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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医院的时候,王菲菲开车带着王子义去商场买生活用品,在她恢复记忆之前,只能是跟着王菲菲生活。
这一点,高牧在虎头奔上也和丁厉交流了一番,丁厉自然不会反对,王菲菲能主动手他也是巴不得。
要是让他一个大粗男照顾王子义,简直是要他的命。
丁厉现在的状态,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照顾人真不是他擅长的事情。
“你接下里有什么想法?”
聊完王子义的事情,高牧看着开车的丁厉又问道。
“我准备留在上海,暂时跟着我朋友在工地打打零工,有机会的话再换新工作。”
丁厉倒是很坦诚,他来上海本来就是投奔熟人的,老家一个村有好几个人都在上海的工地上搬砖。
昨天其实已经见过工头了,对于丁厉这样的体格,看体力活的地方肯定喜欢。
按理包工头肯定是一口就能答应的,只是不知道是工头哪根神经抽到了,竟然问他要五百块钱的好处费。
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谁也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工头会有这样的行为。
但事实就是这样,丁厉要想在哪里干活,就必须有工头的认可才行,不然的话工地上根本不让进,一般的包工头也不可能会用他。
五百块钱是小,但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太侮辱人了,暂时又找不到新工作的丁厉纠结之下,半夜失眠的走出了朋友杂乱不堪的集体宿舍。
机缘巧合之下,在马路上遭遇了王子义的事情,从工头那背来的郁闷,加上自己被拐卖的人生经历,让丁厉没有多想就上去干仗了。
“工地搬砖,不是吧?”一直躺在后座当老板,享受人生巅峰的马一鸣一个起身,趴在座椅中间,看着丁厉不解的说道:“你这么好的块头,这么好的条件,你去工地搬砖,是不是太浪费了?”
“我这体格,难道不是搬砖正合适吗?”
丁厉打着方向盘,笑道。
“你会开车,去工地打工确实可惜了。”
高牧也赞同马一鸣笃定思路,搬砖也不一定是个子越高大越好。
“对啊,你车开的还这么好。”马一鸣羡慕的看着丁厉手里的方向盘,他是多么希望坐在那个位置的是他自己啊:“找一份驾驶的工作不好吗?找个有钱的老板,专门给他开小车,那多舒服啊!”
马一鸣在广州服装厂的时候,最羡慕的就是给大老板开车的司机,小车开着多潇洒啊!
老板不需要用车的时候,这车就等于是司机的专车了。
嘿嘿,时机合适的时候,开着老板的车出去钓妹子,不要太潇洒哦!
“说是这么说,可是我在上海这边人生地不熟的,想给老板开车,也没老板敢要啊!”
小车没机会,大车开不了,丁厉也在后悔,当时要是考个能开货车的驾驶证,现在不就没这些烦恼了吗?
一个小车证,虽然是内地和香港的都有,但现在就好像是鸡肋一般。
在香港没人敢用他这个新人,现在回内地,来到了上海,依然是如此。
“你技术这么好,怎么会没有老板要你呢?”
看到了丁厉身上的伤,见识了他的驾驶技术,以及知道他为了王子义义无反顾的出手,马一鸣现在对丁厉,也是有些崇拜的。
莫名的有种不希望他离开,想要和他一起共事的激动,于是。
“高牧,你缺司机吗?我跟你说,像你这样的豪车,就需要有专职的司机打理,自己开车不像样。你想啊,要是丁厉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带着白手套,这个大个子帮你打开车门,然后你再意气风发的下车,那场面得有多帅?”
这一幕,其实是马一鸣给自己的设想,暂时说出来给高牧代用一下,为的就是说动高牧,希望他能把丁厉留下来。
百万豪车,要是没个专职司机,立马掉价啊!
高牧坐在副驾驶,座椅调的很靠后,嘴角飞扬,给了马一鸣一个赞。
这次的助攻不错,算是靠谱了一回。
转头看着丁厉:“你自己怎么考虑的,要是愿意的话,我可以给你这个机会。”
说的有些温婉,实际上意思很明白。
其实,这也是王菲菲的建议,她在医院的时候,就已经给高牧建议过,丁厉要是没有去处,其实可以和王子义一样,留在身边。
能开车,还可以当保镖,何况高牧现在也需要一个放心的跑腿之人。
从丁厉能义无反顾,不顾自身的安全,出手帮助王子义看的出来,他人的本性不差。
另外,他现在也算是孤家寡人,没有任何的牵挂,这样的人高牧一旦用的好,就是一大助力。
听完王菲菲的建议之后,高牧就有了些许的心动,当时他有想到了上官敏涛给他的建议,也觉得身边确实需要一个帮手。
联想到丁厉以一敌十之时的战斗力,高牧其实已经完全有了想法。
只是,让丁厉留在他身边,这件事不能是他主动提出,那样的话会显得这个机会不重要,会给认他迫切需要丁厉的错觉。
而马一鸣此时的建议,堪称最佳助攻。
不愧是自己的福星兄弟,每次一需要他的时候,总是会给他神助攻。
“愿意,当然愿意了。”
丁厉虽然在香港就认识了高牧,但是对于他的认知可以说一直不多,直到现在,他也仅仅知道高牧不缺钱。
在香港住总统套,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