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穿越重生>勇者的师傅是魔王>第367章破灭之国花与英雄

弥漫硝烟的战场上,地上躺着无数的尸体,四处冒着火焰,天空灰蒙蒙,几只尸体吸引而来的乌鸦在天空盘旋。

在一头巨龙的尸体上,站着一个身披红色披风之人,他身穿铠甲,在这昏暗的世界中,他像黎明的朝阳一样明亮。手握圣剑,高举歌谭旗帜,他便是歌谭勇者英雄贝希斯。

一个传奇之人。

万人空巷的场景,无数少年少女的欢呼,在空中飞舞的鲜花,这是贝希斯每次凯旋都能见到的场景,他每一次都是骑着骏马,微笑着在众人的面前走过,直达皇宫。

他是所有年轻一代的偶像,没有少女不想嫁给他,没有少年不想成为像他那样的英雄。一位不败的英雄,驰骋沙场没有输过一场战斗,甚至杀死了可怕的魔王,他的名声甚至压过了军神安弥胡。

流浪诗人将他写进首歌里,世界各地的酒馆都能听到这首英雄之歌,编写故事的作家把他的故事写进书里,无论老少都喜欢的英雄故事。

但与歌曲里和故事里不一样的是,贝希斯其实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而且也并不是出生于平民之中,他生来就是一个贵族,只有贵族才有机会接触高级的教育,他的天赋也才得以被发掘。

英雄、勇者,在所有人都羡慕的名声之下,他自己似乎也并不喜欢这响亮的名声,也不喜欢待在奢华的宫殿里,没有战事的时候,他喜欢悄然离开宫殿。

虽然他的仆从知道这件事,但没人能够拦住他,所以相关的人也只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会去哪呢?

没人会想到,英雄贝希斯会出现在第四层,也就是平民的生活区中。

奇怪的是,当贝希斯卸下闪亮的盔甲,没有那红色的长袍,经过仆人精心装扮的发型后,那些无比崇拜他的人,居然会认不出来,偶尔会有人说他很想那位英雄。

那时候他便明白了,这些人崇拜的不是他本人,而是那个他们想象的“英雄”。那是完美无瑕的,是他们无法接触到的人物,而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只是一个和贝希斯长得很像的人。

但贝希斯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伟大,也没有歌曲歌颂的那样有着高尚的品格,也没经历过童话故事里那些感人肺腑的事情。那些都是人们想象出来的,附加在他身上的东西。

实际上,他只是在工作,身为贵族,他必须要穿上战甲,为歌谭而战。拥有极高天赋的他,给家族带来了极大的荣耀,然而当他成为勇者,成为歌谭的英雄时,这份荣耀反而给家族带来了灾难。

国王好比是太阳,他是不会允许其他人比他要明亮,贵族们都清楚了这件事。为了自保,贝希斯的家族自愿摘下贵族的名号,非常低调地离开了歌谭,而他也成为‘平民’英雄,为国王效力。

也即是说,英雄只是他的工作,至于他喜不喜欢这份工作,没人知道。

歌谭王都第四层,一望无际的田野,到处都是忙碌的农民,贝希斯喜欢坐在一个小山丘上,那里有一棵被大风刮倒的松树,它倚靠在山丘上,朝着南边生长。

和往常一样,贝希斯坐在柔软的草坪上,享受着微风轻抚的感觉,唯有看着这一片安宁的景象,他才会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有意义。

宫殿里载歌载舞,餐桌上拜访着无数美食,美艳的歌女尽情地舞蹈,肥胖的大臣军吏乐在其中,各种带着虚伪面具靠近他的政客说着比蜂蜜还要甜的美话。想到自己和士兵们浴血奋战保护的是这群贪得无厌的人,他每次都会感到恶心与悲愤。他记得每一位在自己面前死去的士兵,他们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都会挤出几个字:求您照顾我的家人。

他们的眼神一直出现在贝希斯的脑海中,无数的士兵,无数的家庭,他除了杀敌以外什么都做不了。

噗哒!

就在贝希斯陷入回忆的时候,他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回头一看,是一个长相平平的平民姑娘。她穿着亚麻的长裙,手中的篮子掉在了地上,苹果落在了草丛中。

她瞪大着眼睛,双手捂着嘴巴,露出了一副惊讶的表情。

“是!是您!贝希斯大人?!”

她几乎要发出尖叫,虽然贝希斯露出了淡淡的微笑,但他心里还是有些希望对方不要认出来的好。

“您怎么会来这里?”

女人弯腰捡起地上的苹果,她的动作很快,干活肯定也很利索。

她为什么会一眼认出自己就是贝希斯呢?而不是觉得这个穿着朴素衣服的人,只是一个和贝希斯长得很像的路人呢?而且按理说她只看到了自己的背影,又怎么能认出来他就是贝希斯呢?

贝希斯感觉到疑惑,但他还是觉得麻烦比较多一点,或许她是某个贵族,甚至是国王势力派来的女人。但这个猜想很快被他自己否决了,因为派来接近他的女人,虽不说是国色天香,但她们都是男人眼中的尤物。

而面前的这位姑娘,灰色的裙子上披着白色的围裙,右手提着篮子,就是普通的平民姑娘。

“你可能认错人了。”

贝希斯微笑着答道。

对方眨了眨眼睛,用贵族的话说,她用着无礼的眼神打量了贝希斯的脸。

“是吗?但你真的很像那位英雄。”

“嗯。”

贝希斯把头转了回去,一般而言对方也会自讨没趣,自行离去吧。

然而一个身影突然坐在了他的身旁,那位姑娘居然坐在了贝希斯的身旁,并且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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