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高悬,官道上尘土干燥,微风稍拂便卷起黄色的沙雾。
一道颀长的身影正在官道上默默独行,一件洗到褪色的米白色长袍,一个磨损严重的粗布背包,一双千层底的黑色布鞋,便是他全部的行头。
梅晚逸抬手擦了擦雨浆般的汗珠,仰头去打量前方高耸入云的罗岚山,他熟读本朝地理,只要沿小路翻过罗岚山,便能少走大约两百里的路程。
况且山上丛林绿荫,也能遮遮这融炉似的阳光,清泉淙淙可解饥渴,走累了还能寻处阴凉温习功课。
进了山,果然有凉风习习之感。梅晚逸浑身疲累一扫而空,一口气爬到了半山腰,听得有清泉漱石之声,拨开茂密的草丛,一道两尺宽的涓涓细流呈现在他面前。
梅晚逸欣喜异常,小心翼翼放下背包,趴在溪边咕咚咕咚喝了个够,又鞠起几捧水扑在泥沙干结的面颊。
等他收拾得浑身松快,一转身,吓得他差点昏阙—
五个臂粗腰圆的胡子大汉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怀里抱着明晃晃的大砍刀,当中一人小手指上还挂着他的行李—他装了满满两摞书、双肩背着都十分吃力的背包。
“说!何人敢擅闯我黑风寨!”
梅晚逸双眼发黑,地方志上可没说这罗岚山上有个土匪窝,他忙得躬身长揖:
“各位好汉切莫误会,小可乃进京赶考的书生,不知亦无意冒犯贵寨……”
左二的大汉换了个姿势将砍刀扛在肩上,神色极度不耐,伸出粗壮的小手指掏了掏耳朵,说道:
“文绉绉的,什么乱七八糟,打晕带回去再说!”
梅晚逸只觉得那雪亮的刀身划出一道耀眼白光,随后颈处一麻,整个人便失去了知觉。
当他再次醒转时,全身如同被家乡那只大水牛踩过一般,脑子里更是嗡嗡嗡的,勉力睁开眼,就听刚才那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正在商议他的去留:
“是个过路的白面书生没错了,你看他这一包天书。”
“没错!”
“老大最喜欢这个调调,不如……”
“哥几个下山就捡到了,也是缘分,不如今天就成了老大的好事。”
二当家刀疤越想越觉得靠谱,老大最近精力无处发泄,“农”闲时就抓着他手底下的小子狠命操练,是该给她找个压寨相公分分神了,他兴奋地搓着黝黑的手指说道:
“没错,就这么干!老大一定开心疯了!老三老四你们,去,赶紧去布置一下。”
梅晚逸第一反应是,还好没聋没瞎,第二反应是老大是谁、什么好事,与他有甚相关?
很快他的疑惑就得到了解答。
“老大!”
“老大!”
在大汉们声震耳欲聋的问候声中,一名红衣女子迈着金刀戈马的步伐走到他跟前。
她装扮怪异,一头黑色长发编了数十根小辫随意披着,额上还箍着三指宽的黑色发带。
她大大咧咧地蹲下身子,伸出一根葱尖似的手指勾起梅晚逸的下巴,说道:
“嗯,长得还不错。”
那模样,就跟在菜市场割猪肉时挑肥拣瘦一般。
又瞄了瞄一旁被暴力打开的背包,或新或旧的书籍可怜巴巴散落一地:
“看起来学问也很多。”
刀疤激动上前:
“对吧老大,我就说你会喜欢!”
代乐乐站起身,满意地拍拍手,说道:
“嗯,就他吧。”
求生欲十分强烈的梅晚逸不顾身体的疼痛,也忘了之前这帮人如何凶神恶煞,坐起身来问道:
“敢问这位女侠,就我了是什么意思?”
“娶你当压寨相公啊。”
“什么?娶娶娶……娶小可当压寨相公?”
三当家四当家办事麻溜利索,从仓库捞了几百根大红色的蜡烛,五匹几丈见方的红布,再加一大串红灯笼,不出两个时辰就将山寨布置成了喜气洋洋的模样。
老大大婚,对于黑风寨来说那是过节一样的大日子,有酒有肉够热闹才成,于是三当家将去年打劫酒商抢来的两百坛上好女儿红一股脑儿搬了出来,又把前些天猎来圈养着的野鹿山猪等通通宰杀烹煮,一时间欢声笑语、酒肉飘香。
被刀疤他们扒拉着换上吉服的梅晚逸这才搞清楚自己处境,挥舞着胳膊负隅顽抗道:
“停下,快停下!婚姻大事当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们这群不讲道理的土匪,我不拜堂!”
刀疤完全不理他的控诉:
“嘿,这衣服还挺合身。”
“从老大及笄就开始准备的吉服,错不了。”
梅晚逸手臂刚刚脱离控制,就要去解喜袍的系扣,被刀疤眼疾手快捉住,浓眉一皱:
“好能闹,打晕了再说。”
这次他是被一杯烈酒给泼醒的,浓郁的酒气直冲头皮,梅晚逸呛咳了好一会儿,发现外面已是暮色四合,婴儿手臂那般粗的红烛摇曳着暧昧的光线,自己坐在雕花大床边沿,红色纱帐、红色喜被,墙壁上还贴着一个剪得歪歪扭扭的“囍”字。
“回神啦?”
那个可恶的女魔头居高临下,欣赏够了他郁卒的表情,才伸出嫩白的手拍拍他的脸颊。
梅晚逸气结,动了动手腕,关节处一阵酸疼,发现自己双手还被绑在后背。
他素来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