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言情总裁>医代风流>第七章 先生牧之

既然时间尚早,颜舜华与吴嫂寒暄几句,便,从中抽出《论语》,认真的翻看着。

读书是一个不断发现的过程,奇妙而神圣。虽然有着两世的记忆,但是再次重新拾起书本坐在学堂里静静的翻阅,颜舜华有种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之感。

颜致远瞧见妹妹如此用功,有点惭愧。他心里总觉得在妹妹颜舜华面前除了力气大,年长之外,貌似并无其他长处。妹妹自小聪慧,有着过目不忘,触类旁通的灵慧,相形之下,他则显得有点愚钝甚至略微蠢笨。同样的字,颜舜华看一眼就能记住,不仅能记坠能背出那个字的意思。而他则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他在自己所居的耳房里放置了一个装满沙的木箱子,每每闲暇之时,他就瞒着家人,偷偷的在那沙盘上不断写先生之前教过的字,一遍又一遍,认真而努力。

说起来,颜致远读书并不是很有天赋,李牧之也曾称赞他勤恳,并鼓励他,“笨鸟先飞”。因了妹妹颜舜华的过分灼华,学堂里的同学虽然没有在面上嘲笑颜致远蠢笨,背地里也是有些浅浅的议论的。

颜致远本身并不是个敏感的人,他也并不在乎被同学嘲笑。只是觉得自己这只笨鸟飞若是再勤奋点,应该就不会离妹妹颜舜华的距离太远。

接近辰时的时候,太阳渐渐光华愈盛,透过门口的青翠竹林斑斑驳驳照进来,光圈打在颜舜华的脸上,为她本就白皙的稚颜更是镀上了一层光辉。

李牧之在跨进门口的那刻,瞥了一眼,不觉脚下一顿。

他一向偏爱颜舜华,毫不遮掩对她的赞赏与惊喜。韩退之有《师说》留天下,言,“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李牧之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名师,但是如同学子渴慕名师,名师也渴慕良。李牧之自诩伯乐,而颜舜华则是他认可的千里小马驹。

李牧之至今仍记得第一次得见颜舜华的情形。那是一个冬日,一个素净文秀的妇女牵着一个漂亮的宛若女孩一般的小小少年找到他,说想让小少年入温新堂读书。那个小少年就是颜舜华,刚刚过了五岁的生日没多久,还不足六岁,她当时穿着一身半旧却干净的蓝棉布衣衫,小脸白净,鼻子挺翘,最为吸引人的是眼睛,亮若星子,仿佛会说话,当下就引得李牧之顿足。李牧之自身文采fēng_liú,又长得一表人才,内心倾向中也偏爱长相清秀的学生。颜舜华的长相第一眼就很合李牧之的眼缘。

当然,仅仅外貌合眼缘还是不够的,还是需要考察的。李牧之在腊梅飘香的花园亭子内随意读了一段《孟子》给颜舜华听,然后问她能记得多少。令李牧之惊喜甚至狂喜的是,颜舜华不仅将那原书一字不差的背了出来,更为难得的是甚至读文的节奏感都把握的很好,可谓抑扬顿挫。

李牧之当下就拍板了,他要破天荒的收下这个年仅五岁的学生,并且为此踌躇满志。

怎知,新年过后,到了开学堂的日子,他阅览了一众学生的脸,却找不到那个瘦瘦高高的五岁漂亮小少年。

他托人去颜家探了消息,不久得到回复,颜舜华的哥哥还未进学,若蒙先生不弃,可使得他们兄弟二人一同接受李牧之的教诲。

这是捆绑式的入学,李牧之笑笑,答应了。

颜舜华入了学堂后,李牧之很快发现,她的学习速度实在过于惊人。他教《声韵启蒙》,颜舜华总是第一个能够领悟并学的像模像样。同样的字,一般学生都要反反复复念几遍才能记住,而颜舜华则见一眼记一个。李牧之对此又惊又羡,羡的是若自己也有此过目不忘之本事,何患不能扬名天下。惊的是,小小的观音镇竟然藏有如此神童。他并不信什么“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说法。他想若是能给予有天赋的学生正确引导,他日必将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他破例的给颜舜华开了小灶,每每课间小憩之时,李牧之会多教颜舜华认识额外的字,不想,不过百日功夫,颜舜华已经将《千字文》上的字认识的七七八八了。只除了字写得并不算好,毕竟字是靠多练,李牧之于是只有在自己授新课的时候让颜舜华跟着一干学子听课。其他时间,他便吩咐颜舜华去他的书房临习他自己的帖子。

颜舜华虽则聪慧,但到底年幼。每每李牧之进书房察看她的帖子临的如何了,总会发现颜舜华的脸上手上都有墨星点点,十分滑稽但也充满天真可爱。有时,他兴致好时,会伸手去刮颜舜华的鼻子,取笑她:“楔猫”。

一开始,颜舜华有点局促不安,后来渐渐胆子大了,便也冲李牧之做鬼脸,虽还带着拘谨与羞涩,却笑容朗朗。李牧之瞧了便有点会晃神,他想起兰陵王。

相传兰陵王容冠天下,却是骁勇善战,但因了容颜倾国倾城,每每在战场上与对手对阵时,对手总是愣神于他的容颜之下。这让兰陵王屡屡生出”胜之不武”之感,后来索性戴上了面具上战场。

不过,兰陵王出身皇室。颜舜华却出身贫寒,这点倒是可惜了……

李牧之却又自我开解:英雄不问出路。他想,颜舜华若是长大了,想必也是如兰陵王一般是个容冠天下的美男子吧!

李牧之想到这些,脸上不由浮出淡淡的笑容。

他清咳了一声,踏进了学堂。

颜舜华回头,见来人不过弱冠之年,生的眉目清朗,俊秀挺拔,大有fēng_liú飘逸之美感。

她想这应是温新堂的主人李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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