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外祖父
猜中这个人的身份其实不太难。
云氏虽然只是一户土财主,在蓝田县里依旧是有名的大户,像福伯这种人平日里对人和颜悦色的,可是,离开庄子之后立刻就变成了高不可攀的云氏大管家。
遵纪守法这是云氏大宅一贯的要求,可是,被人欺负这种事绝对不会落在云氏头上的。
浐河上的这座桥,云福不知道走过多少回,从未有过交钱过桥的先例,这时候猛然间有人开始收钱了,这让云福心中很是不舒服。
云昭看的很清楚,云福的脸色开始很难看,等到他见到那个差官之后,人好像又变得很有礼貌。
能让云福尊敬的人不太多,即便是有,大部分也是军中好汉。
“当不得一句军爷了啊!”差官瞅瞅自来熟的云昭,微微摇摇头。
“听军中老友言,在北地军中,有一条掌旗好汉,身披重甲,手持五十斤重的大旗,可在狂风中岿然不动,也不知是不是你?”
云福也凑了过来,掏出烟杆点上一锅烟,似乎有跟这个差官聊长篇的意思。
差官嘿嘿笑道:“郝摇旗就是我!”
云福笑道:“怎么不在军中当差了?”
差官喝了一口酒郁闷的道:“在府谷县与王嘉胤,王二一干反贼作战,老子这个旗手站在最前面,本应该站在旗下的都司却恨我害他,将老子革除了。
只好回到西安吃口本乡饭,却不知这口饭吃的如此难堪。咦?老兄居然认识郝某。”
云福指着郝摇旗一双比常人粗了一大圈的胳膊道:“这一双臂膀很有名。”
郝摇旗哈哈笑着撸起袖子,露出一双粗壮的胳膊伸到云昭面前道:“这就是某家立身的根本!你这样的小胖子可不成!”
云福笑道:“这是自然!”
云昭饶有趣味的瞅着福伯,还以为他会趁机招揽一下郝摇旗,却看见福伯走到他跟前,牵着他的手上了桥。
留下光着一双粗壮胳膊的郝摇旗呆在原地。
“这人最近不断地炫耀自己的一双胳膊,十里八乡的已经传遍了,这是给他找恩主呢。”
上了桥之后,福伯淡淡的道。
“既然如此,我们家为何不能收留他?”
“不能要,这种人居心叵测,不能留。”
“为什么?他不是著名的好汉吗?”
“老夫怀疑这人已经投靠了贼寇,现如今正在寻找立功的机会呢,好一入伙之后就能当上头领。
少爷,这年月里,人心难测,不是家生子不足取信!”
云昭看着福伯笑了,有这样的老人家看家,没什么不放心的。
郝摇旗本身就是李洪基麾下的大将,即便是在李洪基死后也酣战不休,直到死亡。
这样的人放在家里,云昭如何会安心?
洪承畴都不敢重用的人,云昭不认为自己看人的本事在洪承畴之上。
“当然,如果少爷认为自己能降服这样的好汉,留在家里有大用场。”
云昭摇头道:“我不敢冒这个险……”
越是靠近西安,人烟就逐渐变得稠密起来,道路两边的庄稼地里长满了糜子跟谷子,有些人家的地埂上还种着高大的高粱,远处的地里,还有一些零散的豆子地。
长满庄稼的庄稼地总能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
穿过一些零散的村落,高大的西安城墙就出现在眼前。
云昭没有见过完整的西安城墙,此时见到了,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越是靠近,城墙就越是高大,站在城下的时候,普天之下似乎只有这座城池。
只是太肮脏了一些……比不上后世繁华,干净。
大明的路引政策,此时已经荒废的差不多了,进城的时候并没有人盘查路引。
云氏的车马队伍行驶在古老的石板路上,引起云昭非常多的遐想。
进了城门,云昭的方向感立刻就来了。
西安城,本就是一个布局简单的城池,东南西北都很正,只要能看见高大的钟鼓楼,就没有迷路之忧。
云昭像是走进了一副古老的画卷,每走一步就会有一步的感慨。
直到车队来到一座黑漆大门前。
云娘从马车上下来,秦婆婆跟着,母亲还只是看着高大的门楣,秦婆婆已经哭泣起来了。
“你外祖家是大户人家?”
钱多多的眼睛光彩流转。
“是啊,书香门第,我几个表哥听说全是草包,你如果有嫁进这座大宅门想法,就要多动点心思。”
钱多多上下打量一下云昭低声道:“你怎么还是穿的跟一只蛤蟆似的?”
云昭掸掸衣襟上的尘土,慢慢的道:“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衣冠取人的,那是狗!”
钱多多回头看看守在道路两边的云猛诸人,点点头道:“就是护卫一个个凶神恶煞的还能让人高看一眼。”
“废话,都是货真价实的强盗!”
两人正说着话,一个瘦峭的中年人从大门里面出来,先是瞅了一眼云娘,然后就把目光落在云昭身上,似乎有些诧异。
不等云娘说话,云昭就笑嘻嘻的道:“娘,这就是外祖家?怎么这些狗奴才都不认识您?”
中年人闻言,匆匆下了台阶,站在云娘侧边小心的施礼道:“是老奴眼瞎,一眼没有认出大娘子。”
云娘叹口气道:“我出嫁的时候,秦氏的管家还是老秦禄,你那个时候还只是一个小厮,十年过去了,没想到你已经成了大管家。
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