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几眼,她就发现,这个男人怎么能这么好看啊。
眼眸清澈的像是溪水,水里又好像藏着星星,唇瓣带着些微的肉感,看一眼就恨不得咬上去,偏偏他还在说话,嘴唇一张一合,还那么水润,比涂了唇膏都诱人。
就是西装里衬衫的扣子扣的太严实了,就应该解开一两颗,最好能看见锁骨。
徐微格毫不掩饰地打量着他。
这人走到门口停下脚步,因为她正堵在门口。
他讲完电话,挂断手机,看向她,一言不发,但眸子里的意味很明显,让开。
徐微格弯起唇角,十分无赖地靠在了门上,齐腰的黑色长发海藻一般散在身后。
她问他。
“你热不热啊。”
他淡淡道。
“不热。”
徐微格看了一眼他冒着细密汗珠的额头,笑道。
“骗人,你都流汗了。”
他蹙眉,恰逢一阵清风拂过,吹过两人的额前发梢,刚刚的热风此时竟带了一丝凉爽。
徐微格叹了口气。
“好吧,风都偏爱你,让你过了。”
她笑嘻嘻地让开,给他拉开门。
“进去吧。”
他看了她一眼,然后错开她,进入人声鼎沸的秀场。
这短短的三分钟才是他们真正的初遇。
徐微格一回去,就开始疯狂查这个男人是谁,得知他是原辞,并且有一个才艺双全的女朋友周书旖时,她只得放下这股突然迸发出来的兴趣。
后来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提不起对其他帅哥的兴趣,她还准备用时间来淡忘一切呢,哪知道摔了一跤醒来,原辞竟然成了她的老公。
“我真是栽你手里了。”徐微格叹了口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好喜欢你啊。”
原辞一顿,他低头看她。
他把她放到草地上。
徐微格笑嘻嘻地看了他一眼,拎着裙摆转身跑开了。
拍摄正式开始。
原辞站在一旁,眸光里满满的都是她。
他又何尝不是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好喜欢呢。
那天他受邀出席奥丁的大秀,只是临时被工作拌住脚,到的时候已经结束。
他打算从后门进去看看情况,到了门口时才发现这里站了一个女孩子。
她穿着白t短裤打着赤脚,一双长腿白的晃眼,脚尖点着地,白皙的脚面沾了灰也毫不在意。
她好无赖,故意挡在门前不准他进,还笑嘻嘻地看着他,一双眼眸神采奕奕,鼻尖上也沾了灰,嫣红的唇瓣咧开笑着,像个小痞子,偏偏一张脸漂亮的过分,从头发丝到赤裸的脚趾都光彩照人。
他从没这么耐心的对待过一个陌生人,她拦住他不让他走,又用清风做借口让他进去。
他那时竟有一丝犹豫,他想,她不是在撩他吗,为什么不多撩一会,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就那样过分了。
原辞看着丛林里的她,当初的小痞子现在又像个精灵,哪像个当了妈妈的人。
当个少女也好,做他的少女,他保护她一辈子。
镜头里,不时闪过一些野生小动物,简直是神来之笔,选择清晨,不仅是因为景色漂亮,还因为地导告诉他们,清晨到早晨的这段时间,正是很多小动物起床的时间,他们会到处晃荡,而且这片地域的小动物都比较温和无害。
徐微格见到偶尔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小动物也不怕,自从家里养了原一原二,她对这些小动物的包容度都提高了许多。
一个镜头拉近之后,突然发现徐微格身后的不远处的一片草丛正在缓缓蠕动。
摄影师连忙拉近,想看清是什么东西。
直到草丛间突然露出了一片灰绿色的大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