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带着城市穿七零>订婚了(三更合一)

江枫和徐莎订婚, 两个人办的热热闹闹,虽然只有自家人,不过仍是摆了四桌, 屋里满满当当的。

虽然看着是紧凑了些, 但是彼此聊天什么的倒是很近,反倒是更亲热了不少。

而且, 人多了好像这屋里就格外的暖和起来, 一个个热火朝天。

加上也没有什么外人, 大家说话倒是不太估计, 十分的畅快。

虽然订婚宴也是有几个人帮忙操持, 但是他们都不留下吃饭, 江枫一人包了二两肉,作为回礼。喜的几个大婶子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谁家找帮忙的都会给点东西让人沾沾喜气儿,但是像是江枫这样大方给二两肉的,倒是真的不多。

这时是没有用塑料袋的,江枫有也不能用。好在他买了一沓油纸,一个个的包好,还盖上了一个喜字的戳儿, 真是看着就令人觉得喜庆。

虽然今天的伙食很好, 但是相比于吃一顿饭,他们更乐意要二两肉。

伙食再好一大张桌子人, 能吃多少也是有数儿,更不可能剩下。但是这拿到了回礼, 可就是自己得了。节省一点,这能吃大半年呢。二两肉, 顶顶不少了。

原来还觉得江枫只有三分好,仔细一分辨变成了五分, 现在就有十分了。

可以说,一场订婚宴,皆大欢喜。

而此时,江枫端着酒杯,说:“我敬各位长辈一杯,多谢你们来参加我们的订婚宴。往后,我和徐莎会好好的,不会让大家失望。更不会辜负的你们对我的信任。”

“虽然这是订婚,但是我们也要说一声,祝你们百年好合。”

江枫:“谢谢!”

乡下人也不会说什么更体面的话,他们只看过供销社枕巾上的百年好合,也就只记得这么一个词儿,可是祝福的词儿虽然少,但是祝福的心是在的。

“大家吃好喝好。”

“好好好。”

现场热热闹闹,大家也都飞快的动起了筷子。

今次的订婚宴江枫他们准备了六菜一汤,但是个顶个儿都是硬菜,大家这一上午闻着味儿,就已经垂涎三尺。现在更是不得了,一开席,飞快的就舞动起了筷子。

大人们尚且还顾及着几分矜持,但是小孩子可不管那些,一个个的吃的满嘴流油。

像是古大梅的弟妹都坐在这一桌,他们也是占了便宜了,小孩子在能吃,也有限,他们倒是难得的能吃个痛快。其实古大梅家不算重男轻女。

毕竟,他家儿子生的多。

儿子生得多,女儿就没有那么不金贵了。虽然古大梅他们这一房先头儿都是生闺女,但是古大梅她娘可没受过婆婆磋磨。这家庭环境和睦,教出来的孩子也不会太过唯唯诺诺。

古大梅的妹妹大雪叮咛这一桌的孩子们:“都别吃到身上哈。”

小孩儿们纷纷点头,也不知道听没听到心里。

小林州都记不得自己吃没吃过这样的宴席了,可能吃过吧,不过他不记得了,那个时候他太小了。他妹妹倒是完全没吃过,林小妹性子有点萎缩,一点也像小妞崽,那是个话都说不明白,就能跟猫猫狗狗打成一片的小幼崽。

所以他以为,妹妹会很怯懦。但是倒是没想到,林小妹虽然怯懦,缩在角落里,但是妞崽拉着她叽叽喳喳说着他都听不明白的“婴语”,妹妹竟然还能回应的很好。

吃饭的时候,坐在妞崽的身边,竟然也算……合群?

他都不用主动给妹妹夹菜,妹妹自己就能学着妞崽他们加快手上的动作,抢的很欢实了。

小林州才七岁出头的小孩儿,一秒欣慰。

“州州,吃!”妞崽眼看小林州不吃饭还瞎看,戳他一下,指了指桌上的肉菜:“吃肉肉。”

林州:“好!”

他夹起一块肉,放到了口中,唔,果然是最好吃的肉!

味道太棒啦!

古小弟吃的口齿不清,说:“唔,这真好,我都不想走了。”

就算是吃,都没有挡住他的嘴。

坐在地上里屋地上那桌儿的就是他爹,古老爹探头看儿子,骂道:“你个小兔崽子,吃点东西,连家都不要了。你说养儿防老,我要你干啥儿?”

古小弟挺胸:“我啥都能干,最能吃肉。”

噗嗤一声,大家都笑了出来。

这一天,真是格外的热闹。

村里有的跟着高兴的,有的无所谓的,当然,也有恨毒了的。

要说这个人,还真不是胡杏花。

胡杏花是谁啊,因为重生知道未来的发展,那是带着十足优越感的女人。徐莎跟江枫订婚这个行径,在古大梅看来就是十分的没有前途。

虽然徐莎比他们村里这些姑娘条件好太多,也受到了太多的优待,可是胡杏花信奉,结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也许将来江枫也不是过的很差,但是也绝对称不上十分有钱。

如果有钱,早就传开了啊!

所以,徐莎挑选男人的眼光照她差了十万八千里。

徐莎第二次投胎可不如她,她能找到一个巨有钱的人,而徐莎,怕是几年后就会消沉下来。所以她有什么可嫉妒徐莎的呢?原本的嫉妒,一下子就化为乌有,甚至带着几分怜悯了。

往后几十年,才是长日子呢!

加上,她觉得徐莎不仅眼光不好,脑子也不好,竟然会觉得自己喜欢她,真是做了个大头梦,蛇精病!

就从这一点,胡杏花就更怜悯徐莎了,厌恶,又怜悯。

甚至都想了,以后要离徐莎这个神经病远一点。

好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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