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仙侠修真>及天>第七十一章 明焰符

这个铁冠道人公孙徒口里说得尊敬是借九曲狂蟒枪来用,实则是你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既然公孙道尊喜欢在下这杆枪,那我也不专美,但不知你有什么谢礼来感激我呢?”韩羿问他道。

听到韩羿的意思是想将九曲狂蟒让给这个公孙徒,方启天顿时心中是悔恨参半。悔自己当初不该贪图他身上的沧海遗珠,现在反倒将自己的祖传神兵给白白搭进去了。恨的是这个公孙徒捡了个现成的大便宜,自己等人和韩羿斗了这些时候,几乎是两败俱伤了,他才现身,这九曲狂蟒枪今日是非落到他手中不可了。只是日后以万尸门的实力,这家传至宝是难以再夺得回来了。想到此,方启天真是悔不当初,万不得已也只好请方家老祖出来了。但他兄弟俩今天闯的这个祸可就太大了,纵是身死也万难辞其咎。

“嘿嘿!”那公孙徒嗓子尖尖的笑了两声,然后道;“自然是以你的性命作为谢礼啦!”

“什么?”韩羿大惊道。

“我是说你交出枪来,我不杀你,留你一条性命,这不是最大的谢礼吗?”

“哈哈!”韩羿忽然放声狂笑。

“你笑什么?”公孙徒叱道。

本来韩羿开始打算如果他真的非要此枪不可,以自己这时的处境,他好言说上两句,也只好给了他便是。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奇兵异宝终是外物,学武悟道修炼一途,最后还得靠自身的提高才是正经。再者这九曲狂蟒枪原就不是自己的,苦尘兄当初也劝说这把枪阴煞之气太重,会于自己不利,要我早日弃了的好。那今日正好可以给他。

但这道人实在是太小觑于人,用性命来威逼胁迫。韩羿本就生的一腔热血,平时虽不爱争名夺利,与旁人多做计较,但是若要自己向谁低头认输,苟延残喘来活命的话,那是决计办不到。这时他心中的男子气焰腾地一声如火山般爆发了。大丈夫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活!

韩羿头一昂,傲然道:“只怕你杀我不成,死在我的九曲狂蟒枪之下,今后自己反倒被人给挖出来,和你身边的这具僵尸一样,叫人给祭炼了,成为一条狗!”

盗人先祖之躯,是修炼界中最深恶痛绝之事,更何况还是被人用来祭炼成僵尸,成为一具没用意识的战斗杀戮工具。这碰上谁的子嗣和门派后人都要阻止,得而诛之。所以这也是万尸门为何会选在丰都山立派的一个根本原因,那里的无主之躯太多,即便盗墓驱尸受人不齿,但只要不涉及自己的先人,便也不会真的跑去彻底挑了他的门派。可虽说如此,这终属阴损之事,所以无论正邪各大门派,均对其打压,所以万尸门虽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但也未成为大陆最顶尖的门派。但它门中的那几具无敌尸王却是当真的厉害,这也是为何方启天会大感伤脑筋头疼的道理。

那公孙徒的脸色本就生的煞白,此刻听到韩羿如此辱骂自己,更是气得胡须乱颤,脸上再无一丝血色。勃怒道:“你既然想死,我就成全了你。不过你放心,你死后我定将你祭炼成丧尸,让你永世为我奴役,万载不得安息!”

说着公孙徒从阴阳道袍中摸出一只铜铃,摇了起来,口中念念有词。

叮铛,叮铛,铜铃摇晃,铃音清脆。

一直站在公孙徒身边未曾动过的飞天僵尸,突然猛地抬起了双手。

公孙徒喝道:“飞天僵尸,给我杀了此人。”

话音未毕,一张道符打入到了飞天僵尸的眉心之中。

飞天僵尸原本全白的双瞳,现在变得通红,并在红瞳中清晰的映出了韩羿的模样。

此人不除,此形不消。这便是万尸门里驭尸的其中一项法门。

得到法令后,飞天僵尸即刻一拳向着韩羿就轰了过来。

这两米多高的僵尸,看着沉重壮实,但行动却异常敏捷快速,比之一般小成境界的修者还要迅速。

拳风刚猛,眨眼即到。

韩羿向后退步的同时,一枪向着他钵盂大小的拳头劈去。

即便是达到吾己境界的修者,面对利器袭来,也不敢托大的空手挡驾。但是这具飞天僵尸却毫无避让之意,拳速不减,向着九曲狂蟒枪的锋芒处撞来。

砰的一声大响,犹如砍到了一堆金石之上,声音兀自震耳。

韩羿双手酸麻,九曲狂蟒枪差点脱手而出,体内气血翻涌。

而那飞天僵尸的拳头上虽现出一道伤痕,但是未见有一滴血液流下和任何疼痛的迹象。不待停歇,他另一拳便又挥至。

韩羿体内气息还未理顺,不敢硬接,当即退开。

跟着飞天僵尸又是接连几拳猛力挥打,但都被韩羿给躲了过去。

一个欺身,韩羿绕到了一块一人多高的山石之后。

砰隆一声,还未等韩羿躲老,那飞天僵尸便一拳将这块巨石给轰碎了。

连退数步,韩羿又挑起几块百斤重的巨石朝飞天僵尸砸去。但都被他一拳拳给打成了粉末。

又避过几拳,趁他起脚踢向自己时,韩羿一个旋身,跟着回手一枪,刺中了飞天僵尸的左腿。

这一枪下去,韩羿只觉是刺到了一块厚重无比的钢板之上,只进得半寸不到,便刺不进去了,也仅是将他给割伤了而已。

这时韩羿才迫切的感觉到这个飞天僵尸实是难以对付,他不惧疼痛,身如坚铁,又悍不畏死,只知上前,拳风脚功又重,力大势沉,兼天生得有一股战斗意识潜藏在身体里面。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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