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仙侠修真>西游之万仙之王>第6章混世魔王

陈兰也知自己已经改变不了如今的局势了,只得叹道:“哎,你好自为之吧。”

不一会儿,陈兰便端上来一大碗鱼肉饭,以及一杯酒,刚放下后,那壮汉就抢先一步将鱼肉饭端在手里,口中讥笑道:“小子,你想吃吗,给我趴地上吃。”

说着,壮汉就要将手里的鱼肉饭倒在地上,可这时他猛然发现,自己手里的饭居然不见了,而位于两米之外的孟贤,此时正端着那碗鱼肉饭,大口大口的往嘴里扒着。

如此诡异的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骇不已,他们没有人看清那碗饭到底是如何出现在孟贤手中的。

而作为这一切的主角之一,孟贤显然没有他们那么多疑惑,他此刻正在奋力的填饱肚子,在猛灌了大半杯酒后,出声说道:“大姐,这饭可真香啊,还有大哥,谢谢你请我吃饭啊,你可真是好人!”

“嗯呀!小子!你竟敢耍我!”

壮汉此刻只觉得脸上挂不住面子,居然在这么多同伴面前被人耍了,而且还如此的彻底,当即暴怒道:“给我去死吧!”

话毕,但见其右手抓起腰间的火枪,直指孟贤的后心。

如此一幕,让陈兰的心脏提到了嗓子眼,那火枪的威力世人皆知,一旦被其击中,就算是一般的修士也是凶多吉少,更何况还是看起来一点威胁程度都没有的孟贤。

在这一刻,陈兰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喊道:“小心啊!”

砰!

显然,她的提醒已经为时已晚,壮汉扣动了扳机,一颗指甲盖大小的黑色弹珠从枪管中射出。

这一枪!已然无法阻止。

枪声落下后,酒馆里一片寂静,在场的所有人都不敢喘气,眼睛死死的盯着孟贤,仿佛看到了鬼一样,纷纷面露惊恐。

“手枪,嘿嘿,这东西可不是玩具。”

孟贤左手握拳微微前伸,当其手掌摊开时,其掌心中躺着一枚圆滚滚的弹丸,那便是之前壮汉射出的子弹。

“这……这怎么可能!你居然能抓住子弹!”壮汉此时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了,恐惧、惊慌在这一刻占据他的内心。

“这种东西对我是没有用的,呐,还给你!”孟贤轻笑一声,将弹丸置于右手拇指上,像弹玻璃珠一样弹了出去。

嗖!

一声急促的呼啸落下,酒馆里凭空升起一阵剧烈的狂风,刹那间便席卷全场。

那壮汉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一道不明气浪正中胸口,整个人口中鲜血狂吐,身体倒退不止,径直从酒馆大门飞出,重重地砸在了街对面的墙壁上,瞬间昏死过去。

“哎呀,用力过猛了,大哥,不好意思啊!虽然你让我很不爽,不过还是要谢谢你请我吃饭啊。”孟贤干笑两声,随后不再理会其他人,继续吃着碗里的饭。

如此轻描淡写的一招就秒杀了一位手持火枪的壮汉,孟贤的恐怖实力瞬间就震慑住了酒馆中的其他一众无法者。

他们望向孟贤的眼神,除了惊恐之外,再无其他神色,甚至有的人已经开始双腿打颤,也不知道是谁开了个头,那些人再也顾不得喝酒吃肉了,慌忙朝酒馆外逃去。

陈兰对于孟贤击败壮汉,并没有露出欣喜之色,反而还有一丝担忧,当即好心提醒道:“你虽然身手不凡,但他们只不过是一些小喽喽而已,温泉村还有更可怕的存在。”

闻言,孟贤来了一丝兴趣,追问道:“哦?是吗,还请详说一二。”

不一会儿,经过陈兰的一番讲述,孟贤才明白为何温泉村会变成这样。

原来不久前,温泉村来了一伙灵修团。

所谓灵修团,就是由无法者修士组成的团体,其中也可以存在一些普通凡人,他们出于某种目的聚集在一起,形成更强大的力量。

这占据温泉村的灵修团,名叫魔王灵修团,人数并不多,不过十几人之众而已,但为首的一人实力颇为不俗,在这一片海域小有名声,名叫巴霍,外号‘混世魔王’。

混世魔王一众到来后,便将村庄中的钱财搜刮的一干二净,并占据村中的一座阁楼,每日每夜饮酒作乐,其手下一众贼寇,也是在村中大吃大喝,搞得村中百姓苦不堪言。

因为畏惧混世魔王的强大,温泉村的百姓没有敢反抗的,只能默默忍受。

听闻混世魔王,孟贤不禁笑了起来,这家伙不就是西游记中占了孙悟空的花果山,然后被打死的小喽喽吗,他居然在这里混的如此风生水起。

话说,原著中混世魔王腰广十围,身高三丈,这可是个大家伙,不知道在这个世界,混世魔王是何模样。

陈兰对混世魔王有些了解,继续解释道:“这混世魔王在这一片海域无人能敌,经常打劫一些过路的船只,十方军悬赏700万开元依旧没有抓住他。

本来他一直都在海上漂泊,很少上岛,也不知道这次是什么原因,竟然来到了温泉村。

我看你还是赶紧填饱肚子走吧,走得越远越好,这样混世魔王找不到你,或许就不会追究你打伤他手下的事情了。”

孟贤摇了摇头,回道:“不行,是我打伤了混世魔王的手下,若是我逃走了,那混世魔王找不到我,把气撒在你们这些温泉村的百姓身上,那我岂不是成了罪人。”

“不打紧的,那混世魔王虽然凶狠,但还是将一些道理的,并且他要在这里待些时日,平日里还要靠我们给他们提供食物,所以不会过分为难我们,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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