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陈锋当初学篮球第一个模仿的对象是乔丹,第二个对象就是这位蝙蝠侠。现在面对这位当初自己的篮球学习对象,陈锋心里面却是很平静。不管怎么说他现在的名气可是大了对方不少,因此他也算不上有什么激动。即便现在跟他即将对决的对手是乔丹,他也不会觉得有什么激动和紧张的。
毕竟他现在无论是身份还是名气还有影响力,即便是乔丹也要差了他不少。不同的地位就决定了不同的心态。
艾佛森运球过人的最主要一个特点就是变向,速度快到一定程度就足以克服身高步伐等等不利因素并且出奇制胜。但这个准则并不完全适用于nba,这方世界篮球之巅有的是车载斗量的飞毛腿,即便艾佛森疾如闪电的进退折冲都无法每一次都甩开对手恍若附骨之趄般的贴身紧逼。不过很少有人像艾佛森一样熟悉如何以小击大,他早在多年球场实战中将自己控球瞬间的变向融入到运球技巧中,导致对手根本无法从艾佛森身上寻觅到任何准备变向摆脱的事先征兆。
艾佛森持球推进中的变向从来不需要任何速度停顿进行调整,在他手中球仿佛生根似的成为身体一部分,也基于此,艾佛森无球跑动、控球突破、与变向摆脱三种不同技能的速度都骇世惊俗,其标志性的动作就是持球突然向侧前方急速前进,一旦对手迫于压力少许后撤身体重心,艾佛森快速半扭转身躯小幅度后撤改变突破方向从另外一侧完成突破上蓝。
但这一切前提都是要建立在对手的神经反应和动作都是正常水平的基础上,而陈锋显然无论是神经反应和动作都不是正常人水平,而是远超常人水平。
于是,艾佛森就悲剧了,他习惯性的一个带球一个突然折向,以为肯定能够过掉陈锋,但他确实是过去了,只不过是人过去了,球却是被陈锋的左手快速的抄了过来,然后在他愣神间,其他人目瞪口呆间,陈锋运球快速突破了前面还没完全反应过来的马布里,冲到了三分线外,马上起跳三分球。
“唰!”
毫无疑问,陈锋开场仅仅五秒钟不到,就马上有一三分球命中。
艾佛森整个人这时候都傻了,等到陈锋投中了三分球,满场响起震天的鼓掌欢呼声和尖叫声之后,他才反应过来,然后羞恼的猛地挥了一下手,嘴里大骂了一声。
而场边拉里布朗这时候也是气恼非常的在场边冲着艾佛森怒吼。他在刚才暂停的时候,就非常明确而郑重的警告过队员,不许去单挑陈锋,尤其是艾佛森他更是重点强调了,但结果艾佛森这位心高气傲的家伙却是完全不听他这位主教练的话,去找陈锋单挑,结果他自己本人丢脸不说,还丢掉了米国队的三分。
拉里布朗尽管心中也有数陈锋在第三节就上场,他们这场比赛输多赢少,但也想最后搏一搏的,至少不要输的像其他球队那么难看,大比分落败。
这样的情况,在赛前他真的一点都没预料掉,即便刚刚被对方截断了球,他也是跑出了两米开外之后才感觉到的,陈锋的手速实在太快了。
“很显然,艾佛森第一次跟陈锋的对决,完败。他显然是低估了陈锋的断球能力。”
“是啊,艾佛森是nba里公认的最会控球和过人的运动员之一,没想到还是被陈锋给轻松断球了,当然这跟艾佛森的轻敌和大意不是没有关系。”
“艾佛森显然低估了陈锋的实力,也过分高估了自己的运球过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