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姐是?”莫羡略好奇地问了一句。
御沉握着她的手,截断了她的好奇心。男人俯身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别人家的事管这么多,还不如多关注一下我。”
莫羡小小地推了他一下,走的时候还不忘叮嘱季风,“季风,要盯着你家老板工作,我不提醒他,他就不记得自己是个病患。”
快入冬了,御沉的病有起色但起色不大,脸色依旧苍白。
唐婶说,御沉病了的五年里,每一年的冬天都很难熬,有几次身体冰凉凉地躺在床上,呼吸都很弱。
这个冬天,莫羡觉得自己会劳累一整个冬季,要好生照顾他。
事实表明,这个冬天的某一个夜晚,莫羡的确劳累。那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御沉的病早好了,脸色苍白,不过是因为他本身是冷白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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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逸筑,陆知意和南风的别墅。
别墅是陆知意名下的私人财产,从外观的设计到内屋的装潢,都是她喜欢的,别墅的名称也是她取的。
她有一个人生目标:在赚足了能够赡养她下一代的金钱后,她想解甲归田,跟自己爱的人一起,带上“木棉”,种植一方茶树,闲情逸致。
“死南风,一天到晚都看不见人影!”木棉站在鸟笼架子上,见陆知意进门,便学着她说话的样子唧唧咋咋。
“木棉闭嘴,不准提他。”陆知意脱了高跟鞋,换了双拖鞋。穿上自己这双新的拖鞋时,她不免又想起半个月前晚上回国回到这里,见玄关摆着一双女士高跟鞋,而自己那双拖鞋穿在白沐脚上。
“渣男!渣男!”鹦鹉旋即说道。
“太太您回来了。”小保姆迎了过来,随后又朝陆知意身后的孟西洲问候了一声,“孟先生。”
孟西洲是陆知意的助理,小保姆也经常见到他。
太太半月前回家跟先生发生了矛盾,太太气急了用水果刀捅了先生带回来的那位白小姐一刀,先生下手毫无轻重地把太太甩开,太太受了伤。
孟先生把太太抱去医院后,地上还流着一滩血,她觉得太太应该伤得很重。
这些天都很担心。
现在看起来,太太的脸色也蜡白,没什么血色。
“太太,您身体好些了吗?”
陆知意把目光从拖鞋上收回来,“东西都换过了吗?”
太太和先生吵架的第二天,别墅陆续来了一大群人,将地毯、沙发、茶几甚至楼梯扶手都换了一遍,拖鞋也都扔了换了新的。
小保姆知道,太太这是嫌弃白小姐,一切白小姐碰过的东西,都换掉。
“都换过了太太。”
陆知意上了二楼,孟西洲随着她一起上去,走的时候与小保姆交代了一句:“小姐没有吃饭,局会上喝了酒,十五分钟后送一碗粥上来,清淡的,不含肉味。”
“好的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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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知意工作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扰,一直到她处理完了最后一份文件,孟西洲才敲了三下门进去。
女人坐在办公椅上,她换了衣服穿上了家居服,把妆也卸了。干干净净的脸,没有唇红的彩妆,看起来也就像个小女孩。
因为住了院,血色一直提不上来,此刻白炽灯光落在她身上,她白得像张宣纸。
“离十点还差五分钟,五分钟喝粥,十分钟吃药,十点二十敷面膜,十一点睡觉。”他把一碗粥摆在她手边。
陆知意跟孟西洲很熟,两个人在一块儿也有十年了。她习惯了他规划她的时间,所以在放下手里文件的同时,她拿起了那碗粥。
喝了两口,女人眉心一皱,就把碗“啪”的一声扔回桌上,“太淡了。”
她喜欢浓的东西,无论是物品还是食物。过于淡的一切,她瞧不上眼也没有任何心思。
孟西洲就很淡,安安静静从来不笑,他站在一旁,淡漠到陆知意完全感受不到他的存在。
所以,陆知意不喜欢孟西洲,只是因为相处时间久了,他工作能力不错,她才一直留着他。
男人在粥里加了几颗蓝莓干,搅拌了几下,“医生叮嘱了,接下来半个月要吃得清淡。而且你今晚喝了酒,不能再吃重油重盐重糖的东西。”
陆知意不听话,从他认识她第一天起,她就不是个听话的人。
不过——
孟西洲:“明天下午需要回陆家老宅吃饭,吵架的时候肚子疼就没气势了。”
陆知意拿起那碗粥就喝光了。
他给她泡了一杯脱脂无糖的牛奶,“我去三楼给你准备美容的物件,十分钟后你需要放下手里的东西上楼,牛奶杯要空掉。”
陆知意没有要理他的意思,拿着平板在逛这个季度时装周上的新款衣服。
他看了她几眼,也没多说什么便离开了。
女人一面翻页看衣服,一面拿起牛奶杯开始喝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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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西洲习以为常地仔细将每一件事做好,随后下了楼。
“孟先生您准备走了吗?”
“嗯”男人应了一声,“药要面对面盯着小姐吃完,你转过身她可能就倒掉了。小姐怕苦,药里面加几颗红枣。”
“另外,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里,别墅不要出现任何有关于孩子的东西,电视里的婴幼儿节目全都设置成屏蔽状态。”
小保姆似懂非懂,联想到那晚地毯上的血迹。
她张了张嘴。
莫非太太怀孕了?
先生将她推了一把撞在客厅的钢琴上,流产了?
“孟先生,太太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