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倾,厨房里飘出来一股诱人的、引人食欲的香味。
正在向梦蝶取经,好施展爱情魔法的赵宛儿,鼻子禁不住的抽动,随后疑惑着问来,“这是沈非做的?”
“当然!”梦蝶一脸的幸福。
“瞧你得意的样子,神气什么,又不是你做的。”
“沈非做的,就是我做的。”
“可怜沈非这只大灰狼,就这样被你这个小红帽给骗了,给压迫了。”赵宛儿边说着,边溜下床,要去厨房里瞅瞅,一个男人做饭是什么场景。
厨房里,沈非尝了一下,还算比较满意,这一锅爱情的粥,暗地里,他可是练了很久,甚至有些日子,他一天三顿都只喝粥来着,为的,就是再一次做粥给梦蝶吃的时候,能够给她一个惊喜。
“好啊,沈非,小蝶都没有喝,你就敢先喝粥!”赵宛儿扯着梦蝶的大旗,厉声质问道,沈非一笑,“我是帮梦蝶喝的。”
赵宛儿又一愣,沈非说的这句话,怎么和梦蝶先前说的那句话,意思那么相似呢?梦蝶“噗哧”一笑,对着宛儿说道:“见识到了吧,什么叫作心有灵犀一点通。”
“你们两个,联合起来欺负我,我不理你们了。”赵宛儿作势要走,还没转过身,旁边响起一个声音,“对,不理他们,姐姐理我。”
赵宛儿低头一看,正是穿着小裤衩的庄不周,梦蝶与沈非都哈哈笑了起来,赵宛儿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你们家,都是一些怪人。好了,你俩别眉来眼去,情意绵绵了,赶紧吃你们的爱情粥吧,吃完我们还得去酒店订位置,去歌城订包厢呢!”
喝完粥,三人出去,庄不周也吵着非得要去,还紧紧的跟在宛儿后面,直让宛儿无语到底,好在庄不周非常可爱,要不然,早被宛儿一招天残脚,给飞到天边去了。
时间过得很快,最后聚餐的地点订在了“君再来”,晚上k歌的地方,则是在一家叫“明月几时”的歌城;等办完这些事儿,也就到了集会的时间,四人忙往学校赶去。
四人赶到的时候,已经来了好一部分人,不少男生看到梦蝶,都啧啧赞叹道:“一段时间不见,我们的班长大人,更漂亮了!”
一片赞扬声中,也有酸溜溜的刺耳声音传出,“沈非那只癞蛤蟆,不知道用了什么诡计,居然吃上梦蝶这样的极品天鹅肉!真是鲜花插在牛粪上!”
此话一出,热闹的场景,顿时尴尬无声起来。
(ps:还有四章,茯苓会在九点左右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