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下它,我会死的。”
斗篷人用嘶哑的声音说着一个事实。
冯堂却没有半点怜悯,老人声音冷淡,在昆山的月夜下更显无情:“魔器迷惑了你的心智,让你忘记了自己的来历……痴儿,你寿元早尽,又说什么死不死?”
对冯堂来说,已经死过一次的人,说起“死”字,真是毫无意义。
斗篷人被冯堂说懵了!
自从冯堂刚一露面,斗篷人就觉得眼前的老者可亲可信,依他残暴嗜血的性子,没有第一时间将冯堂的神魂拘了,也是因这难以言说的微妙好感。但冯堂大放厥词,却刺激到了斗篷人。
脑子里有个声音在说,看,这老不死的看不起你,不信你能长生不死。
斗篷人眼中红光大盛,“老不死的,我看你才是不想活了,那本尊就成全你!”
斗篷人张嘴呼出一口黑气,往冯堂喷去。
冯堂穿着唐装大褂子,袖子一拂,将黑气卷到了一旁,半点都没粘上身。
见斗篷人冥顽不灵,老爷子的耐性也耗光了,他身后忽现满天银针,密密麻麻激射出去,比闪电速度更快,将斗篷人的外袍牢牢钉在了雪地里。
昆山的积雪很厚,但针将衣袍扎在雪地里,人一走动,怎么可能扯不动?
斗篷就扯不动!
他愤怒抬头,心中有将眼前的一切毁灭的暴虐。
冯堂不理会他的愤怒,老爷子从袖子里取出一支青香,点燃了靠近。香味很淡,却有抚平人心躁动的效果。不仅是盛怒的斗篷人被渐渐安抚下来,连藏在神器里的宝镜都闻到了那若有似无的香气。她不禁神魂大震,头脑清明,也不急着和冯师傅相认了。
冯师傅似乎认识这个斗篷人。
宝镜忽然想起在向冯师傅学医前,祁老说过,冯师傅早年经历特殊,所以发誓不再收徒。
一个“再”字,表明冯师傅之前是有弟子的。
而且,冯师傅当时留给自己的金针,只有一半,还有一半金针,却被遗失在了医仙谷,为闵封岳得去。是什么样的情况,让冯师傅当年遗失了另一半金针?
冯师傅几年前不告而别,云游天下,就是在找斗篷怪人么?
难道,斗篷怪人,是冯师傅的……宝镜藏在神器内胡思乱想,外面,斗篷怪人却在青香的作用下,渐渐放下了戒心。
冯堂的声音里带着蛊惑,却是极为高明的催眠惑心之术:
“你仔细想想,自己是谁?你来自哪里,姓谁名谁,站在你面前的我,又是谁?我知道,你只是不管想起,并不是把它们忘记了,此时,到了你想起一切的时刻……”
斗。
我是谁?
我是诞生在宇宙星云中的“灭”,我生来就为了毁天灭地,我要毁掉这世间的一切,生机勃勃的物种,活力四射的行星,蝼蚁般的生命!
灭!灭!灭!
杀!杀!杀!
杀掉这个年长的人类,他很强大,一定拥有强大的神魂,那是世间最美味的滋补品!
杀——
不,不要!不行!
我不能杀他,我认识他……
我不是“灭”,我是人。一个人类婴儿娃娃诞生,生来克母,不仅害的生母难产而亡,又遇上罕见的旱灾,被村里人视为不详,丢弃到了路旁。
一双温暖的手将他抱了起来。
是一个笨手笨脚的年轻人。
他本不该记得初生时的记忆,此刻却一股脑想起来。年轻人无亲无故,在荒野里捡到一个弃婴,乡民们都吃不饱饭,年轻人没办法让人收留弃婴。
只能自己留下了养。
养的甚是艰难,省下自己的口粮,用高粱换小米熬成粥喂给弃婴。
走街串巷行医时,遇到尚在哺**期的妇人,舔着脸替弃婴求一顿奶水喝。弃婴喝过米糊糊,喝过百家奶,吃过菜粥,还有年轻大夫顶着被野蜂蜇出的满头包取回的蜂蜜,艰难长大。
年轻的大夫医术也不算顶尖,又最是心善,时常将诊金接济乡邻,日子本就过得艰难,再拖上一个孩子,十里八乡的姑娘,谁敢嫁过去照顾一个拖油瓶?
拖油瓶渐渐长大了,跟着年轻大夫学医。
他学着辨认药材,学着炮制药材,小小人儿就学会了煮饭洗衣等家务,就是想让师傅多休息不要那么操劳。
是的,他叫年轻大夫是“师傅”,尽管他很想叫“爹爹”,不过山下的长舌妇们说他是冯大夫的“野儿子”,他怕叫着叫着,师傅就真的要打一辈子光棍儿。
那怎么行呢,冯家几代单传,还等着他师傅传承香火呢。
不过等到他长大,年轻大夫变成青年大夫,又变成中年大夫,他师傅依旧在打光棍儿……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要是师傅同意,大不了他就姓冯,给师傅养老送终好了。
实在没有料到,师傅六十岁高龄那年,忽然悟道,将冯家祖传的心法练到了极致,便通了玄。
由医,变成了玄门大师。
而他自己,不仅在医术上没什么天赋,对于冯家心法更像是糊了心窍般,进展缓慢。
时光在师傅脸上和身上凝固了,他是一个没有天赋的普通人,必须忍受岁月流逝,渐渐老去的事实。匆匆几十年,师傅依旧鹤发童颜,不老不死,他却需靠着拐棍儿行走。
直到他偶然得到一件斗篷。
师傅说那是魔器,他却受到了斗篷的蛊惑,坚持认为那是能让人永生的神器:
“师傅,您活得轻松,怎么不能体会下弟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