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寒门狂婿>第十三章 梦回千载

红楼梦主要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作为背景。

以贾府大小琐碎事宜为支线展开,勾勒出了那个社会的男女爱情故事,极令懵懂年少之人欢喜。

叶逸相信,红楼现世,必将引起苏州文坛的轰动。

因为在这个世界,散文诗集是不少,只是完整的小说几乎没有,就连说书先生所说的故事都是瞎编乱造的那么几个。

今天听过故事的人,明天再听同样的故事就没什么意思了。

然而红楼梦不同,红楼梦有一百多回,每一回都有不同的故事情节,就是说书先生都得说上几天几夜才把故事说的完。

因此叶逸盘活书局的第一个故事,首选红楼梦,以章节的方式形成一期期的售卖。

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赚更多的钱。

叶逸在微弱的烛光照耀下,开始了第一个章节,通灵宝玉的由来。

叶逸是个记性很好的人,他曾经看过的东西,几乎都能记得七七八八。

狼毫笔的字清晰干净,加上叶逸所用宋体,更令文字增添几分干练飒爽。

在这个时代是没有宋体的,叶逸这一手字可以说在这时代自成一种新型体系,长经久用,兴许还能成为书法大家,名垂千古。

可惜这时代的的高层势力重武轻文,对于附庸风雅,文字编辑这些倒也没有很讲究。

楼下的陈艺看叶逸又要秉烛夜读,没有打扰叶逸,安静的关上门然后离开。

翌日。

天色一抹亮光从窗外照射进来。

叶逸浑然不觉已经过了五更天,还在认真的写稿,经过他一晚上的抄写,他已经写了一万多字。

这一万多字体态刚正,字行分明,整版画面看起来极其工整,看着很是舒服。

陈艺打开书局大门,眼角余光看到叶逸还在上面执笔写字,他暗自惊叹,这叶管事不用睡觉的吗?

看叶逸那么认真的,他也没有上去打扰他,而是开始了书局新一天的工作。

这时,一缕清香传来,门前一道倩影挡住了光线。

陈艺抬头看了过去,当看到来人,他微微抿唇轻笑道:“叶姑娘今日这般早?是要问近日语儒大家可有出新的诗集?”

来人轻笑了一声,朱唇轻启,“没错,陈掌柜的还是你好记性。”

“叶姑娘三五天必定会来一次,我早习以为常,我们管事在二楼,您看是要上二楼看会诗集呢还是在楼下看会?”

“小女子习惯了在阳台眺望秦淮河,突然在一楼看书,小女子可能不适应,我还是上二楼去吧?”

“如此,也行。”陈艺点头。

这叶姑娘是附近画舫的青倌人,他曾远远欣赏过这叶姑娘的一曲琴音,功底十分了得。在秦淮河一带非常有名气,很多富家子弟一掷千金就是为了求她一曲琴音润耳。

这叶姑娘也是痴迷诗词歌赋的人,三五天必会来书局看会书,然后留下点茶水钱。

因此陈艺早已经见惯不怪,招呼下叶倾城他便处理自己的事情去了。

叶倾城轻提裙摆,莲步轻盈,缓缓走上二楼。

叶逸正背对着叶倾城在写字,浑然不觉有人到来。

微风徐来,桌案上不少红楼梦的章节被吹在了地上。

叶倾城略微好奇,这书局她光顾两年多,不曾见过这名年轻人,如此年轻的少年郎,还能打理一家书局不成?

叶倾城好奇之余上前捡起一张掉在地上的纸,当看到纸上的字干净利落,工整有序,她心里一惊,好漂亮的一手字。

叶倾城逐一把地上的纸给捡了起来,小声呢喃: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到底是经历了怎么样的人生,他才会有如此感慨?”叶倾城轻生呢喃的话打断了叶逸的思绪,叶逸回过头来。

叶逸呆愣的看着叶倾城,叶倾城虽依旧白纱蒙面,看不清真容,但却不难发现今日的叶倾城比初次相见,多了几分疲惫,少了几分出尘脱俗的仙气。

叶逸心里一喜,难得再见救命恩人,当即站了起来,微微躬身抱拳,“不知是叶姑娘到来,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啊!”

叶倾城愣了一下,仔细打量叶逸一眼惊疑不定,红唇轻启,道:“您……您是叶公子?”

“哈哈!”

叶逸看了一眼自身打扮,相比十天前的衣衫褴褛,狼狈不堪与今时的衣着华贵,器宇轩昂,他确实判若两人。

叶逸笑道:“正是在下,当日承蒙叶姑娘面汤之恩,免受我饥饿之苦。”

“本以为无缘再当面见叶姑娘,报答面汤之恩,没想到老天爷却安排我们在这里相见,看来我们也算是缘分啊!”

“叶公子说的极是,不过要说到感谢,我还得向您赔个不是才对……”叶倾城神情带着歉意与满脸的无奈之色。

“哦?为何?”叶逸不解地问。

“公子你忘了你曾悲叹的那一首《声声慢·寻寻觅觅》了吗?”

“不曾忘,怎了?”

叶逸突然想起苏夏这丫鬟不是也会吟唱这首词牌曲吗?莫非……

“请公子恕罪,奴家未经公子允许,擅自吟唱这首词牌。”

“我本意只是图个新鲜,却不曾想会流传了出来,经人传唱之下,想来此时的苏州城都传遍了。”叶倾城顿了顿,继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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