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是少年时父皇赐给自己的骏马,从小就放在身边养,虽然脾气很大,但是对自己很是驯服,如今却这般躁动,实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
“让开。”
远远的传来男子大咧而豪阔的声音,沿路百姓纷纷尖叫着避让。一团烈火一样的色彩沿着大道飞快的奔来,虬髯大汉随着奔跑,瞅准一个机会,翻上马背,用尽全身力气的勒住马缰,却依旧无法制住胯下骏马的嘶腾。对手难缠,大汉不怒反喜,朗声大笑,“果然是一匹好马。不枉我花了大半个月的功夫,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守着。才终于擒住了你。”
骏马全身上下毛色光亮,好像一团火焰,唯有四只蹄子上。围了一圈雪一样的绒毛,醒目不已,昂头嘶鸣了一声,用尽全力的扑腾,踱步。想要甩掉背上的敌人。露出睥睨的眼神,一人一马僵持不下,谁也降服不了谁,又对峙了一会儿,后面的家人追上来,一拥而上。尽力制住了马。大汉从马背上跳下来,对着四周百姓团团做了一揖,“烈马不驯。在路上犯起性子来,家人没有制住,惊扰了大伙儿,卜某在这里赔罪了。”
人群里发出一阵哄笑,因着没有人受伤。也就没有追究了。
刘盈安抚身边躁动不已的飞云,回头吩咐沈莫。“去打听打听,这个姓卜的的底细。”
“诺。”
……
“卜实的是云中最大的马商。”沈莫花了大半天的功夫打探了消息,回头禀报道,“人人都说这个人性子怪诞,但是他在养马驯马上的确有一套,因此马场开的不错。他常年行走在汉匈边境。还算是豪爽仗义,值得一交。”
刘盈点了点头,右手食指与中指之间夹着一只黑色琉璃棋子,沉吟了片刻,轻轻落下,“安排一下,明儿去卜家马场一趟。”
卜家他的马场便坐落在云中城西的草原上,刘盈在飞云背上抬头远眺,见尽目都是绿油油的牧草,成群的骏马在马场上时而奔驰,时而停下来低头吃草,大多有一种中原马难具的剽悍。
到了马场大门,管升上前,递了拜帖,“我家郎君今日特意来拜会卜场主,顺便想看看马场上的马。”
刘盈在会客厅中等了一会儿,被引入中堂。堂上相对摆了两道食案。前日所见的虬髯大汉坐在主位,左手持爵,将美酒倾入口中。身边一左一右,各倚着两个美貌姬妾,巧笑嫣然的劝酒。
卜实酒意方酣,指着对手坐榻,道一声,“坐。”意态洒脱。
刘盈一笑,掀起袍子下摆,坐了上去。
“吕郎君,”卜实粗粗一拱手,“我是个粗人,平日里只爱骏马,学不来贵族子弟的那一套。若是有所得罪,还请见谅。”
“卜场主客气。”刘盈淡淡而笑。
“吕郎君是来看马的么?”
“是啊。”刘盈应承道,“我想为内子买一匹牝马,只要神骏,价钱不是问题。”
“好说。”卜实打了个哈哈,“我们马场别的没有,只有马最多。定能让君满意。”
宽敞而干净的马厩之中,隔着长长的栏杆,一次间排开十数匹,都是难得一见的神骏马匹,刘盈走过一遍,含笑负手,意犹未足。“没有更好的马了么?”
卜实眯了眯眼睛,问道,“吕郎君想要什么样的马匹?”
“听说卜场主前儿个在沙南走失了一匹红色骏马,后来动用了十数人手才制住?”
“原来郎君也是冲着胭脂马前来的。”卜实露出果然如此的神色。
“燕赵边境常有野马群出现,这匹胭脂马就算是在也野马之中,也是数一数二的。我带了几十个好手,在边境伏等了几个月,才终于套住了它,虽野性难驯,但因神骏非凡,还没有回到云中,便是不少人想要买回去。便是孟使君也有些动心。如此,吕郎君觉得我凭什么要将它卖给你?”
(注:汉称郡太守为使君,《陌上桑》有证。太守在本郡拥有极高地位,某种程度类似土皇帝。史上这个时期,云中郡太守为孟舒。)
刘盈微微一笑,气定神闲道,“场主奇货可居,引来八方人物动心,本就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凡只要那匹胭脂马不是不出卖的,若是那马还打算出卖,我也想不出卜场主有什么理由不将它卖给我。”
这话说的口气极大,卜实倒是吓了一跳,重新察视坐在对面的青年。他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穿着一袭深紫深衣,布料看着虽然平常,但实际当是陈留的锦缎。面容不过中上,但言行起坐的气度,却透出难得的自持,当是久居锦绣富贵才能浸润出来。
但凡将生意做到一定地步的商贾,都不是对政治完全不了解的。卜实知道,今年是各地监御史换防的年头。月前的时候,县官诏令御史寺中十三名新御史分别赴大汉各地,来到北地的这位新御史便是姓吕。而适才这位吕郎君递进来的拜帖上写的便是御史府吕某人的落款——即便不是吕御史本人,也应是其亲戚下属。
而他所带来的那匹白马,实是一匹俊秀不下于那匹胭脂马的骏马,更难得驯服通灵性,当是从小养大的。
卜实哈哈一笑,“敢问吕郎君,尊府可与吕太后有亲?”
刘盈愣了愣,一笑,“有又如何?没有又如何?不过,说起来,我倒的确是和郦侯一道喝过酒的。”
他笑的淡然,卜实却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一丝傲然的意味。不禁越发在心中对这个男人看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