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歇斯底里I>第六十二章 寻找线索

“有查过硫酸的来源吗?”梁立辉拿着一组现场拍摄的照片,他发现金项明的肚皮是被人为割开,然后灌入的硫酸。

按照腐蚀的面积及组织损伤的情况来看,只有高浓度的硫酸才可以做到。

浓硫酸是一种无色无味油状液体,一旦接触人体,除了会和**里的蛋白质及脂肪发生水解反应并造成严重化学性烧伤之外。

浓硫酸还会与碳水化合物发生高放热性去水反应并将其碳化,造成二级火焰性灼伤。

在很多案件中,硫酸、盐酸通常是罪犯用来毁尸灭迹的工具!

梁立辉曾在澳洲协助警方侦破过一起案件,记忆犹新。

70岁的澳籍男子劳伦多德发现结婚5年的妻子婚内出轨一名泰国籍女子,因担心妻子提出离婚而且要求他按照婚前协议支付赔偿费用,遂将其残忍杀害。

尸体装入一个大型垃圾桶,倒入浓盐酸进行溶解,妻子最后只剩下10颗烤瓷牙……

“根据备案记录,近三个月购买硫酸的人员仍在有序排查中,包括被害人的近亲属、纠纷对象,暂时未发现可疑身份的。”董妍回答道。

我国规定盐酸、硫酸、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等属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必须到公安禁毒部门办理备案,获得《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梁立辉清楚的明白,凶手如果要隐蔽的作案,就不可能轻易的按正常购买流程走。

但这并不代表凶手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到硫酸,比如通过地下黑市,暗网,未报备购买,实验室非法流出等。

梁立辉只能把硫酸的来源列为追查的线索之一。

“我有个问题,”刑警朱涛说,“凶手是出于何种目的,为什么两次都要用上硫酸呢?”

薛弘光首先发言:“我认为凶手有可能日常能接触到硫酸,在化工厂或者实验室工作。”

“可据以往的溶尸案例来看,罪犯多数是私自购买强腐蚀性酸,认知来源于课本或者网络,并不需要深入了解或从事这方面工作,”董妍指出,“但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凶手显然没有用硫酸来溶尸或者毁容,而是对被害人进行惨无人道地虐待,”技术室的李乐荷猜测,“是变态的嗜好?享受这种虐待方式的快感?”

硫酸不只有以上几种用途,前些年人贩子想出了赚钱的手段,为了让被拐的孩子看上去更像可怜的“乞丐”。

人贩子不仅会把孩子的手脚、身体、脸部割伤,还会致残,甚至泼硫酸灼伤,如同火灾下的幸存者!

“这种可能性最大,凶手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这时,瞿凌薇摊开两张照片:“你们看,死者蒋魁龙被腐蚀的是在眼部,而金项明则在腹部,凶手是任凭喜好还是有着某种特殊目的或意义呢?”

“除此之外,我还联想起另外几点情况,蒋魁龙的身高是167cm,矮胖身材,四肢被折断塞进行李箱;而金项明身材较魁梧壮硕,达到了179cm,反而被碎尸,肢解成多段。”

“前者唯一被切除的是**官,后者则是耳朵……”

作为一名法医,瞿凌薇最相信的是尸体的“陈诉”,借她的嘴向活着的人说出他们来不及说的话。尸体的不寻常表现,就是罪犯心理的体现。

“凶手可能早就设想好了尸体的处理方式。”朱涛说道。

梁立辉摇了摇头说:“未必,虐杀案中的罪犯在作案过程中通常近似激情犯罪,但可以肯定凶手对两人的‘待遇’有所不同,虽然凶手对两人都具有强烈的报复心理和极致憎恶感。”

激情犯罪是在强烈的激情推动下实施的暴发性、冲动性犯罪行为,属情感性犯罪。

所谓的激情是一种爆发性的、短暂的、比较猛烈的情绪状态如狂喜、振奋、愤怒、恐惧、绝望等可分为积极和消极的两种。

在虐杀的中间阶段,凶手通常很难保持冷静,容易狂喜,兴奋,不再压抑,宣泄愤怒和不满以达到心理的满足与平衡,虐待的手段是直接意识的选择。

简而言之,“怎么痛快怎么来”!

“虽然凶手丧心病狂,但很明显他并不是蠢货,却根本不在意是否掩盖死者的身份以拖延侦破速度,要么胸有成竹,要么故意为之。”

“怎么说?”崔永安呼了口烟,似乎有点感兴趣。

“你们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的有利痕检证据,可死者口袋里的钱包及身份资料却完好无损,这一点是不是很反常?”

“会不会是遗忘了?”

“不,一个聪明狡猾的犯罪者不会犯下同样的错误。”

“凶手究竟想做什么?”董妍很纳闷,“犯案后还如此肆无忌惮,毁尸灭迹不是更好的选择吗?他就那么有信心不露出马脚?”

梁立辉笑了笑说:“我的字典里没有天衣无缝的完美犯罪,只有我与罪犯之间的较量。”

“首先是死亡的时间,老旧居民楼垃圾桶每天傍晚都会有清洁人员处理,金项明的尸体是在早上被居民扔垃圾的时候发现,弃尸时间预计在凌晨时间段。”

“根据报告他的死亡时间是接近72小时,尸体块上发现有不少积水,如果按照冷冻的情况来看,弃尸10个小时内根本达不到**恶臭的程度,然而被肢解的尸体块上并无冷冻的痕迹,这一点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一般来说,尸体在空气中、水中和埋在地下**程度相同所需时间的比例关系为1:2:8 ,这个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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