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道:“甚好,这样甚好!茉娘年纪也不大,耽误个一年半载也没问题。倒是你,如果你能通过童生试,当上童生,甚至考上秀才,这比给你姐陪嫁多少田地都来得有意义。所以,为了你姐姐,你也得努力念书,争取明年拿到功名。”
“我会努力的。”陆方谕用力点点头。
不用陆义林说,他自然会全力以赴。
接下来那一天半,陆方谕就在家里构思新话本。《奇闻异志》第二部早就写完了,他现在写的是长篇小说《仙游记》的大纲。
《仙游记》写的是一个秀才林观在乡试落第归家途中,借宿寺庙,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跟他同名同姓的十二岁的少年,少年身处一个修仙世界中,正在测试灵根。最后他被测试为五行杂灵根,虽被纳入宗门,却成为了宗门地位最为卑微的杂役弟子。
一招鲜,吃遍天。陆方站里的修仙小说,套路都差不多,都是打脸装逼升级流,陆方谕原先也是写这类小说的。这种小说看起来爽,在原先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都可行,他相信这些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古人眼里,这类小说也一定是十分有市场的。
因此他仍用老套路,写的依然是装逼打脸升级情节。
在《仙游记》里,林观原就是个十分努力的人,在偶然的机会他又获得了金手指——一个藏在珠子里的随身老爷爷。于是在老爷爷的指点下,他用积分换了一本《五行诀》,开始了痛苦却进步神速的努力修练之路。
之后,自然是实力大增。为了遮掩金手指,林观隐瞒了自己的实力。于是各种装逼打脸的情节飞起,在宗门里虐了好几个平时欺负他的人。
陆方谕写小说向来不怎么写大纲,他的大纲都是用来歪楼的。因此只把人物设定写好,再寥寥数语把思路整理了一下,他就开始写开头了。
熟悉的思路,熟悉的桥段,因此没有卡文的说法,一天半的时间里,陆方谕写了有五、六千字。
要不是磨墨、蘸墨、换纸、手腕痛等等麻烦事限制了陆方谕的发挥,他又想借着写话本的功夫练字,尽量把字写好,一天半写上一万字对他而言都不在话下。
这期间,陆蔓娘找了个机会,背着陆茉娘悄悄对陆方谕道:“哥,对门的冯二伯母前日来游说姐姐答应她提的那门亲事。”
“那姐姐是什么态度?”陆方谕问道。
“姐姐说,你是一家之主,她的亲事由你定。”
陆方谕赞许地点点头:“这样说就对了。你们也别跟她起冲突,一切推到我身上就好。”
陆蔓娘崇拜地看着哥哥,用力点头:“哥,你放心,我会看着姐姐,不叫她被二伯母忽悠的。”
陆方谕揉揉她的脑袋:“哥对你最放心了。我们蔓娘最聪明。”
陆蔓娘哪怕是脸皮厚的小辣椒,也被陆方谕这直白的现代表达方式震惊了一下,继而激动得小脸红扑扑的,说话都结巴了:“哪、哪有你说的这么好?”
“就是这么好。”陆方谕不吝赞誉之辞,“要是你也跟姐姐一样性子软,我在外面可真不放心。如今多亏了你。”
生怕这话传到陆茉娘耳里,叫她伤心,他又补充道:“我不是说姐姐的性子不好。只是世道艰难,人得强硬些,才不会被人欺负。当然强硬也得有个度,过刚易折。像竹子那般刚柔并济,才是最好的。”
母亲早逝,陆明生生前为了儿女,每日辛劳,除了赚钱让他们吃饱饭、供陆方谕上学,还真没精力去教导两个女儿。因此陆蔓娘生平还是第一次被人教导如何为人处世。
她不由听住了,心境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哥,我记住了。”她用力点头,又用仰慕的目光看着陆方谕,“哥,是不是念了书,就能懂很多道理?”
“自然如此。”陆方谕忍不住又揉揉她脑袋,“哥哥每晚吃完饭后不是都教你们识字了吗?一天识几个,日积月累,等明年这个时候,你跟姐里有很多很多精彩的东西,比如四处游玩讲各地风俗人情的游记,有讲故事的话本;也能明白很多道理。”
陆蔓娘眼睛亮晶晶的:“识了字,我是不是就能跟哥哥一样,抄书赚钱了?”
她虽养猪养鸡种菜,也算是一份收益,但这些是看不到现钱的。姐姐每日刺绣,哥哥写话本抄书,不光能看到沉甸甸的铜板和白花花的银钱,而且挣的还多。
小姑娘年纪虽小,却是个争强好胜的性子,为家里添收益的事不想落于人后,所以心里份外地想要多赚钱。
“那是当然。不光抄书,你还可以写话本子呢。”陆方谕笑道。
“哥你放心,我一定好好学认字。这几日你教的,我都会了呢。”陆蔓娘高兴地道。
说到这个,陆方谕就很欣慰。
陆茉娘和陆蔓娘都不是那等愚笨的人,他给她们教几遍,两人就记住了。而且他不在家的白天,她们也会时常复习;他教的字儿,第二日再考,她们都能写得出来。这让陆方谕十分有成就感。
尤其是陆蔓娘,不是一般的聪慧。那颗聪明的脑袋,都不下于原主。
“等我这本话本赚了钱,我就给你们各人买一套文房四宝,每天练字。想抄书,写字可不能丑了,否则人家书铺是不收的。”陆方谕又给陆蔓娘画了个大饼。
“好,哥你说话算数。”陆蔓娘高兴地道。
第二日一大早,陆方谕又去了书院。
他现在能掌握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