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我为主角代言>第23章小孩子而已

“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把你们这些家伙通通狗血”

王凯心里默念的将对方祖宗多少代,反正他已经下定决心,等自己走完了这部剧情,回到了现实以后,必须写死。

不,准确来讲,应该通通写成废物才是。

那边,尸骨未寒的女人,还在等着王凯这个孝子灵堂三叩首。

而这边,他此刻已经鼻青脸肿,直到自己已经快要迷糊的时候,这些婆姨才担心会引起什么事情。

用一些地瓜作为报酬,找了一辆破旧的牛车,将王凯朝着家里送了过去。

院子里,本来算是比较热闹的搭伙场面,现在也开始变得寂静了很多。

大家都知道了刚才的事情,而且,哪怕为了能够吃顿好的,可是这样没良心的孩子。

竟然在人家溜溜锤家里,说谎,还要污蔑溜溜锤就是杀害土疙瘩的凶手。

对于这些,哪怕村里人的肚子再没有温饱,脸面还有人情记到,那一点都是重要的。

院子里,冰冷的尸体躺了三天,屋子里,已经快要浑身散架的王凯也呆了三天。

天气炎热,好在这三天,并没有下雨,倒也是给王凯这个主角脸了。

三天以后的早晨,王凯的身体恢复了很多,三天时间,听门口路过的一些婆姨说道。

爷爷想要作为村里第一个会开吉普车的大佬,只是,吉普车没有开成,反倒是这老头也失踪了。

有的说是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偷偷走了,也有人说,老头骨子里不服气,拿走了吉普车的钥匙,就去县城找人学车去了。

甚至还有人说,老头因为王凯撒谎的事情,觉得丢人,而且家里已经没有牵挂,云游四方去了。

反正,说三道四什么人都有,唯独他家大门打开,却没有人再议论关于溜溜锤的事情。

也没有人,或许当面没人在门口,说王凯一句坏话,也算是给了他脸了。

上午,王凯扛着一把锄头走了出去,按照这个主角的记忆,他找到了属于自己家的一片田地。

挖土,挖土。

整个上午,听说有孩子竟然为自己的老妈找坟地。

村里人还真的觉得稀奇,毕竟在他这个年纪,按理说没有这样的觉悟才对。

不过,看热闹的人很多,愿意帮助自己家的,估计就剩下村里一个已经有些年迈的憨憨老头了。

这个憨憨,王凯在自己中,描述的场景很少。

“那是在一次连年干旱的季节,早晨村民去庄稼地的时候,一个中年人,看起来不像漆黑本村人,又哭又闹,还穿着一些非常潮流,可是让人都不忍直视的衣服”

想到这句话,现在这个憨老头算是正常的很多,最起码这多年过去了,他爷没有再次穿过什么衣不遮体的衣服。

不知道王凯当时处于什么心里环境描写,反正,再自己无能为力的时候。

有一个不图什么,大概吐能够吃顿拌饭,或者获得一次别人的赞赏,也许这就足够了,它比鲜花还要开放,比热情似火奔放。

王凯望着憨憨傻傻呼呼的朝着自己家的方向走了过去,随后一把将非常笨重的尸体背在肩上。

从那一刻开始,尸体离开的瞬间,王凯磕了六个响头。

为啥六个。

前三个,是为这个主角磕的,另外三个,他是为感谢这个憨憨磕的。

从这一刻开始,王凯已经下定决心,除了那个女孩之外,他还要感谢的,就是这个憨憨。

而且,作为对于憨憨老头的报答,他要给对方娶媳妇,还要让他成为村里第一个老头吃嫩草的佼佼者,无人超越。

跟在憨憨老头的背后,已经挖好坑的自家田野附近,前来围观的人,还真的不在少数。

不过,因为之前那段非常不愉快的经历,王凯的人缘也是非常的差劲。

没人帮忙,憨憨老头将尸体放在了土坑里以后,便要拿起铁锹,不过却被王凯给直接拒绝了。

什么忙都可以帮助,可是这个下葬的仪式,王凯要亲自来,还要当着村里人的面,让他们都记在心理。

而且,从这一刻开始,以后都剧情,好的,王凯尽量还原,要是不好的,之前他觉得自己实在有些太过圣母,尤其是村里这些人,明明已经罪大恶极,偏偏还给写成了一个好的开端。

现在想起来,他觉得自己真的有些太过垃圾。

不知不觉,天色已经暗淡下来,村里人目睹了这一切以后,也都开始陆续返回。

告别了憨憨老头要求去他家吃饭的请求,王凯没有回家。

他眼下还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找到那个偷走长命锁的村民,对方怎么对待自己的。

他也一定要还回去,不为别的,就因为自己是这个里都作者。

没有将这些家伙直接当初写废,王凯已经错过了一次,不过,哪怕这个溜溜锤活该,也不能因为一把长命锁的事情,让王凯永远的背负着一个说谎的奶名。

夜幕已经降临,忙碌一天的村民,山里的生活其实非常的枯燥,再加上王凯描写的社会背景,也是在非常落后的时代。

所以,什么电视,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也就是有了电灯,算是再这个里比较普遍了。

一路上,踏着夜幕,王凯竟然不知道那个村民住在什么地方,他仔细的回忆了一下的整个剧情也没有一个地方,能够标注出,这个后来发家的村民。

到底住在哪里。

王凯有些不太服气,他也忙碌一天,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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