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人能乐意才怪,脾气好的还会劝几句,脾气不好的,都堵着钢铁厂的门,骂他们缺心眼了。
几个人骑虎难下,陆仁炳许诺过他们,钢铁厂盈利了,村里给他们分红,比例跟其他养殖场一致。
当时陆仁炳给了他们两个选择,一种是在钢铁厂上班,拿工分。另外一种就是占股分红。
陆仁炳也给他们说了占股的风险,即占股就要与场子荣辱与共。赚了有分红,赔了咱承担相应的债务。这些都是写在合同里的。
厂房煤炭,废铁,设备,土地算是村里的股份,合计两万块,他们几个人不用出钱,算智力入股,占钢铁厂百分之十的股份。对于几个人来说跟天上掉馅饼一样。
怎么算都是占股划算,几个自命不凡的人,是不考虑自身能力的。所以几个人,都在合同里签了秘密,按了手印。
现在他们不仅炼不出铁,还把厂里的资产霍霍了不少,赔是肯定了。现在退出是不可能了,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