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军大人,我乃砚王军副将,此番以使者之身入贵境,与主军大人详谈和议,主军大人莫不是不欢迎?”叶飘飘的语气清冽而刚决,没有给人丝毫反驳的余地。
她本就是女子,身子自然不够男人那般魁梧,尤其还是胡人这样身形高壮的男人,站在胡人主军面前,身高只及他的肩部,然而她浑身散发出的沉静冷练的气势却让人不容忽视。
“中原很早就有句话——挟天子以令诸侯,没想到就连使者也是这样!这样独闯阵营擒王的使者,本王当真是第一次见到!”胡人主军看了看脖子上的大刀,语气十分不善,可心里却也暗自佩服这个刚及他肩头的玉面公子,他们胡人自诩豺狼,这公子却比豺狼更加可怕,如豹虎一般锐利敏捷。
叶飘飘不怒反笑,淡淡道:“我们中原还有句话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主军‘敬’我一分,我就‘敬’主军一丈,这很公平!”
她意有所指,胡人主军听出她话里的含义,铁青的面色缓和了些许,论起道义,的确是他破例在先,砚亲王来和谈之时,他故意拖延时间将砚亲王留在了军营,虽然并没有做出伤害砚亲王的事,但扣留和谈的人,确是他折损信义在先。
“你的武功很不错,假以时日,必定强手莫敌,砚亲王有你这样的副将,他的眼光不错。”
他垂头看向叶飘飘,漆黑的眼底是毫不吝啬的赞赏,目光坦荡而镇静,叶飘飘也仰头回视着他,道:“多谢主军大人夸赞,主军大人的眼光也很不错。”
短短两句,却是如此自信从容,于敌军万人之中,她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惧怕和仓皇。胡人眼底的赞赏更甚,随后他反手一挥,朝眼前的大军喝道:“回营!”
肩膀仍然插着匕首,他并没有拔出来,手掌捂着匕首坐在御驾上,一路往回程而去。砚无心因担忧叶飘飘,不顾反对非要跟着一起去,叶飘飘莫可奈何,只好让她跟着。
队伍浩浩荡荡往回返,未央军队这厢眼睁睁的看着副将压着敌方主军,带领敌方的大军渐行渐远,童荣更是目瞪口呆,几乎难以置信。
那近三万的军队就这样站在风中,一直站到了傍晚降临。
胡人军帐。
胡人有个规定,在胡人的草原帐内,国家首领是至高无上的大王,而入了战场就是战中主军,一国统领除了拥有兵权,其他军行律法一概与士兵无异。
胡人主军其实就是胡人的大王,叶飘飘深知这一点,才敢挟天子以令诸侯,此番孤身犯险,也是在赌,赌胡人的一点正义,直率和飒爽。
胡人虽然粗野,但在某些方面,却比某些自诩为正直的人要爽快侠义的多,比起薄姬太后,叶飘飘更愿意相信胡人。
当然,叶飘飘的这场赌,若她估算错了一分,结果都会差之千里,甚至丢掉她的性命,不止如此,还有砚无心,和尚,以及砚亲王全部都会因此丧命。
而眼下的情况,叶飘飘已经有了一丝的肯定,她手中的胜算似乎涨了不少。
“你们中原人善于耍诈,心眼比海水还要深,就这方面而言,本王确实不是你们中原人的对手,尤其是你们未央国的皇帝,他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在主座上坐下,胡王目光平静地看着叶飘飘,他换了胡人王族服饰,眉眼之间添了几分霸道威猛之气,从被叶飘飘押着回营后,他只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就再次出面迎会叶飘飘。
之前的拼杀让两方都有损伤,而胡王更是被叶飘飘刺了两刀,大大折煞了他的威风,使得两方几乎呈现决裂状态。
然而似乎是情理之外,又仿佛意料之中——
到了他的地盘,即便叶飘飘松开了对他的胁迫,他却并没有一怒之下反攻叶飘飘,反而邀她进帐,摆塌,倒酒,以会见使者之礼相待,只是相较于使者,他对叶飘飘更多了一分尊重。
胡人喜欢勇士,尤其是像叶飘飘这样有胆有谋的勇士。
“大王,耍诈和聪明怎能混为一谈,胡人擅战骁勇,可是骁勇并不等于弑杀!”入乡随俗,此刻的叶飘飘亦是改称他为一声大王,她手臂的伤也只是简单的包扎了下,一大团血渍仍然侵在外面。
叶飘飘却浑不在意,听着胡王的比喻几欲失笑,这个胡王对中原人的习性懂的很多,却又仿佛一知半解,抬起头她看向胡王,手中举起羊脂玉樽,落落大方的一笑:“早闻草原上的男儿生性纯烈,如同苍穹雄鹰,今日末将有幸与大王齐坐一堂,心之甚慰,方才刺伤大王,实属末将之过,在此自罚一杯!”
她说的坦率直白,看不出半丝伪装,独自端起酒盏一饮而尽,尽管之前两方已是斗的不可开交,如今她面上却没有看到丝毫扭捏和骇然之态,仿佛与胡王只是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知己。
胡王见她言语真挚,不似溜须拍马,眉目之间浩然正气,遂举杯隔空回以一敬,爽朗笑道:“本王还知道你们中原人一句话——不打不相识!你的脾气本王喜欢!本王就喜欢你这股飒爽、英雄之气,来,干了这杯!”
说罢,两人举杯饮尽。
万晓瞳和砚无心默默的坐于一旁,看着前一刻还杀红了眼,下一秒就化干戈为玉帛的两人,不禁大赞叶飘飘的智谋无双,前者神情淡定无波,心中却暗叹叶飘飘的聪慧,这一招先兵后礼实在是耍的太帅了!胡人喜欢强者,叶飘飘先压制了胡人的气焰,再以礼对待,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