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女人病得挺重的。这腿会不会落下残疾啊?”
“我们在这儿休息一会儿,马上就出发。大哥,这里距最近的医院有多远?”
“这个啊。平时我去一趟乡里的卫生院,得走多半天吧。如果你们着急的话,就把我的马骑走吧。我只有这一匹马,平时我不舍得骑。这马脾气可能有点儿暴。”
“大哥,那多谢你了!请问大哥怎么称呼?”侍在端可不想做个忘恩负义之人,他心里早已有了打算,肖楠救下来以后,他就会在第一时间来这儿表示感谢。
“哪那么客气啊。我姓海,叫海西。看你这么年轻,你叫我海大哥好了。”
“海大哥!”侍在端赶紧叫了一声,这件事又让他长了记性——千万不能以貌取人。单凭相貌,海西能把所有人吓个跟头;可那颗心,却是极少见的赤子之心。
“兄弟,看你对你女人真够好的。你不是登山的吧?”海大哥又问道。
侍在端摇了摇头,不禁有些奇怪,这海大哥怎么知道他不是登山的?他怎么不说那韩队长和李思正不是登山的,而偏偏说自己不是?
“海大哥,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的身上没有山的味道。海哥我看你就是个生意人,而且是个很厉害的生意人!”
侍在端更加惊讶,看来这海西还真是异人呢。
“山是什么味道?”侍在端接着问道。
“山有山味,水有水味。你的女人看来跟我的娜珍一样,是个见山就要征服的人。很少有女人喜欢登山了!”
看着灯光下肖楠安静的脸,侍在端品味着海西说的话。此前,他并不理解肖楠,为何一个女人对登山如此执着,现在他明白了,这也是一种快感——没人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海西是个好人。他或许应该过上更好的生活。
“海大哥,你没想过要从这里搬出去吗?”侍在端看着还在拨弄炉火的海西,轻声问道。
“搬出去?我不想。村子里也有不少人劝过我,让我别在这里等了。可我总想,我不能让娜珍一个人留在这里,她太孤单了。”
侍在端眼角湿润了。在荒凉的木孜塔塔峰,有这样一个痴情的粗犷汉子,守着一个已经消逝的生命,“人生自是多情痴”,那些文学作品中的情痴形象,跟海西大哥相比,太缺乏立体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