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盼盼所带回来的麒麟,对于冯丁山的病情没什么帮助,她却没有因之而轻视或者看低这个动物。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讲究缘分,人与动物的相处,同样存有这种看不清的情愫在里面。冯盼盼将麒麟养在自己的屋子内,这家伙似乎不大爱吃东西,不大爱吃世俗中的食物,一开始她以为是不饥饿的缘故,回程这么多天,麒麟保持着这个样子,冯盼盼有些急了,她向云帆等人求助,得到几枚丹药之后,才勉强撬开麒麟的嘴巴。按照田鹏飞的说法,这是非凡之物,自有其修炼之道,其不愿吃世俗中的食物,只因为麒麟没有这种需求罢。
而这是云帆第一次见到的,怎么说花山上的白狐,同样是一种灵物,它却喜好吃千年灵芝,吃金丹。大概是由于两种不同的动物之迥异之处罢。云帆心里想道。
晚饭很早就开始了,人不多,主客加起来不到十人的样子。气氛却很是热烈,冯丁山始终没能劝服自己的女儿,让自己能在这样的宴会上喝上一杯酒。他只能以汤水代之,以此劝着云帆三人,在明i的离开之前的这个晚上,得多喝几杯。他的管家和周复两人自然作陪在一边,这是生力军,是劝酒的主力。
云帆酒量一般,他的两位师兄同样如此。所以干下几杯酒之后,酒就转为慢慢地喝了。在这种氛围之中,云帆多少能感受得到些许家的味道,一如他的对文县之具有好感。
冯盼盼陪喝了一小杯,脸se已是酡红,耐看的那张脸,看上去更是娇艳。有爽快之人,有亲近之人,更有美se在身边,这大抵是难得而常见的江湖人之酒桌一景。云帆偷偷的看了冯盼盼一眼,便没有继续下去了。偷看,怎么说都是不礼貌的,而光明正大的看,云帆暂时还做不到,他的脸皮比起以前要厚,可在脸皮比城墙还厚的人面前,尚显得嫩薄。
眼前没有脸皮厚的人。晚饭开始得早,结束之时,亥时已过半。这一顿饭,冯丁山虽然没能喝上酒,却算得上是宾主尽欢。男人之间的感情,在酒桌之上时,能得到加速,这是很可肯定的。酒是一种拉近双方关系的媒介,于无防备之时,更是如此。
云帆三人没有放开口去喝,因明i仍需赶路。歇了几天,从赶路的状态中转为游逛,无聊赖的时光却不多,人在走动,有事情可做,就不会生出无聊的感觉来。带着满意,一肚子的满意,云帆三人回到了他们的房间。接下来的吐纳,或者是打坐,自不在话下。习惯的力量就是如此,人会在不经意之间,受了习惯的支配。若一下子将这种习惯丢掉,整个人之不适应,会让这个人沉不下来,就如一个劳作了大半辈子的农人,若突然转入城市,要让其过起享清福的i子,无事可做,这种集聚了几十年的习惯,跟闲着的i子,会发生强烈冲突,新来的i子总往往要被击败,倘非如此,人就要病倒。
云帆等三人的习惯,便是接近于农人之劳作,需以进步来应对之。如此看来,很有几分瘾xing了。但是,这个世间上,能有多少的物事,多少的工作,没多少存有几分瘾xing的呢?习惯,那就是习惯,其力量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