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与妖邂逅>第十一章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久,终于找到一个法律的漏洞——伤亡。

只要没有伤亡,就不会引起当局注意。

而一个成年人,只有失血量超过周身总血量的三分之一时,才会产生休克,进而危及生命。

也就是说,如果像献血一样,每次每人只吸取不超过500ml的血,失血者就一点问题都不会有,顶多头晕一番。而那些混迹下三滥的酒吧、日夜颠倒、生活糜烂的年轻女郎们是不会太过在意头不头晕这种小毛病的。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激动得不能自已,当夜就迫不及待的出去寻找猎物,不料第一次就失了手,在吸血的当口叫人亲眼逮了现行。

没错,这亲眼目睹的人,就是小男孩。无意中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一个吓得魂飞魄散,另一个怒得恨不能当场把他嚼进肚子。杀孽的种子就这么埋下了,然后在一星期内迅速结出了恶果。

虽说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小男孩,但谨小慎微的鼠怪唯恐半点不周就导致罪行败露,遂依然决定杀人灭口。在人间混迹了这么久,只有死人不会吐露秘密,这个道理他懂,非常懂。可是,怎么杀呢?自然不能让人看出是非人所为,更不能被判为蓄意谋杀,最好的法子就是让他自杀。可惜鼠怪的法术不到家,没法儿让小男孩在幻境的摧残下我自横刀向天笑。也没法借刀杀人,这么小的孩子,谁会和他有深仇大恨以至于不杀之不解恨呀!所以,只能用最后的法子,也就是制造意外。于是,他把固定广告牌用的四个螺丝都拧滑牙,然后卷一卷大风,接着,一个意外,就光明正大的公诸于世了。

鼠怪大约抵死也不会料到,正是他所谓的以防万一之举让他东窗事发。

虽然有句话很老套,但我还是要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伴随着所长独有的悠悠语调,我火急火燎的往办公室赶着,尽管已经错过了刑讯,但制裁再怎么说也不能错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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