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门口的苍狼给移了位,元凌方才心满意足的点了点头,他倒不是不喜欢狼,反而觉得狼很厉害,尤其是看了《亮剑》,让李团长的狗行千里吃屎,狼行千里吃肉给激的热血沸腾。
只是狼这种生物,就是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地方。
往前走了几步,元凌看着山庄的匾额,眉头又皱了起来“雄鹰山庄”。
怎么又是鹰又是狼的?
元凌再次道:“把这匾额也摘下来,具体挂什么,等我想好再说。”
走进山庄,庄内一片狼藉。
各种装饰横都堆积在一侧,连地砖都有些给撬开了。
元凌笑了一笑,没有说什么。
一路向前,所经过的屋子,不是空空如野就是窗户坏了,门掉了下来。
想来李承乾不敢违背自己的父亲,却用这种手段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罗通看着一片狼藉的庄园,忍不住道:“陛下就赏赐给殿下这样的庄园?”
“正好,正好!”元凌并不在意,说道:“这样反而帮了我大忙,如果这里太过漂亮,反而不舍得动手大修了。细微的修葺,满足不了我的渴望。这样正好,可以将所有的东西都拆了,重新设计规划。”
也不管这庭院给糟蹋的怎么样,院子的每一处他都认真的逛了一圈,在脑子里拥有了一个大致的平面图。
“走,我们再去周边转转!”
李承乾拥有的这个山庄可不止是一个庄园,还有周边近乎百亩土地。
李承乾不识货,只是在这里秀美的山水之间,修建了一个避暑的地方,完全没有将周边百亩土地利用起来,实在可惜。
来到庄园后面的山脚,元凌发现庄园后面竟然是一块平坦的黄草地,一眼望去几乎看不到边,最神奇的是还有一条从小终南山上流淌下来的小溪,鬼斧神工的将小溪割成了两段。
“若逢春秋之际,在此地跑马,岂不是一大快事。”
元凌高呼一声,大脑飞快转动起来,这么好的草皮,绝对不能浪费。
若在后世,这里是天然的高尔夫球场。
就凭这里的风景环境,定会吸引大量爱好此道的人来玩耍。
这个时代高尔夫球场肯定不现实。
有什么运动是用得到草皮的?马球?
可以考虑一下?
元凌不知马球的规则细节,暂时无法断定合不合适。
来到小溪旁,溪水清澈见底,甚至能够看到鱼虾在溪水里嬉戏。
忽然元凌目光所及之处,竟然看到了一根粗大的骨头,惊呼了声:“那是什么骨头?”
罗通听元凌询问,二话不说拉起裤脚,脱去鞋袜,一个健步跳到了溪水里,将骨头取了过来,递给了元凌。
元凌连制止的机会都没有,翻身下马,道:“这大冬天的,你也不怕冻着。擦擦脚上的水,把鞋袜穿上。”
手里接过大骨,元凌上下端详,只能确定不是人骨,其他的看不出来。
倒也不是很在意,在马上的时候看不清晰,还以为出了命案,是人骨头呢。
“这应该是牛骨吧!”
身侧的一名护卫认了出来。
元凌将骨头丢给他,道:“确定?”
护卫慌忙接住,也不细看道:“殿下,俺自小就放牛,村里村长家就住我隔壁。宰杀死牛的情形见多了,这是牛的后腿骨,错不了。”
元凌随口道:“你们在附近找找,看看还有没有类似的骨头。这么干净的溪水里,有这骨头太煞风景。”
他这一声令下,数名护卫沿着小溪上下寻找。
溪水清澈,一眼可见,不多时就有人高喊:
“这里有……”
“这里也有……”
“哇哦,这里有个牛头……”
“还有一个……”
花了小半刻,一行人竟然收集到了一堆牛骨头。
还有两个牛头。
“莫不是有人在这里杀牛?”
护卫中有一人随口说了一句,但很快就不敢言语了。
牛在古代地位是非常高的。
早在三千年前的西周时期,牛的崇高地位已经确定下来了,那时候就有“诸侯无故不杀牛”的说法。
只有在祭祀天地祖宗的时候,才能杀牛,以牛头祭天。
发展到汉朝时期,祭天已经不用牛头了,还特地颁布法律不得屠杀少齿,只能杀无法耕作的老牛。
现在唐朝更为严苛,连老牛都杀不得,只有自然死亡的牛才能杀来吃。
而且即便是死牛,也不是你想杀就杀的,宰杀过程还要按照法定标准,经过朝廷地方官员审批确认。
在这种地方找到的牛骨头,显然是不在法律约束范围之内的。
“去山脚下埋了吧!”
元凌忽然想到什么,自嘲的摇了摇头,特地吩咐道:“此事你们也不要多嘴,就当没有发生过。”
他有些后悔,开始没有想到关键点,后来想到了缘由,却也晚了。
过了小溪,元凌继续勘察着自己的土地,来到小终南山山脚止住了步伐,在过去就是长乐公主的庄园范围了。
看着小终南山,看着自己所在的地方,又看了看前方,露出了一个想哭的表情。
这太难受了。
小终南山的灵气现在给自己与长乐公主瓜分了。
这边动工,那边不动,将会破坏整体的美感,
但是给自己九条命也不敢侵占长乐公主的土地……
别说李世民那个女儿控,就连长孙无忌自己都吃不住。
“不行,得找她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