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做的事蒜苗炒肉,和黄豆炖大骨头。邱振晔在邱家之时甚少吃猪肉,也讨厌吃蒜一类有异味的菜。不过现在在邱家,他已经知道穷人家过日子不容易,也没嫌弃,拿起筷子夹了肥肉吃了好几口,饭也扒了几碗。
整整两个月做同样的农活儿,邱振晔觉得活着好没意思,如果他的一生就做除草挑大粪这事,还不如拿剑抹脖子!邱振晔问过比他小不了几岁的杨兴年:“你觉得这样做有意义吗?”
杨兴年嘴角上扬,已经习以为常:“这就是生存。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哪来时间哪有心思读书谈论风月?我想大公子若站在我这个位置就明白了。”
邱振晔望着漆黑的夜空出神,穷人的想法,他确实不用明白。若是他生在一户农家,只怕也得一辈子挖田种地挑大粪了。突然心生一种庆幸,他是忠毅侯府的大公子,不是乡下只知道种田娶媳妇的粗野汉子。
不过他的忍耐力超过了杨初月的想象,无论家里的农活如何重如何多,邱振晔仍是一声不吭的坚持做,对她做的饭菜也不嫌弃,没了刚才到时那般犹豫。
河边的风车把河水提到沟渠里灌溉各家各户的田,灌好水后的田还得深挖一次,等上一两天后,便可插秧。等稻秧插到地里后,春耕才算结束。
杨兴年蹲在沙地边写字,邱振晔站在他身后。“想不到你一个乡下小子,居然会背《孟子》。”
杨兴年没回头看他,边写便说道:“早些年读过书,后来流浪到这里,不想忘了夫子教的,所以就趁着农闲的空档写一写。”
邱振晔穿着杨老三的灰布衣,两个多月的乡下日子,邱振晔身上和脸上的线条变得粗粝多了,也不复侯门少爷应有的白净。
“倒是大公子让人刮目相看,你居然能在乡下待那么长时间。”
邱振晔想起自己的肩膀到现在还是酸的,昨儿个他还帮着杨老三挑大粪了,相较于上次,这次轻车熟路多了。在杨家待了两个月,他对那种臭味没那么排斥。“我决定做的事,就一定会做到,绝不半途而废。不过是做农活儿,有什么了不起?”他说得颇不以为意。
杨兴年说了一个“佩服“,两人的谈话就没了下文。
杨初月管着一家子的伙食,邱振晔给了十两银子,该花就得花出去,杨初月拿了那些钱去买肉买米,家里的菜也扯来吃,绝不委屈了全家人的胃。除了邱振晔陷害她那次,这两个月,杨初月算是对他刮目相看,一个侯门公子能做到这个份上,确实不太容易。
杨初月盯着邱振晔看了好一阵,邱振晔不屑的一笑:“怎么,没看过本公子这样好看的男人么?”无论是在京城还是向下,从来没人敢用杨初月这种眼神看他。
杨初月缓缓地说:“大公子确实比我见过的所有男人都好看,但看你不是痴迷。我只不过在想,将来大公子回到京城后,回想起这段扛锄头挑大粪的日子,会不会觉得耻辱?毕竟你是京城忠毅侯府的嫡长子。”
说起忠毅侯府,邱振晔不屑的一笑,忠毅侯府世袭爵位近百年,靠着军功发迹,后代的子孙一代不如一代,现在的忠毅侯府,也只剩个空架子,名声听着好,里面早已经腐烂不堪,那里没的人,从老侯爷到最底层的丫环,没一个是干净的。
若不是到乡下来过了这么一段日子,恐怕他还会争取继续回到那个糜烂又肮脏不堪的地方。不过他也不会在乡下待一辈子,京城,他一定会回去,为了自己的母亲和妹妹,为了找那个狐狸精和几个不安分的弟弟报仇,他一定会用自己的方式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人,总不会活在一个地方。这段日子,我会一辈子都记得。”邱振晔说。
杨初月坐在井边洗衣裳,问道:“大公子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邱振晔对每天这样井边的谈话已经习惯,只怕杨初月不像面上那么老实好糊弄。听到杨初月再一次赶他走,不禁笑道:“你就那么希望我走?”
杨初月很理直气壮的说:“大公子上次陷害我的事,我同样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难道你觉得我会喜欢一个曾经陷害过我的人待在我家吗?”
邱振晔听了,嘴角微微扬了一下。杨初月倒了盆子里的脏水,“别忘了,明年春天就是进京赶考的日子。大公子若想翻身,就不该继续在乡野浪费时间。”
邱振晔笑意更深,杨初月说话,总是一击即中,从不给他留任何情面。“你说得对,本公子是该回镇上准备明年进京赶考的事了。”
杨初月说:“事不宜迟,明天大公子就走吧。”
邱振晔蹲□来,问道:“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杨初月细看眼前这张俊脸,说:“不要,你嫌我碍眼,我嫌你心计太深。”
邱振晔哼哼了一声,说:“你以为像你这样没脑子的人在侯府能活下去?错了,在侯府,如果你不算计别人,只能被人踩。当年我娘就是太仁慈太没脑子,所以被一个青楼来的狐狸精逼得离家出走躲到乡下来。我外祖家忌惮邱家的权势,不敢为我娘出头,任由我娘在忠毅侯府受苦。当年就是我误信了书里那些所谓的正义,结果在侯府一败涂地。若不是最后我想通了,只怕现在我的尸体早在乱葬岗里被野狗啃得骨头都不剩了。”
杨初月没料到邱振晔会说出这番话来,“你有你的活法,我一介乡野粗俗女子不能理解,所以忠毅侯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