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言情总裁>黄金黎明 II>第169章
于这样的生活,他表示恐惧。

后来,我住院之前看见他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恋情的新闻,再往后,他的新闻一概全无,我以为,他会选择那样的生活永不更改,没想到,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类似当初我对他形容的那种生活方式。”

博士表示周围太乱,他想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休息一下。

我看了看周围,我们这里很安静,异常安静,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博士,还有勋世奉,但是博士表现的却似乎置身于熙熙攘攘的古罗马斗兽场中一样。

我知道,这是由于他的精神分裂症导致。

闻言,勋世奉微微点头,有眼神微微扫了一下身后,有人走过来。

勋世奉与博士道别,教授对我们说,“,athu,愿上帝保佑你们,祝你们幸福。”

博士走后,我问他,“似乎坚持要念普希金那首的诗篇。”

勋世奉,“可以,如果这是他的意愿。”

我,“但是……你不生气吗?”

“不生气。”勋世奉,“勋暮生永远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他想要念那首诗,那么,他就一定会念那首诗。还有,我也觉得那首诗其实很合适,那是事实。”

……

婚礼。

……

我曾经爱过你

我爱过你;爱情,或许还没有在我心底完全熄灭。

但我已不愿再让它打扰你。

不愿再引起你丝毫悲切。

我曾默默地、无望地爱过你,

折磨我的,时而是嫉妒,时而是羞怯。

我是那么真诚那么温柔地爱过你,

愿上帝赐给你别的人也似我这般坚贞似铁。

……

普希金的这首诗在勋暮生的声音中复活!

她美的令人心碎。

在剑桥的时候,勋暮生曾经是唱诗班的成员,只是听他的声音,清、脆、有回想,像一种上等的羊脂玉碎裂,今天,他用这样的声音缓缓念着《我曾经爱过你》,却并不让人感觉到凄风苦雨。

他穿着黑色的礼服站在圣坛下,他的位置是伴郎。

他说,他曾经爱过我。

……爱过……

这是一个过去式,一个过去的终结。

他坦荡,把自己的情感完全解剖,就这样明明白白,赤|裸|裸的摆放在我们面前。

如此的真实!

勋世奉没有站在圣坛上,那里只有一位老牧师。如他所说,勋世奉站在我的身边,我戴着那条好像冰封海面一般的钻石披纱,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走向圣坛。

宾客都在两旁。

他们在奏乐中站起来,注视着我们。

周围全是花,白色的花,玫瑰,牡丹,绣球花,还有一丛一丛的白色蔷薇。

终于,我们来到圣坛。

我念出了自己婚礼的誓言:——

yhsun,

我,愿以你yhsun,

tobemyweddedhusband,作我合法丈夫,

hold,相互拥有扶持,

twad,而今而后,

,fowose,不论境遇好坏,

e,富裕或贫穷,

ssandih,病痛或健康,

cheish,发誓相爱,

tilldeat,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我们采用的是老式的誓言,这在今天的美国已经很稀少了。现在的婚礼誓言最后一句已经更改为:——我会爱他,……一直到我不愿意为止,我会爱他一直到我不爱的那一天……

但是,我们的婚礼选用的誓言依旧是: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这是一种承诺。

勋世奉是基督徒,他说出这句话,就是他对上帝的承诺。

牧师问我:“ssandih;hshalllive”

(你是否愿意爱他,安慰他,给予他荣耀,并且一直在他身边,无论是疾病还是健康,只守候在他身边,放弃其他人,只要你仍然活着?)

我看着勋世奉的眼睛,隔着钻石披纱看着他。

他的双眼蓝的像深海。

表面平静却暗涌波涛。

我曾经在这双眼睛中看见过冷酷、杀机、平静、温暖、令人怜惜的笑,甚至是令人战栗的欲|望,熔岩一般的热情,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现在看我的眼神,……,那是他看着星空,看着信仰时候的眼神。

我拉起我的手指,在我的左手无名指上重新套上刚被摘下的婚戒,与他手指上的并成一对。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

“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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