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皮肤白皙的年轻士兵在军营中,很容易遭受到侵犯,但这名年轻士兵却例外,他是鹰奴。
在他肩膀上站着一只黑色猎鹰,体格硕大,鹰喙弯如利刃,鹰爪如钢筋铁骨,目光冷酷锐利,令人心惊胆战,在斥候巡逻中,遇到紧急情况,便会用鹰来传递消息,尤其是草原作战,鹰是斥候军必不可少的宝贝。
正是这名年轻士兵肩上的猎鹰,使其他士兵都不敢招惹他,杨元霸笑道:“你呢?叫什么名字?”
“在下尉迟惇,青州人。”
他们这九名士兵中民族复杂,五名汉人,两名鲜卑人,一名匈奴人,一名羌人,这个尉迟惇和杨思恩都是鲜卑人,这也是天武朝的现状,北方地区胡汉混杂百余年,无论是汉民还是胡人,一般普通民众基本上已经不太在意了。
众人一一介绍了自己,这时,一名传令兵跑来大喊:“第五火火长是谁?”
杨元霸连忙上前施礼,“我就是!”
传令兵一举令箭道:“百人长有令,第五火今晚当值,巡逻森林!”
........
此时还是正月,夜里非常寒冷,森林里已经起了一层灰色夜雾,如一条灰带漂浮在树林里,杨元霸的手下大都是老兵油子,他们早带上了厚厚的毛毯和烈酒。
咕嘟灌下几大口烈酒,众人将马拴在一旁,毛毯往身上一裹,找个背风处便呼呼大睡起来,杨元霸却没有任何经验,没有带毛毯,他是来巡逻的,从没有想过巡逻还能睡觉?
杨元霸苦笑一声,找一块大石坐下,这里是关中雍县,当然不可能有突厥伏兵,要他们出来巡逻不过是例行公事。
好在他并不怕冷,一月的寒风对他来说,俨如春风般温暖,他从袋中摸出一块干羊肉,这是他们执勤的夜宵,每人一块羊肉,一壶酒,战争期间,军中一般不能饮酒,除了斥候,斥候要抵御夜间的寒冷。
“火长,不睡一会儿吗?”
尉迟惇走到他身边坐下,他肩头的鹰活像一个老气横秋的夫子,在闭目睡觉,杨元霸笑着举起干羊肉在它面前晃了晃,猎鹰根本不理睬他。
尉迟惇笑了起来,“它只吃生肉,不吃熟肉!”
杨元霸收回干肉自己啃了一口笑道:“这帮混蛋居然睡觉了,我还想分配他们去各处守夜,斥候当得真不合格啊!”
“火长,他们心里都有数,如果现在是在草原,他们就不会睡觉了,很正常的。”
迟疑一下,尉迟惇又好奇地问:“火长,你今年多少岁了?他们都在打赌,说你不超过十七岁。”
杨元霸笑了笑,“我今年十九岁,长一张娃娃脸,谁打赌赢了?”
“刘简打赌赢了,他说你今年十九岁。”
“他娘的,居然敢拿老子来下赌注!”
杨元霸骂了一声粗口,他感觉这个尉迟惇也是来试探他,这些斥候个个油精似鬼,估计都在猜他的背景。
这时,他忽然看见杨思恩的马上挂着一根马槊,他愣了一下,杨思恩是什么人?竟然能使用马槊,杨元霸想起了中午鱼俱罗对他说的话,使矛更加适合他,他心中念头一转,便起身向这根马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