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陆豪的《伊豆的舞女》电影版权,是卖版权,则是由角川株式会社进行推广和发行。
从上市到现在,这本书一直雄踞岛国图书销售排行榜前十,去年给他们带来的分成收入,是将近两亿日元。
而电影,就更不用说了。
《孙大剩》上映的时候,五家岛国电影公司都曾上门来争取合作。
最后平衡起见,给了松竹株式会社。
这部电影,给他们带来的分成收入,超过了十亿日元。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陆豪,就是他们眼里的金主爸爸。
到现在……
对于这部《二十二》,陆豪提出的条件很明确――谁能让这部电影上映,未来三年内,将会获得梦工厂的独家合作。
至于上映的问题……
上层关系,你们自己去运作嘛……
腐朽的资本主义社会,钱肯定都能搞定。
肉为饵,做钩,陆豪丢出去了。
咬不咬,不由他们。
资本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如疯狗,如饿狼,看见赚钱的机会,没有不上的道理。
能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敢冒杀头的风险。
梦工厂三年的独家合作,岂止百分之三百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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