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福公司电网的案子,在案发第二天就破了。
电老虎是很强势,不过再强势也没可能比警察还强势,根据马疯子的线索,警察们抓了两个人,基本上都不用采取什么审问技巧,只是明明白白地对方,案值不小也不算大,眼下认了又能赔付的话,就是看守所里蹲几天,要是不乖——公职你是不用想保住了。
当然,警察没有开除别人公职的权力,但是这俩人怕啊,万一那陈太忠玩狠的,非要开除自己呢?进了电力系统的人,可是舍不得被开除。
于是,竹筒倒豆子一般,两人很快就交待清楚了案情,同时,为了表明自己不是那种鸡鸣狗盗之徒,少不得还要起因和经过细细地分说一遍,用意无非就是说:这是公对公的恩怨,我们不过就是看建福公司不顺眼,冲动了一点嘛。
然而,他们不知道,这正是陈太忠所需要的——你们真的只咬定是见财起意的话,那反倒是让哥们儿失望了。
有了这个口供,剩下的一人也很快地归案,独独是那局长的儿子得了消息,在警察到来的五分钟前开溜了,他可是深知陈太忠的银威,又听说进了派出所和看守所要被毒打,局长公子虽然懂一点歪门邪道,可从小娇生惯养也没吃过什么亏,自然不想捱那皮肉之苦。
反正这件事,最终还是要赔钱了事,躲一阵就差不多了,所以他逃跑的时候,根本没想“畏罪潜逃”四个字——就算撇开此事的因果不说,他也不相信这种小事花钱摆不平。
“跑了?跑了好啊,”陈太忠一听就高兴了,按说逃跑是躲避制裁最好的办法,可是他对付这种事早有心得了,你要不跑,我怎么把事搞大呢?
主犯没抓着,这案子没办法搞,那就只能押后了,电业局这边倒是不缺钱,马上先协商向建福公司赔付的事宜——事实上,若是偷割的电缆还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没被烧成铜丝卖钱的话,电业局的人都未必要赔钱。
这本来就是占用资源引发的冲突,属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割了你的电缆就是不让你违章组电网,官司随便打到哪里都无所谓,反正先拖着,等有个说法再说赔钱不赔钱,但是烧了卖钱,那姓质就变了,变成盗窃了,虽然那钱真的不多。
不过话说回来,想一想建福公司背后那只巨大的黑手,那几个盗割电缆的主儿做出如此选择也是常事了,要不然万一传出去,被陈太忠弄个人赃俱获岂不是就惹了大麻烦了?
可惜非常遗憾,他们真是没想到,陈某人能大能到从收购站入手,从而找出人来,早知道是这种结果的话,当初何必烧了呢?这世界上,终究是没有后悔药卖的。
总之一句话,电业局找了中间人帮着跟建福公司说合,另一方面又想着尽快交钱把关进去的那三个弄出来,哪怕是搞个监视居住什么的,也比关在看守所强不是?
事实上,这帮人弄的那点电缆总共也就卖了几千块钱的废铜,当然,要是按市价买的话,是铁铁地上万了,不过就这点钱,变通一下,将此案件适用范围归纳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里,也是正常的。
不过,陈太忠哪里是那么好说话的?他想的都不是行政拘留而是刑事拘留,是的,他早就通过小董安排好了,这几个人要是进看守所,不将他们搞得脱一层皮算他们命大。
于是政法委书记王宏伟又坐蜡了,他以前还是只负责警察口,遇到这种事倒也是坐看就行了,但是眼下不行了,他还管着检察院呢,刑事拘留的话,派出所只有报捕的权利,批捕那是检察院的事情。
但是真的要批捕的话,那也是将电业局得罪了,王书记虽然不怕招惹电业局,但是那边已经不少人打了招呼过来,电老虎的银威不是一天养成的,来关说的人也是五花八门到处都有,甚至新任局长梁凤鸣都打了电话过来,“这件事情是他们做得不对,不过我们正在积极地跟失主协商,尽量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年轻人嘛,给他们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这倒不是说新任的电业局长想捋陈某人的虎须,事实上,梁局长非常渴望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是陈某人有意借此将事情搞大,将几个偷电缆的家伙判上几年,那麻烦可就大了。
判刑无所谓,别人家的孩子死不完,但是这么一来,个案可能就会逐步援引为通用的案例,是的,在无形之中,建福公司私拉电网的行为可能就被默认了。
梁凤鸣气得都想骂娘了,你说这帮玩意儿割了电缆也就算了,为什么要去卖钱呢?这不是平白递给人家好大的一个把柄?
而且陈太忠跟媒体的关系不错,若是又找到媒体宣传报导一下,再用上什么“电业局职工偷盗电缆”之类比较惊心动魄的标题的话,梁凤鸣屁股下那个还没坐热的位子就悬乎了。
不过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建福公司那边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对前来说合的人也是不冷不热,态度暧昧到令梁局长抓狂。
“头疼啊,这家伙怎么就不能安生一点呢?”王书记琢磨着,按惯例,这种事应该就是个赔偿、罚款加行政拘留,甚至需要不需要拘留,那都是两可的事情,毕竟电业局的影响大,电业局的职工也算有组织的人,不比街上的社会闲散人员,而且偷窃的人也有意赔偿,这态度是端正的。
不过此事可大可小,不能匆忙拿主意,弄拧了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