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他根本就没有逃走。”程秋水说。
“这是什么意思?”
“如你们所见,从后门逃出后,只有三条路,其中有两条路都是警察赶来的方向,而第三条路上则有一位出租车司机的目击证词。首先,作为警察,你和那位年轻的警察的证词可以认为是可信的。其次,那个出租车司机的话,既然他十分肯定没有人经过,那么我认为就可以相信。我这样说,是因为他并没有说谎的必要,如果他本人就是凶手或者是帮凶的话,那么,反正停车场那边只有他一个证人,他为什么不直接开着车直接溜掉——如果他那样做的话,根本就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反而要留下来作伪证,然后使自己接受警察的盘问呢?最后,我们当然还需要讨论跳河这一条路,可是如果凶手打算跳河逃生,他该计划在何处上岸呢?警方已经开始在景观河周围搜索了,所以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家伙一定会遭到怀疑,况且这样的话,他就完全没有必要提前换掉衣服了——”
程秋水说道这里,稍微停顿了一下,以一种胜利者的神情环视了我们三人,之后说道。
“综上所述,凶手在房间内杀了人,也在房间内换了衣服,并且特意选择了方便逃走的酒店后门附近的包房,但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从酒店逃出,他仍旧停留在酒店内,只把警方的注意力完全吸引到外部,自己却装作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掩人耳目。等到警方什么都查不出来的时候,自然就会放他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