞪她一眼。
女孩看起来跟刘乔木差不多大,穿一件白底红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