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和萧闲后来在和金国惨烈的战斗中,却曾经得到过一个神秘女匪首的帮助,她是游走在金国草原上的一名女匪,手下部众万千,专门和金国的善稚等几大部族作对。
那时候她有一个外号叫红旋风,以此来形容她很快,刀很锋利。
而她常年都是穿着红衣,如火,如残阳。
当年如果不是红旋风的帮助,她和萧闲也不会以以少胜多最终赢了耶律恩的。
当时她还试探地问过萧闲,那个红旋风和他什么关系,谁知道他只是开玩笑地说了一句“不是情人的关系”。
现在想来,前一世的萧闲,虽然冷酷沉闷,可在她面前却其实还是有些贫嘴的,时不时地会说一些很戏谑的话来逗她。
但是她却猜测那时候的红旋风是萧闲支持的,因为她看得出来红旋风对萧闲非常尊重,有一种近乎膜拜的忠诚。
所以她才会有那种猜测的。
如今看着胭脂,她突然就想起了红旋风,觉得胭脂很可能就是当年的红旋风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胭脂有自己的人生和使命,自己也没有必要将她一生都圈在自己的周围。
如果是像耶律恩和耶律晋那样惨死的,她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让他们渡过那个劫。
而如果是像胭脂这样本来就有个好前程的,她完全没有必要去刻意改变人家的人生。
虽然她很舍不得胭脂,毕竟自己认识胭脂在先,她成为红旋风在后呢。
不过,沈明珠还是想让胭脂自己选择。
“胭脂,我给你时间去处理这些事情,从现在开始算,给你三年时间。如果你自己能解决,你就自己解决,如果事情很棘手,你一定要给我和王爷捎信。你能不能做到?”
胭脂一怔,她点点头,“多谢大小姐,我,我想自己去试试。”
沈明珠了解她,自然知道她肯定是这样的选择,“那好,我给你一百个战士,你领着他们去吧。”
胭脂这才真的愣住了,别人不知道那些战士的来历,只以为就是普通的护卫。
可她知道得清清楚楚的,那些战士可是来之不易的,不但要挑选好苗子,而且吃的、护具、武器等都是超一流的,花费了很大的财力、物力、人力才训练出来的。
可以说每一个战士都是万金不换的。
大小姐竟然就这样轻描淡写地要交给自己。
她感动得已经说不出什么,只觉得鼻子酸酸的,眼眶热辣辣的,她也没有再拒绝,毕竟对付那么多人不是自己一个人就能办到的。
不说别的,就算是自己要去刺杀,都需要收集情报呢。
她重重地磕了三个头,“大小姐和王爷的大恩大德,胭脂永生不忘,不必等到来生,只要解决了这件事情,胭脂还能活着,那么胭脂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大小姐的,愿意一生服侍大小姐。”
沈明珠眼中闪过一丝泪光,声音却还是那么平和,温柔的,“胭脂,你去吧,我们等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