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衣,洗脸,漱口,于小强很快把自己收拾的妥妥帖帖的,然后站在穿衣镜前,对着镜子转了一圈儿,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阳光帅气,精神抖擞,再次裂嘴笑了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身高一米七八,体重68公斤,不胖不瘦,菱角分明,乌黑的头发,酷毙的模样,随便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妥妥的帅哥一枚呀。
而最让于强小强欣慰的是,读了那么多年的书,经常看书写字什么的,夜没少熬,眼睛居然没有近视,每天不用戴眼镜儿,太幸运了。
当然,比起不戴眼镜儿,有机会重生,比之前整整年轻了八岁,这才是让于小强最欣慰的。
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可现在自己竟然一下子重生到八年前,才刚满过25岁,简直爽歪歪呀!
25岁,黄金一般的年龄,除了有知识,懂技术,还有重生前的人生经历和管理经验,相当于让自己有了金手指。
这一回如果事业都还不能成功,还研制不出曾经被人卡脖子的芯片,自己怎么还好意思在世界上混呢?
不如走路摔死算了。
于小强正在望着镜子中的自己胡思乱想,老妈又拍着门出声了:“我说儿子,你不是说起来了吗?怎么回事呀?时间快到了,早餐也冷了,别磨磨腾腾的好不好?”
“来了,来了,妈。”
怕老妈唠叨个没完没了,于小强赶紧答应着。
他之所以在穿衣镜面前流连了那么久,主要看看自己在穿衣打扮上有什么不妥。
毕竟第一天去大公司上班,心里还是蛮忐忑的。
就算穿的衣服比较廉价,收拾妥当一点总是好的,跟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特别是自己的上司。
确定自己除了长得帅,并没有什么太多的缺点之后,于小强拿着领带打开了房门。
他们家住的是那种比较旧的房子,建了快小二十年了。虽说是三房2厅,但面积并不大,总共不到90米平米。
除了父母的那一间卧室稍稍大那么一点点,他和妹妹的卧室都很小,只能放下一间小床,一个书桌,和一个小立柜,立柜上面立了一个穿衣镜。
好在妹妹上大学去了,家里就剩下父母和他自己,少了妹妹在家,屋里显得没那么拥挤。
“爸妈,早上好!”
这是于小强走出房间,面对父母的第一句话。
说完他仔细打量了父母一眼,看到父母比重生前年轻了很多,精神更是好的没话说,自己也跟着心情大好。
“快坐上来吃,你看都快7:20了,虽说你到公司只有两站路,但你不敢保证不等车呀。”
性子比较急的老妈刘彩娟,又催促到。
“对对对,快吃饭吃饭,吃了上班。”老爸于怀远很是欣慰的望了儿子一眼,首先坐上桌子,用筷子夹起一个包子,还喝了一口稀饭。
包子是老妈亲手做的,除了少量是甜包,其余全是肉包。
刘彩娟做的肉包皮薄肉多,里面加了少量韭菜和葱。
轻轻一咬,全是肉馅儿,那味道香的都让人停不下来呀。
于小强想到穿越前大夏国的肉卖到30块钱1斤,而现在是2012年,肉才不足十块钱1斤,太便宜了,多放点儿肉馅儿也无所谓。
反正不贵,自己和老爸都喜欢吃,重生前太贵吃不起,而现在有机会吃肉了,一定得多吃一点,把之前亏空的补回来。
这么想着于小强可一点儿没客气,他只吃包子不喝稀饭,一口气就吃下了三个,本来还想吃,可是没了。
因为老妈总共准备的就是每人三个,他们家平常每个人的胃口也只能吃三个。
刚好吃完,不多不少,既吃饱了又不浪费,是老妈每天下厨的一大特点。
家里并不是很富裕,特别是还需要存钱买房,加上这些年来一直节俭惯了,于妈妈才不会弄的太多,吃不完浪费了。
“妈,怎么就没有了嘞?以后凡是吃肉包,你就多弄两个,现在我感觉自己吃三个不够,还想吃。”
于小强边抽纸巾抹嘴巴,边望着老妈说道。
刘彩娟本来拿着包子正在往嘴边送,看见儿子一副馋样,赶紧把手里的包子递给于小强:“儿子,这里有个甜的,比肉馅的还好吃,你尝尝嘛。”
“妈,我是食肉动物,不吃素,要吃就吃是肉馅的。”
于小强又将包子推还给老妈。
对于甜包,于小强可真不是客气,他确实不喜欢吃,别说是甜包,凡是甜食的东西他都不怎么喜欢。
于小强最喜欢吃的就是肉,什么猪肉,鸡肉,鱼肉,鸭肉,通通都喜欢。
当然,海参,鱼翅,鲍鱼,龙虾他更喜欢,可惜吃不起。
父母的工资低,自己还在上学又赚不了钱,只有花钱的份,所以能吃得上猪肉就谢天谢地了。
于爸爸见儿子还想吃,而且非要吃肉包,后悔自己吃的太快,眼看着手上最后一个肉包都差不多了。
于是嗔了老婆一眼抱怨道:“我说你呀,一辈子都抠门儿,你知道儿子现在上班了,消耗的体能更多,怎么就不多做一个两个嘞?”
“对对对,是我没想到,对不起儿子,下次我一定多做两个。”
于妈妈很是愧疚,连眼圈都红了,手上剩下的半个甜包也吃不下,但是又舍不得扔,强迫自己往嘴里塞,但这回吃起来却感觉很苦,再不是糖包,也没有甜味儿了。
“爸,妈,你们别介意,我其实早就吃饱了,我只是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