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结束之前,中国、德意志第二帝国与意大利就英国在战后的政治体制问题取得了基本共识,即在保留英国王室的基础上,实行议会首相制。也就是说,英国的基本政治体制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上下院制度,仅保留下议院,并且更名为议院。
按照中德意三国协商的结果,英国将在大战结束之后结束军事管制状态,并且进行全民大选,产生议院,最终由议院推举产生首相与内阁政府。在组建了政府之后,英国还将进行一次全民公决,即由所有英国人来决定英国的新宪法。制订新宪法的工作将由议院承担,新宪法在由全民公决之前,将由占领军的“联合管制委员会”进行批准。也就是说,这将是一部在占领军的监督下产生的宪法,将是一部和平宪法,因此将对英国的国家权力进行极为严格的约束。
由此可见,英国保留的权力比任何战败国都要多。
说白了,英国是当时最受尊重的战败国。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德意志第二帝国需要维护欧洲的统一,因此就必须充分尊重身为欧洲国家的英国。意大利为了制衡德意志第二帝国,需要一个足够强大、而且具有很强独立性的欧洲国家,而英国是最为理想的选择。中国则为了遏止德意志第二帝国,需要在欧洲地区获得一个举足轻重的盟友,英国是不二选择。
结果就是,三个主要战胜国都没在给予英国足够权力的问题上唱反调。
只是,这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
这就是,获得了足够权力的英国,成为了欧洲第二核心。
显然,这更加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在大战即将结束的时候,也就是一九四九年初,德意志第二帝国当局认识到了这个极为严重的问题。
当时,德意志第二帝国提出应该对英国加以限制。
为此,德意志第二帝国明确提到,英国是战败国,为了防止英国再次对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构成威胁,必须剥夺英国发动战争的权利与能力,因此战后的英国不得组建国防军,也不得拥有对外宣战权,甚至在外交上都必须受战胜国支配,不能拥有结盟、同盟、以及参与国际组织的权利。
显然,如果德意志第二帝国的主张得到了承认,那么英国将成为第二个日本。
更重要的是,这明显违背了中国的利益。
结果就是,在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中德在英国的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甚至差点在英国发生冲突。
当时,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占领军试图驱逐在英国各大城市进行救助的中国人员,并且准备把所有在英的中国工作人员驱逐出境。在德军展开行动之前,中**队的情报机构获得了消息。中**队率先采取行动,首先向救助人员驻地派遣了占领军,以防止德军强行驱逐中国工作人员。紧接着,中国海军出动了两支战斗舰队,一支从比斯开湾进入英吉利海峡,另外一支进入北海,而且两支战斗舰队都有三艘舰队航母,足以封锁其所在方向上的所有海运航线。最后,中国外交部出面,向德意志第二帝国发出照会,要求德军不得对赴英中国救助人员施加威胁。在进行外交交涉的时候,中国空军出动了上万架次运输机,往英国空运了数万吨各类物资。当时,中国海军已经接到了由冯承乾下达的命令,如果德军率先攻击中国占领军,海军将立即发起反击。
事件发生到**的时候,中德两**队都已剑拔弩张,中德间的战争一触即发。
所幸的是,最后关头,德意志第二帝国当局恢复了理智,没有向驻英部队下达驱逐中国人员的命令。
最终,通过外交谈判,德方承认了中国救助人员在英国拥有合法地位与权利。
当然,这么一闹,德意志第二帝国要求限制英国的问题也浮上了水面。
虽然在整个事件中,英国都是最大的受害国。因为德意志第二帝国封锁了包括朴茨茅斯在内的所有英国港口,所以中国海军无法把救援物资及时运到英国,由此导致伦敦等地爆发了自英国战败之后最大的饥荒,数百万英国人在持续三个月的纷争中没有得到援助,更多的英国人则始终处于饥饿状态之下。但是这起事件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问题,即英国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国家,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英国,特别是在中德之间形成战略平衡,那么英国很有可能成为中德矛盾的爆发地点。
显然,这也影响到了中国的对英立场。
事件平息下来之后,中国改变了一惯强硬的立场,开始与德意志第二帝国谈判。
针对英国战后问题的谈判一直持续到大战结束之后,最终中德都做了让步,德意志第二帝国放弃了对英国政治形态、外交权利与正当防卫权的限制,而中国则承诺不鼓动英国组建国防军,也不对英国提供军事援助。
当然,这不是结束。
战争结束之后,关于英国问题的谈判持续了好几年,关键就是英国有没有组建国防军实施正当防卫的权利。
只是,英国也加入了进来。
当然,在这数年的谈判中,英国当局只是观察方,根本没有参与谈判的权利,谈判双方依然是中国与德意志第二帝国。
谈判持续到一九五六年,才最终结束。
当然,中国得到了想要的结果。
这就是,英国有权组建实施正当防卫的国防军,但是军事力量将受到严格限制,比如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