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杀了方宏,叶无殇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料想无人识破,至于以后是否被人猜到,他才不管。
反正方宏死了,方家报复叶家的图谋彻底破灭,这就足矣。
他暗自庆幸,多亏听了“神棍兔”的撺掇,心里起了杀念,不然,岂不是要被方家抄了后路?
无论他走到天涯海角,玉山脚下的叶家大院,永远都是他的精神港湾。
连夜,叶无殇策马而行,速度快了许多。
“天行者?妈了个巴子的,为了这个莫名其妙的由头,老子居然就得死?”
“谁他妈认定老子是天行者的?那个什么鸟国师?”
叶无殇眉头紧锁,想到这些糟心事,那诛杀仇敌的快意,立刻消散。
看来,原先的计划有变啊,真正的仇家不是那山贼土匪,而是神华皇朝的国师!
这是什么概念?
叶无殇惊讶的发现,自己此行复仇的对象,居然变成了皇朝势力!
我去!这他么简直难于上青天啊!
以我现在的实力,遇上山贼土匪或许还可一战,面对那什么国师,远隔数万里都能找到自己的恐怖存在,想想都绝望。
叶无殇的内心十分煎熬!
为什么,这一切都是为什么?怎么就是我,叶家,叶婧儿、石虎?
不管怎么说,开弓没有回头箭!要是放弃,我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我叶无殇不信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我是谁,我是死而复生的天才,我是拥有血神剑的盖世英豪!
那什么天行者,呵呵,你说是,老子就是吧!
神华皇朝,你给我等着!
一番精神自我激励,叶无殇逸兴豪飞,充满了斗志。
这一夜足足跑了三百里,乌骓马犹有余力,真是一匹好马。
东方既白,叶无殇毫无倦意继续跑,到了太阳下山,又跑了二百里,已经远远离开了金蟾镇。
叶无殇错过了村镇,只好在荒郊野外,露宿大树之下。
小兔子又跳了出来,“人类,饿了,我要吃灵玉,嘿嘿嘿!”
“你个吃货!”叶无殇笑骂,取出几十块灵玉甩给了它。
有个兔子说话真好,不然都要憋屈死了。
一路行来,除了几个村子,几乎渺无人烟,到处都是荒废的土地,而且路边还有倒毙的行人,看样子都是一些穷苦的村民。
叶无殇这一夜一日就遇上了好几拨,每次都下马探查,发现确实死绝了,一脸病容、骨瘦如柴。
叶无殇十分震惊,他一向以为金蟾镇属于最最荒僻落后的地方,外面都是那花花世界,繁荣无比呢!
这就是书上写的“逃荒”吗?
年景不好,没有收成,村民自要逃到城镇乞讨,就像金蟾镇总能见到几十个乞丐。可是这些年风调雨顺啊!那些荒废的土地,可都是上好的良田啊!
带着不解,叶无殇看着神仙兔风卷残云,吃光了比昨天更多的灵石。
小兔子肚皮鼓鼓,毛发比昨天更加油亮,大板牙熠熠生辉。
“呔!人类,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兔爷我终于恢复了万分之一的实力,可以替你降妖除怪了!你来看,兔爷我的神兵药杵!”
自吹自擂过后,小兔子一蹦八尺高,小爪里多了一件乌溜溜的短棍!
这棍子,一尺多长,一头粗一头细,活像一件捣药杵。
叶无殇乐了,怪不得小兔子是个神棍,什么药杵,那就是个棍子。
嗖嗖嗖!
神棍在兔爷手中舞动如飞,加上它吃了大量的灵玉,兽元汹涌,一直飞来飞去,像是个精灵,叶无殇不由刮目相看。
“我嚓,还能飞,厉害啊!看起来花里胡哨,就是不知道真打起来如何?就你这小身板,这小棍子。。。”
叶无殇看得开心,不忘贬损一番,那兔爷气得哇哇大叫,“人类,不许贬低我,我,我会证明给你看!”
“咦?人类,今日几月几日?”小兔子忽然飘在空中不动了,紧张的看向夜空。
“我靠,你还会看天象不成?今天是四月初七,现在应该是酉时!”
“至阴之夜,大凶啊!不好,有妖气!”小兔子声音发颤,从空中坠落下来,躲到叶无殇脚边。
叶无殇一愣,旋即笑道,“刚刚是谁说降妖除怪来着?”
“哎,不成不成,在万灵谷被那些鬼兽欺负惨了,心里有阴影啊!”
“此一时彼一时,你那时候没有灵力,现在不是恢复了万分之一吗?”叶无殇揶揄道。
“话是这么说,可心里没底啊,要不人类,你给打个前站?”
叶无殇极目四望,夜色中啥都看不见,只是四面风起,大雾涌动,有些阴森的气息!
哦,果然有些古怪。
叶无殇胆大包天,乌骓马在树下吃草,他干脆抽出了血神剑,往那雾气浓重之处搜索去,“你待着别动,等我回来!”
小兔子一激灵,“不成不成,我怎能丢下你不管,人类你太渺小了,我得罩着你!”
“嗖!”神棍兔直接跃上了叶无殇的肩膀,哆哆嗦嗦,叶无殇肩头一阵颤抖。
叶无殇心里发笑,也不揭破。
前面一片矮树林,雾气最是厚重,叶无殇有了万灵谷大战兽魂的经验,直觉那里有名堂。
果然,进入树林之后,“扑棱棱!”,惊起一片阴鸦!足有一千多只,嘎嘎怪叫!
吓了叶无殇一跳,小兔子一哆嗦,差点掉了下来。
“人类,你稳着点,摔坏了兔爷跟你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