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呃……徐先生,其实是很努力的人,……”
a点头,“是的,他很快就弥补了自己的不足,前后甚至不到一年,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做到这些的!”
我听见a开始回忆,“我记得在上海的时候,他甚至连英文说的都不够流利,这些工作上的资料与财务报表他甚至看不懂,但是他肯学习,他的办公室的灯经常是通宵亮着,那一段时间,我以为他就是一条海豚,拥有两个大脑,根本不需要睡觉,但是他不是。大约是两个月之后,我才知道他的家族异常显赫,嗯,之前我知道他的叔叔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因为他们公司在纳斯达克的ipo是康斯坦丁做的,但是我没有想到的父亲是那么重要的政治人物,他们相当于美国的肯尼迪家族,这样家庭的人,如果不是玩世不恭的纨绔,就是异常努力的野心家,似乎两者皆是。”
回想认识徐樱桃这些年a对他30年的人生的概括,几乎可以说的上是精准的。
我,“过来做什么,他想要继续在这里工作吗?”
a,“不是,他现在是康斯坦丁的客户,勋先生也期待这次的合作。”
我,“啊?”——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那,你说与athu,他们会合作成功吗?”
a,“成功的几率很高。”
“为什么?我以为勋先生不愿意同之前属下做生意。”
“没有人能拒绝中国市场。”a正在手工磨咖啡,准备一会儿让人端进办公室,她,“现在的是康斯坦丁最愿意与之合作的伙伴。”
“为什么?”
“他已经被康斯坦丁同化了。”a准备好咖啡粉,“康斯坦丁喜欢与自己相同的一类人,相似的价值观,同样的思维方式,几乎无差别的行为模式,甚至连喜好的饮料、食物,甚至进食的时间都相似的合作伙伴已经成为这样的人,oneofus……”
ofus……这其中的us,也包括我吗?
我双手支撑着下巴,想一想,究竟是康斯坦丁缔造了这些,勋世奉本人缔造了这些,还有,究竟是康斯坦丁把这些人打造了这样,还是勋世奉把这些人打造了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